日前,本市通報了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均涉及公款旅游問題。
北京誠通新新建設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康曉斌、原行政副總經理木蘭公款旅游
2015年2月至4月期間,該公司分兩批用公款組織高管和員工出國旅游。經北京經中實業開發總公司紀委決定,並報總公司黨委批准,分別給予康曉斌、木蘭黨內警告處分。
東城區環境衛生服務一中心二所公款旅游
該所組織21人參觀某紀念館,並用公款前往野三坡游覽。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該所所長紀保衛黨內警告處分。
首都師范大學附中永定分校公款旅游
2015年6月至7月期間,該校以培訓名義,分兩批組織教師用公款到雲南游覽,全程沒有安排校園研討和考察活動。經門頭溝區教工委會議研究決定,分別給予該校黨支部書記孫金良、副校長宋淑英黨內警告處分。(記者 吳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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