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高度重視巡視工作,把巡視作為管黨治黨的制度利器,聚焦中心,發現問題,強化了不敢、知止的氛圍。
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強化巡視監督,推動巡視向縱深發展。全會公報強調,要落實巡視工作條例,向全覆蓋目標邁進。
近日,就如何認識和理解巡視工作、進一步推動巡視向縱深發展,記者採訪了浙江省委書記夏寶龍。
夏寶龍表示,巡視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要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巡視力度,不斷鞏固和擴大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成果。“浙江省委始終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的要求,在王岐山同志和中央巡視辦的有力指導下,把巡視作為從嚴治黨、維護黨紀的重要手段,時刻放在心上、主動扛在肩上、牢牢抓在手中、落實在行動上。”
夏寶龍介紹,2015年,省委常委會、省委“五人小組”、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先后16次聽取巡視工作匯報,及時研究巡視工作體制機制改革、成果運用等重大事項,推動各項工作落實。建立了11個市級黨委巡視工作聯絡機構,發揮日常聯絡、工作保障、整改督促等方面的職責作用﹔協調紀檢監察、政法機關和組織、信訪、財政、審計等部門,建立健全協作配合機制。
“2015年,浙江省完成了對全省11個設區市和90個縣(市、區)的巡視,實現對市縣巡視全覆蓋,截至目前,已完成本屆省委巡視全覆蓋任務的70.2%,2016年將完成剩余有關單位的巡視工作。”夏寶龍說。
巡視工作就是要發現和反映問題,因此,必須堅持問題導向,劍指病灶、精准發力。夏寶龍表示,巡視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聚焦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領導干部。聚焦全面從嚴治黨,強化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看被巡視黨組織是否貫徹從嚴治黨方針、是否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是否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聚焦黨章黨規黨紀執行情況,以一系列黨內基礎性法規為尺子,衡量被巡視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行為。聚焦權力尋租和“四風”問題,深入查找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存在的問題。
巡視的震懾效果強不強,關鍵看整改。夏寶龍表示,必須把巡視整改貫穿巡視工作全過程,推動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推動堵塞制度漏洞、健全體制機制,達到舉一反三、事半功倍之效。
“省委切實把巡視整改整到底、改到位,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果敢的行動抓好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以釘釘子的精神、一步一個腳印整改巡視工作查找出來的問題,集中部署開展‘十大整改行動’,堅決把整改責任落實到具體人、貫穿於本職工作,做到問題不解決不鬆手、整改不到位不罷休、行動不獲全勝不收兵。”夏寶龍說。
“2015年巡視反饋的1848個問題,目前已完成整改1351項。我們以整改倒逼體制機制完善,對巡視發現的領導干部‘一家兩制’、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基層干部損害群眾利益等一些普遍性、突出性問題,研究出台系列文件,以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夏寶龍告訴記者。(記者 何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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