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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反腐下的官員心態調查

2016年01月11日08:49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高壓反腐下的官員心態調查

所謂高壓反腐,指的是黨針對權力運行過程中存在的腐敗問題,通過組織運行和制度建設,最大限度地調動資源來打擊和懲治腐敗的過程。高壓反腐必然會對官員心態及權力運行構成正負兩方面的壓力。官員心態作為一種整體性概念,是官員群體共同具有的政治心理。包括官員對政黨價值觀和政治結構的歸屬感、對政策施行和政黨活動持有的基本觀點和態度。

高壓反腐之下,領導干部如何看待消極腐敗現象?

眾所周知,反腐敗無論在黨內還是學界都是一個有高度共識的問題。即除非腐敗分子,沒有人會反對反腐敗。這是官員和社會的普遍心理。由於我們還缺乏龐大的實証數據來揭示高壓反腐下官員的具體心態,筆者權且通過近年來相關調查所得數據來管窺官員對反腐敗的心態。

在十八大之前,大部分官員即對黨內腐敗現象有清醒認識。2011年11月筆者的調查數據顯示,被調查者中,64.3%的廳級干部認為影響社會穩定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是“腐敗防控問題”。分別有46.4%和28.6%的廳級干部認為,“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是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的首要問題。而在問及預防和懲治腐敗首先必須解決的問題時,25%的受訪者認為要加大反腐敗力度。在回答“您認為領導干部作風上存在的突出問題是哪些”的多選題時,選擇“群眾觀念淡薄,難以深入群眾”的佔57.1%﹔選擇“組織紀律不強,依法行政意識淡薄”的佔28.2%﹔選擇“理想信念動搖,廉潔從政意識不強”的佔35.7%﹔選擇“明哲保身,怕擔責任,不敢作為,隻想職位提升”的佔53.6%。

這一調研數據恰恰反映了習近平總書記提出領導干部“忠誠干淨擔當”要求的針對性和重要性,也反映出干部監督管理方面存在著突出問題。我們的調研數據甚至也反映出許多領導干部對中央高壓反腐是有心理期待的,相當部分干部認為必須採取高壓反腐的方式才能夠有效維護黨的先進性、純潔性。

高壓反腐之下,懲戒機制如何與激勵機制相配套?

2014年11月我們對中央高壓反腐的一項調查也顯示,廳級以上干部認為當前我國腐敗問題“非常嚴重”和“嚴重”的比例達到71.43%。耐人尋味的是,有63.27%的干部反對“當前干部要做事又要保持清廉幾乎是不可能”的說法。但是也有57.14%的干部認為高壓反腐下干部對工作持“觀望”態度。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69.39%的受訪者認為當前的腐敗問題是體制機制的問題。他們普遍認為,在權力約束機制和保護機制都不健全的情況下,官員強力推進改革需要承擔巨大的風險。如果不能形成領導干部想干事、干得成事還不違法的從政環境,觀望態度和怠政現象還可能進一步彌漫。從這個意義上說,高壓反腐作為一種懲戒機制,是通過查處違紀違法官員來整肅黨風的。黨的宗旨落實和權力規范,則有賴於“高壓”背后制度的科學性、規范性。任何組織都是在肯定與懲罰的框架內運行的,如果僅有懲戒機制而缺少激勵機制,許多官員的創造精神和工作積極性將大打折扣。

如何看待高壓反腐之下一些官員的不安全感和不確定感?

當前,由於制度低效短效運行而積澱的管理熵加大了制度執行的難度,增加了行政成本,也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尤其是吏治的腐敗極易動搖黨的價值基礎,損害黨群關系。高壓反腐使這一現象被迅速遏制,並使得一些諳熟“潛規則”的官員失去流動路徑,產生抵觸情緒,甚至借助復雜環境消極執行政策。而在完善運行的制度體系發揮作用之前,這些情緒的相互激蕩,使得官員群體容易產生巨大的不確定感。這種不安全感和不確定感,令許多官員在落實全面深化改革戰略中對上級和中央的依賴性劇增。此外,在原有的權力運行框架內,制度運行的弊端讓腐敗分子有機會恣意妄為,同時也使得工資收入總體不高的干部群體擁有了獲得灰色收入的可能性。筆者始終認為高薪養廉是個偽命題,但是低薪蝕廉的現象是必須面對的真問題。高壓反腐一旦離開了制度改革,長期被特殊利益群體刻意模糊和掩蓋的腐敗問題容易泛化到作風建設領域,使越來越多收入不高的干部被刻意制造的不滿情緒裹挾,從而營造出“反腐過頭”的荒唐論調。

高壓反腐之下出現的為官不為,是官員對抗反腐、消極履職、缺乏擔當?

討論官員心態,繞不開為官不為問題。該問題在一定程度上被認為是官員對抗反腐、消極履職、缺乏擔當的體現。但是,與其說為官不為是官員對抗高壓反腐的心理表現,不如說是大部分官員對中央高壓反腐有直接的敬畏心理。

為官不為的成因大致如下:一是一些“頂層設計”和相應的措施可能存在的指導性不夠明確問題。官員操作起來既有巨大的靈活空間,也有觸犯政治和紀律的風險。其結果是許多官員寧可觀望,也不願意大膽闖、加油干。二是制度不健全構成的行政風險。在常態管理邏輯下,領導批示、政策法規都是官員行政的重要指揮棒,高壓反腐極大地打擊了傳統權力運行的隨意性,使得官員在制度邊沿游走的風險劇增。在責權邊界不清、權力約束機制和保護機制都不夠健全的情況下,領導干部做得越多,可能被人抓住的“小辮子”也越多,不作為就成為許多干部規避反腐劍鋒的重要選擇。三是在財富增速快於制度建設的階段,一些干部熱衷於權力尋租,將公權變為私器。這類干部對高壓反腐有強烈的不滿和對抗情緒,並企圖通過制造輿論和社會失序來消解中央反腐的決心。

基於此,在加快制度建設的同時,將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戰略變為發展的具體實踐。黨和政府需要有容錯機制和試錯空間,形成保護和激勵干部敢作為、想作為還不違法違紀的政治環境。對於因“不敢貪、不能貪”而不作為的干部,則應該依法懲處。惟其如此,方可構建良好政治生態。(蔡志強 作者為中央黨校黨建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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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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