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高寶玉回答執紀人員詢問。(圖片由遼寧省紀委提供)
2015年3月20日,參加全國“兩會”后的遼寧省營口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原書記高寶玉因涉嫌嚴重違紀,被遼寧省紀委立案調查。
高寶玉,這位在營口市頗有名氣的港口“當家人”,曾自以為營口港是自己的“獨立王國”,想成為紀律之外、不受監督的“特殊黨員”,終於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了慘重代價。
2015年8月14日,經遼寧省委批准,高寶玉被開除黨籍,並由其主管部門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把“創業地”當作“自留地”,十八大后仍不收手
高寶玉,1954年出生於遼寧台安。1977年,從大連理工學院港口工程專業畢業,被分配到籌備階段的營口港鱍魚圈港區。
高寶玉回憶說,那時條件非常艱苦,“晚上天一黑,周圍都是庄稼地,就像一片墳墓一樣,連個燈光都沒有。”他曾掉進過冰窟窿,低溫潮濕的環境讓他患上了久治不愈的面部神經中風頑疾。
1981年底,國家正式批准在鱍魚圈建港,高寶玉也與營口港一起開始了騰飛之路,他從營口港建設指揮部的技術員逐漸成長為營口港務局黨委副書記、局長。2002年至2013年,高寶玉任營口港務集團黨委副書記、總裁,營口港務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2013年10月,任營口港務集團第三屆委員會委員、常委、書記候選人。他是第十屆、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創業階段的高寶玉敢闖敢干,富有激情,但在守成階段卻違反紀律,“陰溝翻船”,倒在了自己職業生涯的“最后一公裡”,讓營口港務集團職工大為震驚。
2002年,剛當上營口港務局局長的高寶玉,初嘗一把手的滋味。那時的他更多的是埋頭苦干。隨著營口港的發展壯大,高寶玉的威信得以提高、地位得以提升、權威得以鞏固,他也變得“強硬”和“自信”起來,妄圖掌控港口的一切,甚至連自己的退休也想自己說了算。2014年,已超期工作一年的他還謀求再干幾年,此時的他,貪財戀權,紀律規矩、退休制度都拋到了腦后,隻剩下了在自己“一畝三分地”裡撈一把的無窮欲望。
在這一想法的推動下,高寶玉把對營口港的貢獻當成了索取的砝碼,大肆收受賄賂,嚴重違反廉潔紀律。他反復自我“安慰”,一心以為給自己送錢,是“朋友”和下屬“重感情”的表現,逐漸“心安理得”,愈發肆無忌憚,甚至黨的十八大之后仍然不收斂、不收手。
自以為有不受監督的“特權”,嚴重違反組織紀律
作為營口港務集團的一把手,高寶玉被人評作為“膽大”、“敬業”、“果斷”,他在職工中擁有很高的威信,但隨著年齡的增長,他考慮自己面子的時候多了,對港口發展實際情況考慮得少了﹔和老板們勾肩搭背的時間多了,深入群眾的時候少了﹔工作中獨斷專行的時候多了,征求意見民主決策的時候少了。逐漸地,他又有了“霸道”、“虛榮”、“一言堂”、“好大喜功”的標簽,職工也開始對他懼怕起來。
長期在國企工作,高寶玉認為國企領導干部具有“特殊性”,可以同其他黨政干部區別開來,手中權力逐漸異化為自己謀利的工具,把營口港當成了“獨立王國”,他則享受不受監督的“特權”,成為游離於紀律之外的“特殊黨員”。
在干部調整中,高寶玉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在選人用人上大搞權錢交易。
為激勵員工,營口港務集團實行高級管理人員年薪制,部門領導收入大幅提高,某些分公司經理為確保既得利益,自然想到了給高寶玉“表示表示”。
2012年至2013年間,營口港務集團分公司發生客戶長期拖欠港口使用費事件,給集團造成較大損失和嚴重影響。時任該分公司經理對此事負有直接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被給予行政降級處分。該經理為得到高寶玉的“幫助”,及時返回分公司任經理,於2012年至2015年,先后3次給高寶玉送錢。此外,2010年至2015年,先后有4人為了留任現任職位,享受高額年終獎金,多次給高寶玉送錢。在高寶玉任職期間,這些分公司經理的崗位都沒有變動。
營口港工資待遇高,吸引著眾多人的目光。2014年,營口港務集團某副經理為將外甥女安排到集團工作,找高寶玉“幫忙”,高寶玉將此事安排給集團人事負責人。該副經理為感謝高寶玉,借2015年春節之機,送給高寶玉一筆錢。
高寶玉的事業心建立在個人榮譽基礎上,把營口港當成自己的“獨立王國”,眼中沒有組織、沒有紀律,栽跟頭是必然的。
“對黨紀國法這條帶電的高壓線,誰碰誰就要付出沉重代價、誰碰誰就要吃大苦果。”落馬后,高寶玉的懺悔姍姍來遲。
把“圍獵者”當“知己”,嚴重違反廉潔紀律
高寶玉熱衷和老板“勾肩搭背”,在觥籌交錯中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最終自掘墳墓,斷送晚節。
營口港某建筑安裝公司張某1992年與高寶玉相識。2002年,營口港務局准備引入外來資金,重組營口港建筑安裝公司。張某得知此消息后請求高寶玉幫助其入股公司,張某佔股60%。高寶玉表示同意,並向集團下屬公司經理吩咐,營口港的相關工程,盡量發包給張某的建筑安裝公司。2003年至2012年,張某的安裝公司承攬營口港務集團561項工程,工程標的額20多億元。張某為了得到和感謝高寶玉的幫助,先后送給高寶玉巨額財物,並經高寶玉同意,在北京市北四環為高寶玉購買房產一套、地下車庫一個。
在高寶玉的朋友圈中,以某疏浚工程有限公司的高某與其走得最近。兩家共住一棟連體別墅多年,就連兩家為老人修建的墳墓也緊挨著。“重感情”的高寶玉不守紀律、不講規矩,利用職權為高某生意提供幫助,自己也成了商人的“提線木偶”。
2005年,高某為了與營口港務集團合資做疏浚工程,找到高寶玉幫忙。經高寶玉同意,高某與營口港務集團共同出資成立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高寶玉向集團下屬公司經理吩咐,營口港的疏浚工程,盡量發包給該疏浚公司。2006年至2012年,該公司承攬了集團的57項工程,佔營口港港池挖泥和航道挖泥工程量的70%,合同標的額22億多元。
高寶玉在被查后反思,自己的黨紀觀念淡漠,基本沒有感覺到自己身邊還有黨組織存在。他脫離監督、背離組織,迷失在“圍獵中”,還自以為“友誼”天長地久,最終難逃黨紀嚴懲。(廖吉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