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修訂並頒布《廉潔自律准則》、《黨紀處分條例》和《巡視條例》,扎牢制度籠子﹔堅決防止“四風”反彈,越往后執紀越嚴﹔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實踐“四種形態”﹔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加強改進巡視和派駐機構工作﹔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建設忠誠干淨擔當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剛剛過去的2015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央紀委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切實履行監督執紀問責的職責,助力全面從嚴治黨新實踐,取得了新的明顯進展和成效,得到了黨中央的充分肯定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擁護。
總結過去,方能展望未來。即日起,中國紀檢監察報開設“治國理政新實踐·正風反腐”專欄,刊發系列綜述,回顧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的新成效,以迎接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的勝利召開。
這一年,快馬加鞭,黨規黨紀籠子越扎越緊。
這一年,成果豐碩,全面從嚴治黨力度空前。
2015年是黨的制度建設史上具有裡程碑意義的一年。我們黨修訂頒布了《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多部黨內法規,向全黨全社會彰顯了全面依法治國、依規治黨的堅定決心,清晰勾勒出不斷提高管黨治黨制度化水平的發展脈絡。
直面問題、立足實踐,黨內法規與時俱進
金秋的北京,天朗氣清,碩果飄香。
中共中央於2015年10月18日正式印發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以下簡稱《廉潔自律准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黨紀處分條例》)。這是繼當年8月3日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巡視條例》)印發之后,黨內法規制度又一次重大創新。
三部法規是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要成果,集中展現了新時期我們黨加強黨的領導、依規管黨治黨的努力和成效。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有法度。在我們國家,黨是領導一切的,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核心本質特征。全面從嚴治黨,關乎實現兩個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也是實現黨的歷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制度建設也要緊緊跟上、與時俱進。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在新的環境和條件下,一些黨員和黨組織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已成為黨的一大憂患。同時,現行一些黨內法規制度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全面從嚴治黨的需要,必須加以修訂和完善。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突出強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大懲腐力度,強化巡視監督,直面管黨治黨“失之於寬、失之於鬆、失之於軟”的問題,豐富的實踐為黨內法規制度創新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要著力健全黨內監督制度,著手修訂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巡視工作條例,突出重點、針對時弊。”2015年1月1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提出明確要求。
“要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立行立改,解決現階段突出問題,充分體現科學性、針對性、可操作性。”王岐山同志對立規修規工作高度重視,多次主持召開專題會議,開展調研和座談,廣泛征求意見,提出明確要求。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歷時數年、吸納上千條意見、數十易其稿后,煥然一新的三部法規最終面世。
“如果把2014年以前的清理黨內法規工作視為‘破’的過程,2015年就是‘立’的一年。”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助理研究員柴杰認為,有破有立,意味著我們黨在新形勢下運用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管黨治黨新實踐相結合上日益成熟,也標志著黨的自我革新、自我完善進入一個新的高度。
鍛造利器、德規並舉,制度籠子越扎越緊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依規管黨治黨建設黨要求,必須有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保証。”2015年8月,中央紀委副書記張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強調。
誠如所言,法規制度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三部法規的修訂頒布,進一步扎緊黨規黨紀的籠子,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制度利器和紀律保証。
木有本而枝茂,水有源而流長。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全面從嚴治黨首先要尊崇黨章。新修訂的三部法規正是對黨章規定的具體化,與時俱進地對巡視工作指導思想進行修改和完善,全面梳理了黨章對黨員、干部的紀律要求和廉潔自律要求,突出了政黨特色、黨紀特色,把黨規黨紀的權威性、嚴肅性樹起來。
“新修訂的《巡視條例》體現了與黨章更好銜接的要求,且充分吸納了十八大以來巡視工作的實踐創新成果,重點更突出,靶向性更強,也更加精煉,便於執行。”全國黨建研究會特邀研究員汪洋指出,這一精心鍛造的黨內監督利器提供了強有力的規范和指導,必將提升巡視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結合的要求如何體現,黨員干部應該堅持哪些高標准、守住哪些底線,黨紀與國法怎樣有效銜接……隨著《廉潔自律准則》和《黨紀處分條例》的修訂頒布,這些問題都得到了解答。
新修訂的《廉潔自律准則》是我們黨執政以來第一部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黨內廉潔自律規范,為廣大黨員樹立了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准。新修訂的《黨紀處分條例》是新形勢下全面從嚴治黨的一把尺子,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突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劃出了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
“2015年制度建設的最大成效,就是把黨規黨紀的籠子越扎越緊。”汪洋認為,新修訂的黨內法規有利於強化黨內監督,推動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學深悟透、真抓實干,做好貫徹落實“下篇文章”
2015年10月3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的樂大克、谷春立嚴重違紀被“雙開”的通報中,“干擾、妨礙組織審查”“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等聚焦“六項紀律”的“紀言紀語”,與此前剛剛頒布的《黨紀處分條例》相關要求高度契合。
運用新修訂的法規指導實踐,中央的行動就是這樣高效、務實。
法規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必須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貫徹執行。中央高度重視三部法規的學習貫徹執行工作。
新修訂的《巡視條例》印發后,學習貫徹隨即展開——
2015年8月17日,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學習貫徹《巡視條例》電視電話會議,王岐山同志出席並講話。
中央巡視辦對照條例重新修訂了巡視工作流程等37項制度,進一步完善巡視制度體系。
各級巡視組結合正在開展的巡視工作,做好貫徹執行“下篇文章”,圍繞“六項紀律”,深化“四個著力”,深化專項巡視,抓好整改落實,向全覆蓋目標邁進。
與《巡視條例》相比,新修訂的《廉潔自律准則》和《黨紀處分條例》於2015年10月18日印發,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張軍告訴記者,從印發到正式施行之間有兩個多月,主要考慮到此次修訂涉及許多重大問題的重要修訂,有必要給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留出學習、宣傳、教育和掌握的時間。
兩部法規印發后,中央紀委有關負責同志已經先后到中央部委、省區市、國有企事業單位黨委(黨組)宣講了50多場,新聞媒體開展了廣泛持續的宣傳,營造了守紀律、講規矩的氛圍。
浙江等地提出實現兩部法規學習貫徹全覆蓋的要求,就連不識字的黨員也要由黨支部口頭傳達到﹔天津市北辰區召開區委中心組擴大會議,從區委領導到村居黨支部書記,800多人齊聚禮堂集中學習……各地區各部門黨委(黨組)還把學習兩部法規納入“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各類黨員干部教育培訓,形成了黨委真重視、“關鍵少數”真帶頭、黨員干部真學習、廣大群眾真點贊的局面。
“建章立制的重要目的在於規范,而不只是事后懲處。”中國礦業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執行副主任劉金程指出,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不僅需要各級黨組織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小錯提醒、動輒則咎,堅決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更需要全體黨員把黨規黨紀真正刻印在心上,自覺遵守執行、向高標准看齊。(記者 閆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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