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問題通報
2015年10月,福建省仙游縣通報了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下為其中一起:
2014年8月12日,仙游縣園庄鎮人大主席李國平等56位人大代表在該鎮土樓村參加人大代表小組活動,中午受土樓村委會主任吳國強邀請在該村附近一家飯店用餐,餐費共計3200元,由吳國強個人支付。因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李國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園庄鎮黨委書記陳光珊對此負主體責任,時任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傅彬齊(現任該鎮黨委副書記)負監督責任,兩人均被誡勉談話。
事件回顧
2014年8月12日,仙游縣園庄鎮人大主席團組織在該鎮土樓村開展人大代表小組活動,參加對象有園庄鎮的市縣人大代表、鎮人大主席團成員、部分鎮人大代表、部分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包片鎮黨政領導、工作隊員等共56人。
上午活動結束后,土樓村委會主任吳國強說:“李主席,您看同志們平時工作那麼辛苦,現在都這麼晚了,中午由我個人付錢,請大家吃個便飯吧,犒勞下大家。”
“不太好吧,這樣會不會違反相關規定。”旁邊有人提出異議,但是並沒有引起李國平的足夠重視。
“吃個便餐,而且是由個人付錢,並沒有公款吃喝,調動一下干部的積極性也是可以的,應該問題不大。”李國平不以為然。
中午,土樓村委會主任吳國強安排大家在土樓村附近的一家飯店吃飯,費用由吳國強個人支付,共花費3200元。
查處經過
2015年6月的一天,仙游縣紀委信訪室接到群眾舉報,反映園庄鎮人大主席李國平等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
次日,經過縣紀委信訪室負責人、主管常委、分管副書記、紀委書記審批,最后批給縣紀委第一紀檢監察室處理,該室立即成立調查組展開深入調查。
調查組首先找到李國平核實相關情況。
“2014年8月你鎮人大主席團是否有組織開展人大代表小組活動?”調查組工作人員發問。
“有,按照上級規定,鎮人大代表主席團每年至少開展一次人大代表小組活動。”李國平說。
“為什麼午餐由吳國強個人請客?共花了多少錢?”
“按照往年慣例,活動在哪舉辦,由所在村准備工作餐,當時活動第三個議程到了土樓村,而且已經是中午,吳國強本人極力邀請,而且他本人經濟條件也較好,加上只是吃便餐,所以當時就答應了,共花了大概3000多元。”
“你對與會人員接受吳國強個人宴請是怎麼看的?是否違規?”
“當時我認為吃個便餐這是小事,平均到每個人也沒有多少錢,沒有在意,所以當時就答應了,現在想想真是后悔,此次活動我作為組織者,我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說實話,在往年鎮人大主席團組織代表視察,按照慣例,中午工作這麼晚都是有工作餐的,只是這次真的是應‘主人’的強烈要求而接受宴請的,能否從輕處理?”園庄鎮相關負責人向調查組提出建議。
“黨紀是高壓線,任何人都不得觸碰,更加之頂風違紀,必須嚴肅處理。”縣紀委態度堅決。
根據調查事實,經該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園庄鎮人大主席李國平黨內警告處分。園庄鎮黨委書記陳光珊對此負主體責任,時任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傅彬齊(現任該鎮黨委副書記)負監督責任,兩人均被誡勉談話。(傅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