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超
沒有行賄,哪有受賄。嚴打“老虎”“蒼蠅”,也應“斬斷”行賄之手。隨著檢察機關加大職務犯罪打擊力度,大量行賄犯罪浮出水面。
《法制日報》記者今天從江蘇省鎮江市人民檢察院獲悉,2013年以來,鎮江市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行賄犯罪60件77人,其中單位行賄10件26人。
案件集中於民生等領域
百萬元級行賄佔比三成
據鎮江市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處處長李立雲介紹,經過對近年來查辦的行賄案件梳理分析發現,該類案件集中在民生、工程建設、經濟等領域。
在立案查辦的77人中,民生領域行賄犯罪12人,其中最突出的是醫療衛生行業,有10人﹔工程建設領域行賄犯罪13人,主要發生在招投標環節,有7人﹔經濟領域行賄犯罪21人,最突出的是在電力行業,有9人﹔其他領域包括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有31人。
在電力行業,檢察機關查處了某電力控股有限公司原總裁王某(副廳級)和鎮江電廠原總經理陳某、副總經理李某等特大賄賂窩串案8件10人。王某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價值人民幣420余萬元,貪污6萬余元﹔陳某先后收受有關業務單位的賄賂共計人民幣450余萬元,貪污110余萬元。這些賄賂款都是利益相關方送的。
在工程建設領域,行賄人方某向江蘇省句容市分管城市建設的兩任副市長彭某、陳某行賄230余萬元。
“在熱點領域,檢察機關從一起案件入手,常常能查出一批窩串案,反映出腐敗現象在這些行業、領域嚴重蔓延。”李立雲說,而且,現在行賄人都是“大手筆”,一次行賄百萬元以上的大有人在。
2009年年底,鎮江電廠原總經理陳某看中一幢別墅,售價430萬元,但其手頭還差100多萬元。中標鎮江電廠粉煤灰承包業務的宋某聽聞后,故意陪其看房,並為陳某“墊付”了110萬元。
2010年上半年,由陳某決定,電廠延長了與宋某的粉煤灰合同期限,從原先的1年延長到3年11個月。而這3年間,粉煤灰價格步步攀升,供不應求。宋某此前以2850萬元的價格中標電廠粉煤灰業務,到2014年該業務重新招標時,另一家公司出價4590萬元。獲得巨額利潤的宋某向陳某共計行賄200萬元。
據了解,三年來,鎮江市行賄犯罪涉案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人數佔行賄犯罪立案總人數的31.2%,其中,2013年2人,2014年14人,2015年1月至6月已查處8人。
行賄名目多持續時間長
單位行賄“爆炸式”增長
每一次行賄,行賄人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
有的行賄人以獎金、信息費、咨詢費、勞務費、顧問費、分紅的名義,給受賄人送上大額現金。
據李立雲介紹,有的行賄人則“以新換舊”,行賄人高某為受賄人陳某購買了一輛路虎越野車,並置換陳某的舊車,差價達35萬余元﹔有的行賄人則以明顯低價出售房產,受賄人戴某以明顯低價購買行賄人所開發的房產,從中受賄60余萬元。
鎮江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路某與江蘇某國企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尤某關系深厚,權錢交易貫穿了尤某從擔任國資委主任起到案發的整個時段。在尤某的特殊關照下,路某先后承攬了鎮江市四個大型工程項目。在平時交往中,路某出手大方,煙酒茶自不必說,面額不菲的各種購物卡、香奈兒包、愛馬仕表以及沉甸甸的金條都成為表達“情意”的尋常物。僅為尤某的別墅裝修,路某就花了70萬元。
“長期賄賂關系,無論是行賄方還是受賄方,往往都選擇關系鐵、交往深的‘圈內人員’,以‘借款’‘代墊費用’‘人情往來’等幌子遮掩。”李立雲說,在鎮江檢察機關查辦的行賄犯罪案件中,85%以上案件中的行賄對象固定,行賄時間長達兩年以上。
句容市原副市長陳某,共計325次收受48名行賄人賄賂款500余萬元,其中多數行賄的時間長達數年,有的達8年之久。這種細水長流式的“人情往來”,既可以同受賄方建立情感上的聯絡,又不易在外人面前暴露。
據李立雲介紹,行賄犯罪的另一大特點是,賄賂犯罪的主體由自然人發展到法人,一些企業利用公款行賄已成為公開的秘密。2011年至2013年,鎮江市檢察機關查辦的單位行賄犯罪人數每年平均3人,到2014年增至13人,2015年上半年已達10人,呈“爆炸式”增長。
為謀求銷售利益,安徽省亳州市某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向鎮江某醫院院長王某行賄40余萬元﹔鎮江市某醫學用品有限公司向江蘇省揚中市某醫院檢驗科主任錢某行賄56萬余元﹔江蘇某建材有限公司向鎮江某電廠總經理行賄370余萬元。
免刑緩刑比例高
打擊力度不夠大
對於行賄犯罪多發的原因,李立雲認為,首先是行賄人大多認為行賄不是犯罪,對行賄犯罪的輿論導向存在偏差,助長了行賄風氣。其次是打擊力度不夠,為打擊受賄犯罪,對行賄人處理偏軟,導致行賄犯罪的免刑、緩刑比例過高,使得一些行賄人心存僥幸。再次是我國尚未形成嚴密的個人誠信體系網絡,行賄人受懲罰后,對其工作生活影響不大,監督效果大打折扣。
李立雲建議,為遏制行賄犯罪,首先應加強制度建設,有效彌補“權力尋租”漏洞。如規范行政審批制度,嚴格許可條件、增強行政許可的透明性,完善權力監督制度和財產申報制度等。其次,應加大查辦力度,提高行賄犯罪成本。再次,應加強預防宣傳,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檢察機關要把行賄犯罪作為職務犯罪預防的重點領域,有針對性地舉辦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活動,在全社會營造一個打擊行賄犯罪的良好氛圍。
李立雲建議,最后還應強化社會監督,構建立體化監督體系,充分發揮檢察機關預防部門行賄檔案查詢系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