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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包”燙手,不收不送才安全

2015年12月21日08:42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紅包”燙手,不收不送才安全

  福建省大田縣紀委在日前開展的落實“兩個責任”巡查中,專題對公款購贈節禮問題進行核查,嚴防元旦春節期間“四風”問題反彈。圖為該縣紀委干部到某鄉鎮核實一起公款違規送禮信訪問題線索。林鳳都 攝

  逢年過節,走親訪友,正常的禮尚往來本無可厚非。然而,有些黨員干部卻借人情往來之名,將違規的“饋贈”和“收受”視作傳統,違規收送禮金禮品,不覺其所害。

  今年以來,福建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頻出重拳、狠剎歪風,持續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讓違規收送禮金禮品者無處遁形。本文通過對該省通報曝光的4起違規收送禮金禮品典型問題深入剖析,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希望廣大黨員干部引以為戒,堅決抵制收送“紅包”、公款購贈節禮等不正之風,為即將到來的元旦春節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

  頂風違紀,自欺欺人“攤上事兒”

  案例1:閩侯縣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何開立違反廉潔紀律,於2015年春節前違規收受管理對象、私營企業主肖某某拜年“紅包”1000元。2015年9月,閩侯縣紀委給予何開立黨內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並公開通報批評。

  2015年元旦、春節前夕,閩侯縣紀委下發通知,重申嚴禁黨員干部違規收送禮金禮品等紀律要求,並集中通報了一批黨員干部違規收送禮金禮品的典型案例。然而,何開立並沒有以此為戒,面對肖某某奉上的“紅包”,他仍欣然接受。

  據何開立本人交代,自己主管林業採伐審批,而肖某某經營林木生意,兩人是交往多年的“老朋友”,不過是“哥們兒”過年送個禮,金額也不大,所以自己“根本就沒當回事兒”。然而,認為“不是事兒”的他卻“攤上了大事”。

  “過節送‘紅包’就是想與何副搞好關系,日后方便關照……”肖某某的這番話,一針見血地道破了送節禮背后的玄機。何開立對肖某某送禮產生了“美麗的誤會”,說到底,不過是自己打著禮尚往來的幌子自欺欺人罷了。

  “縱觀各地查處的違規收送禮金禮品問題,和何開立持有相同想法的還有不少。黨員領導干部要認清公權與私情的分界線,牢記‘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古訓,謹防‘紅包’變‘炸彈’,讓自己為‘財’所傷。管理服務對象所送或者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再少再小也不能收。”閩侯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李充表示。

  權利“勾兌”,收了好處忘了原則

  案例2:三明市梅列區公安分局徐碧派出所所長陳斌於2014年、2015年春節期間,收受多家私營企業主禮品禮金和有價証券,合計1.25萬元﹔2014年4月至8月間,徐碧派出所轄區內一商務賓館因未如實登記入住人員身份信息受到罰款和停業整頓處罰,陳斌收受該賓館老板價值1.3萬元的禮品,並利用職務之便,為其違規經營提供便利。此外,陳斌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5年9月,梅列區紀委給予陳斌留黨察看兩年處分,並收繳其違紀所得。

  中國乃禮儀之邦,有著深厚的禮節傳統。然而,在社會的人際交往中,有些人卻念歪“禮儀經”,將正常的禮儀交往,轉換成了赤裸裸的權錢交易,逢年過節對當權者以“禮”相待、以“金”開道,打造自己的“朋友圈”、“關系網”。

  “權”一旦未在陽光下運行,極易與“利”形成“勾兌”,而“送禮”就是完成這種交易的黏合劑。手握執法權的陳斌在不法商人的“圍獵”中,與他們形成了“利益共同體”,為他們的違規經營充當“保護傘”,最終丟棄了職責和廉潔。

  對此,梅列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張淑華建議:“要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敗的制度機制,借助科技手段和各種監督之力,防控廉政風險,著力規范權力運行,嚴防少數腐敗官員利用手中的權力設租尋租,大搞權錢交易,給了好處亂辦事。”她還提醒那些手中握有權力的黨員領導干部,在人情往來小事間,更須辨明是與非,謹記莫伸貪欲之手。

  拿人手短,“兩個責任”拋諸腦后

  案例3:泉州市豐澤區東海街道黨工委原書記郭瓊輝在2011年至2013年春節期間多次收受3名社區干部禮金及海鮮購物卡共計1.8萬元﹔東海街道紀工委原書記戴金華在此期間收受這3名社區干部購物卡共計8000元。郭瓊輝、戴金華違反黨的紀律,落實“兩個責任”不力,造成街道及下轄4個社區出現區域性腐敗案件。2015年5月、7月,經豐澤區委常委會批准,給予郭瓊輝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戴金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追繳二人違紀所得,並按副科級非領導職務安排工作。

  據郭瓊輝交代,他收受了部下拜年的海鮮卡及禮金后,對反映轄區黨員干部的問題線索,總感覺“吃人嘴軟,拿人手短”,礙於人情,對送禮的社區干部和其他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有關問題沒有深入調查,對有關人員也沒有及時談話提醒。

  郭瓊輝和戴金華肩上原本扛著落實“兩個責任”的重擔,卻被裹著“糖衣”的節禮“炮彈”擊中﹔給郭瓊輝和戴金華送節禮的3名社區干部,原本是為了尋求“庇護”、規避監督,掩蓋自己的違紀違法問題,但最終深陷囹圄,受到法紀的嚴懲,教訓深刻。

  在節禮“炮轟”之下,倒下的黨員干部不在少數,違規收送節禮可謂危害甚巨。豐澤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黃黎波表示,正人先正己,身正令才行。作為落實“兩個責任”的第一責任人,更要牢固樹立紀律底線意識,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斷增強自身“免疫力”,廉潔履職、公正執紀。此外,執紀必嚴,違紀必究,違規送禮者也需要擯棄僥幸心態,守紀克己,莫拿運氣賭明天。

  “借花獻佛”,欺瞞組織對抗審查

  案例4:2013年6月至2014年1月,南平市建陽區農業局副局長鄭立志、吳光文伙同下屬單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張聲武,採取簽訂虛假合同方式,套取農產品安全質量檢測資金2.32萬元。鄭立志將其中1萬元用於購買年貨及購物卡,送給有工作往來的單位和農安辦工作人員作為“節禮”。案發后,鄭立志伙同張聲武協商串供、搞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規避責任。2015年5月,經建陽區委批准,免去鄭立志區農業局副局長職務﹔區農業局黨委給予鄭立志、吳光文、張聲武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相關人員退賠相關費用。

  嚴禁公款購贈節禮,從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條條禁令言猶在耳。然而,一些黨員干部卻自作聰明,想法子打“伏擊”、設“埋伏”,玩“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把戲。

  本案中的鄭立志、吳光文和張聲武瞄准了財政資金管理中的漏洞,化公款為私財。為和其他單位“搞好關系”,“犒勞”底下干活的“弟兄”,他們“借花獻佛”,將套取的資金用於購贈節禮年貨,並自認為這樣購贈節禮就不算違規,也無處可查。在接受組織調查期間,鄭立志和張聲武更是協商串供,偽造証據應付調查。最終“聰明反被聰明誤”,受到了應有的懲處。

  談及此案,建陽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江貴華表示,糾治“四風”漸進深水區,違規收送禮金禮品現象日漸隱蔽化、復雜化。紀檢監察機關要不斷改進和創新工作方法,練就“火眼金睛”,提升發現問題的能力,對“隱身”、“變臉”的違紀行為和對抗組織審查行為從嚴從快從重懲處,強化震懾,杜絕違規收送禮金禮品的不正之風。(葉水江 林鳳都 鄧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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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醒、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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