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記者從廣東省紀委獲悉,清遠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蘇浩志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目前,蘇浩志案還在調查之中,落馬具體原由尚不得而知。然而,這引起人們對清遠教育系統的關注。據清遠市紀委披露的一組數據顯示,2010年以來,清遠市已有7名縣級教育局局長、副局長因腐敗問題被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
問題特點
潛伏期長 違紀次數多
5年內7名教育局長落馬,原因何在?日前,省紀委官方網站南粵清風網刊登了清遠市紀委的剖析。清遠市紀委調查發現,這7名教育局長都有潛伏期長、違紀次數多、種類多等特點,7名教育局長腐敗問題的平均潛伏期為7年,平均違紀數約35次,最多分別達到80多次和70多次,最少的分別是1次和19次。違紀金額平均為135.3萬元,其中,最多達到538萬元,最少的是10萬元。7名教育局長違紀問題種類也較多,涉及收受賄賂、違反財經紀律、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等兩種以上違紀行為的有4宗,佔57.1%。
從違紀環節看,7名教育局長的違紀問題主要集中在校服、教材和教學設備採購,基建工程,資金管理等環節。
原因分析
信念缺失 制約不力
清遠市紀委發現,這7名涉案教育局長雖然表現為經濟問題,但根子還是理想信念問題,認為自己的付出與得到不相稱、不能體現自己的勞動價值。如清新區教育局原局長薛衛機在36歲當上做校長后,便大肆收受賄賂,認為自己幫了別人,別人“投桃報李”是“按勞取酬”“理所應當”。清遠市紀委認為,教育局長們出了問題,還與作風上獨斷專行,權力失范有關。如英德市教育局原局長陳漢明將教育局的財權、人事權、審批權牢牢抓在個人手裡,教輔教材採購、教學樓發包說一不二,用人上“唯財是舉”、獨斷專行。
清遠市紀委還發現,案發的各教育局內部雖然設立了相應監督機構,但形同虛設,而且由於教育系統的業務獨立性較強,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對其監督檢查比較少,較難發現問題﹔個別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教育系統領導干部的監督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助長了僥幸心理。
清遠2010年以來查處的7名教育局局長:
清城區教育局原局長謝建強
清新區教育局原局長薛衛機
英德市教育局原局長賴來新
英德市教育局原局長陳漢明
陽山縣教育局原局長黃志濤
陽山縣教育局原副局長毛光明
佛岡縣教育局原副局長朱榮軍(記者 趙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