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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報16家單位巡視反饋情況 一針見血直指問題

2015年11月26日08:19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北京:通報16家單位巡視反饋情況 一針見血直指問題

  11月23日至25日,北京市連續三天通報了市委巡視組對16家單位的巡視反饋情況,涉及北京汽車集團、中關村發展集團、北京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北京國際信托公司、北京出版集團、北京演藝集團、北京外企服務集團、北京控股集團、北京城建集團、北京電子控股公司、北京地鐵運營公司、北京基礎設施投資公司、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自來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等單位。這是市委巡視組今年開展的第二輪巡視。巡視組指出了干部群眾反映的一些問題,提出了明確具體的整改意見和要求。巡視中,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移交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處理。

  北汽集團:採購供應環節涉嫌利益輸送

  市委第一巡視組向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指出巡視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是:作風建設有差距,集團班子缺乏合力,履職擔當不夠,形式主義還比較嚴重﹔出國(境)管理不規范,有以“職務消費”為名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退而不休”、返聘取酬等現象﹔“靠車吃車”問題突出,採購供應環節涉嫌利益輸送,銷售環節存在權錢交易,部分業務存在變相壟斷,“小金庫”問題屢禁不止。

  中關村發展集團:代持資金管理漏洞多

  市委第一巡視組向中關村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指出巡視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是:“四風”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仍然存在,工作作風不扎實,出國(境)管理不嚴格,仍然存在亂發補貼等現象﹔資金管理有漏洞,風險管控盲點多,銀行開戶隨意性強、缺乏制度約束,代持資金管理漏洞多,基金投放缺乏監管。

  國資公司:個別領導違規領取薪酬

  市委第二巡視組向北京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指出巡視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是:基層黨組織開展活動少,組織生活制度不落實﹔個別領導人員違規領取薪酬或退休返聘領取高額薪酬,有的二級企業業務招待費過高、濫發福利補貼、差旅費超標﹔在與民企開展合作經營或收購民企中,對部分項目的投資風險及經營活動把控不嚴,致使國有資產出現損失、流失或風險。

  北京信托:公款購買禮品提貨券贈送客戶

  市委第二巡視組向北京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指出巡視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是:存在用員工管理代替黨員教育管理的傾向,致使黨員意識淡化﹔存在以業務風險控制代替廉政風險防范的傾向,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要求不落實﹔紀委書記兼任多個職務,抓紀檢工作的精力不足,紀委沒有辦事部門和專職干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有關制度不夠嚴格,存在公款購買禮品提貨券贈送客戶、報銷大額節禮票據等問題。

  出版集團:控股子公司資產長期“體外循環”

  市委第三巡視組向北京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指出巡視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是:財政性專項資金管理薄弱,存在立項申報不嚴謹、管理使用不規范、監管審計不到位等問題,績效評價未有效發揮作用﹔對與民營企業合作的控股子公司監管不到位,有的控股子公司資產長期“體外循環”且財務管理不規范,有的控股子公司未嚴格執行制度,沿襲“作坊式”管理,關聯交易金額大、監管不力。

  演藝集團:專項資金多頭申報擠佔挪用

  市委第三巡視組向北京演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指出巡視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是:“三重一大”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嚴格,有的大額資金分配未集體研究決定,有的項目未按照規定公開招標﹔專項資金監管不力,存在多頭申報、擠佔挪用、滯留沉澱等問題,專項資金重申報、缺監管、少評估,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不高。

  外企集團:仍在五星級賓館開年會

  市委第四巡視組向北京外企服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指出巡視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是:股權改造不規范,使國有資產實際價值不能真實體現,存在領導干部違規持股分紅問題﹔領導干部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存在以個人推介和會議決定方式替代招投標程序問題﹔集團二級企業普遍存在決策隨意、甚至違規決策問題,有的未經集團批准動用上億資金,有的好幾年不開黨委會、董事會,甚至成立新企業、任命總經理都不經會議研究﹔不按規矩辦事,仍在五星級賓館開年會,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期間,借開展“踐行中國夢”主題活動之機到敦煌、月牙泉游覽。

  北控集團:基層企業主動幫領導“關系戶”攬工程

  市委第四巡視組向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指出巡視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是:所屬外地企業黨組織管理虛化,有的企業甚至沒有黨組織負責人﹔有的黨員領導干部做事片面強調市場因素,無視國家政策法規﹔在中央明令禁止的情況下,有的企業負責人春節前照舊舉行聯歡會、聚餐,發放獎品和紀念品,有的企業負責人將履行工作職責以外的個人費用在公司賬上以餐費名義報銷﹔個別企業領導人員親屬、朋友,利用其影響承攬工程,有的直接挂靠在企業工程公司名下,有的基層企業負責人主動為上級領導的關系人在承攬工程上提供幫助。

  北京城建:部分企業領導既拿車補又用公車

  市委第五巡視組向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指出巡視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是:部分二級企業存在主要負責人既拿車補又頻繁使用公車,一些企業領導人員將自己的親友安排在集團內效益好的單位就業,有的領導人員為自己親屬和關系戶承攬工程、供應材料打招呼,有的甚至不經任何程序直接把工程交給關系戶做,有的間接找“會撈錢”的項目經理要“分成”,有些二級企業將房產、物業以遠低於市場價的價格租給特定關系人,且多年不漲。

  北京電控:房屋輕易外租滋生大量二房東

  市委第五巡視組向北京電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指出巡視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是:在房屋出租管理中,一些企業領導人員個人操控合同簽訂,規避監管,一些企業領導人員輕易將房屋出租,滋生大量二房東﹔企業領導人員延遲退休、返聘領取高薪現象普遍存在,一些企業領導人員違規購得企業公房,部分虧損企業購置豪華轎車。

  北京地鐵:地鐵商業經營產生巨額損失

  市委第六巡視組向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指出巡視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是:一些基層黨組織普遍把旅游參觀作為組織活動的重要方式,黨組織活動有娛樂化和福利化傾向﹔地鐵商業資源經營中產生巨額損失,存在利益讓渡和國有資產流失情況,廉價出租地鐵資源,向合資公司讓渡利益,套現私分國有資產﹔違規發放補貼,變相公款旅游,2013年、2014年連續發生兩起二級單位黨委主要領導公車私用且違法醉駕事件﹔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不夠規范,干部職工隊伍中家族聚居現象突出。

  京投公司:干部日常監督“高舉輕放”

  市委第六巡視組向北京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指出巡視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自覺、不嚴格,存在頂風違紀問題,存在違規發放購物卡、鋪張浪費舉辦會議、大額資金用途不明涉嫌違規套現、變相公款旅游等問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履行選人用人程序不夠規范,干部日常監督管理存在“高舉輕放”的問題。

  市司法局:領導干部在行業協會兼職較多

  市委第七巡視組對北京市司法局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指出巡視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是:管警治警方法不多,個別領導干部親屬吃空餉﹔部分領導干部辦公用房違規超標,公務用車整改流於形式,公款旅游屢禁不止,違規發放福利補貼﹔違反規定分配住房,工程項目招標違規﹔國有集體資產管理不規范,行業協會資金管控不嚴﹔領導干部在行業協會兼職較多,機關事務與企業管理交織混亂。

  自來水集團:二級企業工程項目和財務資金管理不規范

  市委第七巡視組向北京市自來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指出巡視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是:對二級企業管控體系建設滯后,存在較大的廉政風險和國有資產流失的風險﹔國有房屋土地管理混亂,二級企業工程項目和財務資金管理不規范,沒有健全的集體決策機制,存在關聯交易﹔個別領導存在違反中央和北京市關於領導干部公務出差的有關規定和借機旅游情況,超標准配車仍然存在,集團領導深入所屬二級單位調查研究、有針對性指導工作不夠。

  市地稅局:懶政怠政造成國家稅款二次流失

  市委第八巡視組向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指出巡視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是: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后仍超標准違規辦會、辦班﹔違反中央禁令,超標准維修和改擴建辦公樓﹔“四風”問題時有發生﹔工作中失察失管失控,基層單位及公職人員中發生系統性基層腐敗窩案﹔懶政怠政,稽查不力,造成國家稅款二次流失﹔稅收政策適用認定和答復規范缺失,暗藏稅款流失風險﹔領導班子成員中存在工作不盡職、不擔當,責任不落實﹔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發現問題不追責﹔市地稅局對區縣地稅局疏於管理。

  文資辦:違規違紀運作具體項目

  市委第八巡視組向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指出巡視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是:黨委落實主體責任嚴重缺位,黨委書記主要精力未聚焦主責主業,違規違紀運作具體項目﹔制度建設嚴重滯后,黨委及行政領導班子會議原始記錄被人為銷毀,不能反映“三重一大”民主決策過程﹔選人用人來源和標准主觀意識強,視野不夠開闊,程序不夠規范﹔文創專項資金使用隨意性大,使用和監管存在漏洞,部分資金使用與監管制度不健全,標准模糊,對注資、投資國有文化企業及資金使用監管不力,對承擔文創專項資金項目評審的中介機構監管缺失,資金評審、支持項目不公開透明,項目申報單位存在挪用、虛列、套取資金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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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醒、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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