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浦城縣紀委聯合稅務、工商等部門,對黨員干部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開展專項檢查。圖為檢查組在一酒樓查看近期有無未報備、報備不實的婚慶操辦記錄。傅素萍 攝
節日喜慶、婚喪嫁娶本是傳統習俗。然而,有些黨員干部卻打著“傳統”、“人情”的旗號,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甚至為借機斂財動起了歪腦筋,在社會上造成了很壞的影響。
今年以來,福建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盯大辦婚喪喜慶問題中的新情況、新動向,抓好利用婚喪喜慶事宜借機斂財整治工作,用紀律管住大多數,把從嚴治黨要求落實到基層。本文通過對通報曝光的違規操辦婚宴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強化警示、震懾,希望廣大黨員干部從中吸取教訓,帶頭抵制講排場、比闊氣、大操大辦等不良風氣,率先垂范,自覺做移風易俗的表率。
案例1:分批宴請,隱瞞違紀事實
廈門市集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副大隊長陳河南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於2015年1月18日中午和晚上,在灌口鎮李林村的家中分兩次為其兒子舉辦婚宴,其中宴請管理服務對象22人,並收取管理服務對象的禮金1.36萬元,婚宴過后在向組織報告操辦婚宴事宜情況時,未如實報告。2015年8月26日,集美區紀委給予陳河南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其退還禮金。
遵從傳統習俗、為子女操辦婚宴本無可厚非,但作為黨員干部,還要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從儉辦理、移風易俗。然而,少數黨員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花心思搞變通,並借機斂財,背離了傳統習俗最初的本意。正如本案中的陳河南,他心存僥幸,玩起了分批宴請的伎倆,事后不如實報告,助長了陳規陋習和奢靡之風,影響了黨員干部的形象,受處分可謂咎由自取。
陳河南事后這樣寫道:“我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及所造成的不良影響,身為一名黨員干部,應該將廉潔自律要求熟記於心,自覺抵制傳統中的陋習。”
集美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陳甦帆表示,陳河南置作風建設有關規定於不顧,而且隱瞞違紀事實,把正常的人情往來功利化,把傳統的社會習俗惡俗化,把自己暴露在紀律的對立面,逾越了底線,最后挨了“板子”,教訓可謂深刻。
案例2:欺騙組織,設法規避監督
尤溪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副局長鄭祖欣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向縣紀委報備操辦兒子婚禮事項后,在2015年1月2日為兒子舉辦婚禮時,超出報告范圍宴請多名下屬及管理對象,收受禮金1.12萬元。2015年5月6日,尤溪縣紀委給予鄭祖欣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退還禮金。
在剛剛過去的“十一”黃金周,除了堵車、“朋友圈攝影展”,婚禮扎堆也是假期裡的一大特色。大辦婚慶,一直以來都是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節假日的“四風”易發病、多發病、常見病。鄭祖欣打著報備“幌子”規避檢查,最終現出原形受到懲處,就是一個例証。
從福建省各地通報的情況中來看,像鄭祖欣這樣“相機選擇”的黨員領導干部不在少數,他們為了規避監督,自作聰明、翻新花樣,故意含混人數、收禮不入禮單、異地分散宴請、“電子隨禮回禮”,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把戲,為調查取証設置了不少障礙。
針對“四風”問題新動向,尤溪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施劍峰表示,紀檢監察機關應及時轉變監督方式、暢通監督渠道,緊盯宴請人數確定、管理服務對象劃分、宴請申報情況比對、利益輸送審查取証等關鍵環節,查清查實,對違紀問題堅決做到“零容忍”,嚴防大辦斂財、奢靡攀比等問題反彈回潮。
案例3:私下設宴,由他人代傳訊
漳浦縣六鰲鎮黨委副書記陳志東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於2015年1月將其子婚訊告訴該鎮計生辦主任林開通,並經由林開通告知該鎮各行政村的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及計生管理員,婚宴當天收受該鎮27名村干部禮金共計人民幣1.09萬元。2015年2月15日,漳浦縣紀委給予陳志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其違規收受的禮金,並公開通報批評。
赴喜宴、送紅包……中國傳統的婚慶習俗,原本是人們對新人寄予美好祝福的方式,可是有人卻趁婚宴之機,利用手中的權力“撈一把”,漳浦縣六鰲鎮黨委副書記陳志東便是其中之一。他自以為自己不邀請、由他人代為傳訊就不違反相關規定,並借機收受同事、下屬的禮金,結果“聰明反被聰明誤”。
原本喜慶的宴席,混進權力的“雜質”,難免就變了味、走了樣。人情風誘發“權情風”。一段時間以來,各地鍥而不舍糾“四風”,一些黨員干部因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被查處。但仍有個別像陳志東這樣的干部,紀律意識不強,抱有僥幸心理,將“四風”問題、腐敗行為裝扮成正當“人情往來”,混淆了儉與奢、紀與情、公與私、廉與腐的界限,變相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助長了人情腐敗之風,帶壞了社會風氣。對於這樣的行為,必須棒喝叫停、動輒則咎,在習俗面前樹立起“警戒線”。
“千裡之堤,潰於蟻穴。”漳浦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劉軍表示,借人情“外衣”、行違紀之實的行為,其危害不可小覷,必須加大整治力度、從嚴處理,讓違紀者受到應有的制裁,讓想頂風違紀的人斷了念頭,讓歪風陋習無容身之地。
案例4:欲說還羞,“朋友”心意不拒
壽寧縣交通執法大隊干部、縣壽政公路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組副組長劉伯向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於2013年1月3日在酒店大辦婚宴,收取應邀8名平時接觸較多工程標段管理人員的禮金5300元,收取未被邀請、前來祝賀的7名工程標段管理人員的禮金6000元﹔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於2012年至2014年間收受工程管理人員贈送的購物卡2700元,以及中秋月餅、螃蟹、白酒等節禮。2015年7月29日,壽寧縣紀委給予劉伯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1.4萬元上繳國庫。
人情交往中禮尚往來,可謂是約定俗成的規矩。面對不請自來的服務對象登門祝賀,劉伯向自以為“在平時工作中與所負責的各個標段管理人員之間來往較多,已經形成‘朋友’關系”,就收下了禮金。此外,他還把“朋友”平時送的小額購物卡、禮品之類,也當做是“正常的人情往來”。
本案中,劉伯向自認為並沒有發生實質性的權錢交易,收點小錢、小禮沒什麼,全然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觸碰了底線。事實上,禮金、禮品看起來金額不大,可危害卻不小。很多黨員干部,就是被禮金、禮品一點點腐蝕,像溫水中的青蛙,不知不覺墜入腐敗的深淵,等到醒悟時已是太遲。
“紀檢監察機關必須堅持抓早抓小,管到位、嚴到份,讓黨員干部知敬畏、明底線、守規矩,切實將嚴明紀律體現在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之中。”壽寧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陳作春表示。(葉水江 鄧晶晶 王聖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