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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規定警告、嚴重警告等五類黨員紀律處分

2015年10月22日13:2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10月22日電  (姚茜)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被不少黨建專家稱為“改革開放以來最全、最嚴黨紀”。《條例》對黨員的紀律處分進行了五類劃分,分別是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和開除黨籍。

原文如下:

第六條 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

第七條 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撤銷黨內職務﹔

(四)留黨察看﹔

(五)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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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姚茜、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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