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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少勇:如果反貪局長怕腐敗分子,這個社會還有希望嗎

2015年10月16日15:03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彭少勇:如果反貪局長怕腐敗分子,這個社會還有希望嗎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彭少勇

10月9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共河北省委在石家庄舉行命名表彰大會,授予保定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彭少勇“全國模范檢察官”“全省優秀共產黨員”榮譽稱號。

“要恪守檢察官客觀公正義務,堅持在司法辦案中做到事實認定符合客觀真相、辦案結果符合實體公正、辦案過程符合程序公正。”當天,與會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如是說。

從檢33年,彭少勇不知經歷過多少良知和惡念的博弈,淚水和鮮血的交織,罪和無罪的界定,他始終選擇做一個正義忠誠守望者。

面對榮譽,彭少勇堅稱:“這份堅守就是擔當,越是關鍵時刻越要審慎用權,絕不能讓冤假錯案發生。”

批捕還是不批捕?

2014年2月18日晚,順平縣北朝陽村村民王玉雷在回家路上發現一男子躺在地上,旁邊有血跡,懷疑其死亡,遂撥打“110”報案。公安機關經偵查,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刑事拘留報案人王玉雷。

3月15日,順平縣公安局以王玉雷涉嫌故意殺人罪提請順平縣檢察院批准逮捕。

順平縣檢察院訊問王玉雷時,發現其右臂用石膏固定,且供述前后矛盾。3月21日,該案報到保定市檢察院時,批捕期限隻剩兩天。作為主管偵查監督工作的副檢察長,捕與不捕,成為彭少勇的兩難抉擇!

如果錯誤批捕王玉雷,有可能造成另一個內蒙古“呼格”案﹔如果不批捕,則可能成為一個懸案,到時候被害人家屬上訪、網絡炒作、嫌疑人出逃再次作案,責任誰擔?

於是,彭少勇堅決頂住巨大壓力,堅決排除非法証據,指導順平縣檢察院做出了不予批捕決定。同時,迅速啟動引導偵查機制,提出9條補充偵查意見。公安機關最終抓獲真凶。

順平縣檢察院受理此案后,對公安機關報捕材料和証據依法進行審查,發現王玉雷供述前后存在矛盾——王玉雷詢問、訊問筆錄共有9次,其中前5次均為無罪供述,后4次為有罪供述。

在有罪供述中,王玉雷對作案工具有斧子、錘子、刨錛三種不同供述,而這三種工具都不能與尸體照片顯示的“U型”創口同一認定。

在連續兩次提訊王玉雷之后,順平縣檢察院認為該案存在重大疑點,隨即向保定市檢察院匯報,並引起保定市檢察院的高度重視。

3月21日,保定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彭少勇召集保定市、順平縣檢察院業務骨干,就王玉雷案進行“研究”。此時,離批捕期限還剩最后兩天。身為主管偵查監督工作的副檢察長,批捕還是不批捕,成為彭少勇面臨的重大抉擇!

會議室內,氣氛緊張。持“批准逮捕”意見與持“不批准逮捕”意見的檢察官們,各抒己見。

彭少勇深知,自己既是刑事訴訟的參與者,也是偵查活動的監督者,更是捕與不捕的決策者,必須服從法律,讓証據說話。接到順平縣檢察院的匯報后,他經過仔細審閱卷宗、排查証據、研判案情,已然胸有成竹。

彭少勇喝了一口濃茶說:“我認為該案存在三個不足信,即作案時間不足信、有罪口供不足信、認定有罪不足信……”

所有人都在仔細聆聽。

在彭少勇的引導下,最終提出了9條補充偵查意見,認為應當擴大偵查范圍,對被害人王偉與其他人是否存有矛盾進一步摸底排查。對案發現場疑似作案人遺留的帶血手套到北京、石家庄、滄州進行微量物証鑒定。

2014年3月22日,根據保定市檢察院的指導意見,順平縣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証據不足對王玉雷案做出不批准逮捕決定,並向公安機關發出了《不捕理由說明書》《補充偵查提綱》。公安機關隨即對王玉雷變更強制措施。

7月1日,王玉雷被無罪釋放。

在此期間,順平縣公安機關重新確定13名重點嫌疑人員,分別抽取血樣進行DNA鑒定,同時對案發現場提取的手套再次委托鑒定。鑒定機構經過對手套內層的提取物進行鑒定,發現混合基因分型,與重點嫌疑人員王斌的DNA鑒定能夠同一認定。

7月7日,公安機關將犯罪嫌疑人王斌提請逮捕。7月14日,檢察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王斌批准逮捕,此時,距離作出對王玉雷不逮捕決定已經過去了116個日夜。9月15日,王斌被移送審查起訴。

2015年1月17日,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以王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該案成為檢察機關嚴把刑事訴訟第一道關口,堅守防止冤錯案件底線,並引導偵查緝獲真凶的典型案件,並被寫入2015年最高檢在全國“兩會”上的工作報告。

“反貪局長連腐敗分子也要怕,這個社會還有希望嗎”

1979年檢察機關恢復重建,19歲的彭少勇從徐水縣醫院調到了縣檢察院工作。當時,1979年刑法、刑訴法剛頒布,高中畢業一邊在電大學中文一邊當書記員的他感覺理解法條很吃力,可耳濡目染中,對檢察官職業又無比熱愛。

“能運用法律維護公平正義,對哪個年輕人不充滿誘惑吆。”想起當年的選擇,彭少勇眼睛放光。

1983年,彭少勇以優異成績考入中國政法大學,師從高銘暄、江平等名師。他如飢似渴地學,“得讓自己的想法跟能力相適應”。就這樣,彭少勇成為市政法系統最早接受過系統高等法學專業教育的從業者。畢業后,他謝絕了高檢院的挽留,回到徐水縣檢察院。

到一線辦案子,蹬輛自行車,整天往村裡跑。有時忘了帶干糧,一餓就得一天。晚上找不著住的地方,就在鄉衛生院病房外面歪一宿……

不僅辦案,彭少勇還到縣直各個機關搞法律培訓。在徐水縣檢察院的10多年,奠定了彭少勇扎實的理論基礎和辦案能力。1996年,彭少勇因工作突出被任命為易縣檢察院檢察長。

在他的努力下,易縣檢察院的工作很快大有起色,排名進入全市先進行列。2003年非典之際,他服從組織安排,任保定市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

從彭少勇邁入市檢察院大門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自己肩上的擔子又重了幾分。“執法者必須忠實於法律,營造法律至上的法治環境。”他將全部的心思投入到反貪污賄賂這個“沒有硝煙的戰場”。

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往往人際關系復雜,犯罪方式隱蔽,查辦案件會有來自各個方面的阻力干擾。2004年,彭少勇帶隊查辦某縣政協副主席兼交通局長的貪污、受賄、挪用公款160萬元特大窩案。

犯罪嫌疑人系保定查辦的極少實職副縣級干部,加之當過偵察兵,反偵查能力非常強。在傳訊了涉案其他人員后,他聞風出逃。

面對威脅,彭少勇說:“如果一個反貪局長連腐敗分子也要怕,也要手下留情,這個社會還有希望嗎?”

堅信“邪不壓正”的彭少勇派出三個辦案組,短時間內即在石家庄一棟破舊的居民樓裡將犯罪嫌疑人成功抓獲,后其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該案被評為2006 年度河北省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十大精品案件。

10年前,彭少勇分管查處的一起案件被稱為2005年全國第二號大案,該案中,航空証券保定營業部原總經理范建華貪污、挪用公款,涉案金額達5.6億元,涉案款項主要是職工住房公積金的委托理財資金。

案發消息引起巨大恐慌,部分職工甚至要求提前支取住房公積金。檢方偵查發現,范建華貪污、挪用的大部分款項,都用於在全國各地購買寫字樓、住宅和股權。

彭少勇帶領辦案人員開展了對贓款的艱難追繳,3年裡,調查取証3萬余份,案卷材料3米多高,挽回的經濟損失達3.6億元。

之后,彭少勇因工作調整,調離了反貪崗位。但讓他揪心的是還有部分贓款沒有追回。憑著一個檢察官的責任感,他主動申請繼續領導該案追贓工作。

7年間,彭少勇利用辦案出差等機會跑了十幾個省,又追繳贓款近2億元,目前尚未追繳的數額已不足400萬元。

“我下定決心鍥而不舍追下去,一定要將全部款項悉數追回。這起案件前后追贓10年,讓我對檢察職業有了進一步的感悟,那就是身為執法者,不僅要主動辦案,更要執著堅守、有始有終地辦好案”。彭少勇說。

“個案的成功只是一時的閃光”

在同事眼中,彭少勇是個胸襟豁達、待人熱情的老大哥,由於他業余愛好打乒乓球,大家都認為他的身體很健康。事實上,五十出頭的彭少勇,始終承受著病痛的折磨,他曾因脊髓空洞症而手術去除枕骨4cm×4cm、右半身痛覺和溫覺完全喪失、膝蓋半月板磨壞不能爬樓梯、每半年要碎一次腎結石。

疾病並沒有將彭少勇擊垮。每當感到工作壓力大時,他“心中燃燒的那團守望正義的火焰”就會支撐著他。

2009年,雲南“躲貓貓”事件成為輿論熱點。此時,保定市某看守所也有一名在押人員死亡。死亡后,身高1.7米的青年男子尸重隻有37公斤,身上有30多處傷痕。

當時,死者家屬情緒激動,質疑死因,多次上訪。彭少勇受命核查此案,當時他就暗下決心,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既不能讓犯人屈死,也不能讓獄警蒙冤。

核查開始后,辦案人員及時發布檢察機關介入的消息,更新案件偵辦進展,公開透明辦案。同時,與死者家屬和律師深入交流,穩定家屬情緒。

彭少勇帶領同事每天隻睡兩三個小時,在最短時間內查明了真相:死者一直身體虛弱,由急性肺炎引起腎衰竭,醫治不及時導致死亡。身上30多處傷痕有20多處是尸斑,剩下的是晚上偷同監犯人食物時被打的。他們立即對獄醫立案,並處理了相關責任人。

向家屬詳細說明案情后,使家屬由之前的質疑變成了理解,最后還送來了錦旗。

“個案的成功只是一時的閃光,”彭少勇對自己辦理過的每一個大案、要案有著清醒的認識,“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更需要科學的法治理念和健全的制度機制來保障。”

這些年,彭少勇帶領他的同事努力超越流水線辦案模式,牽頭制定了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監督、逮捕案件公開審查、執行死刑臨場監督等制度,均為河北省首創,提升了司法公信、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彭少勇先后榮立個人二等功1次、個人三等功4次,2014年榮獲河北省“2014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稱號,2015年被中央宣傳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守望正義——群眾最喜愛的檢察官”稱號……

紛至沓來的榮譽,讓彭少勇有了更多的擔當和責任:“我始終把守望正義作為自己的畢生信念,強化法治意識,堅定法治信仰,維護法治權威,嚴把案件事實關、証據關、法律關,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讓人民群眾從自己辦理的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何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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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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