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私用、違規發放津補貼、私設“小金庫”……雲南省紀委29日通報了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5名干部分別受到黨內警告、免職等處分。
這5起典型案例是:
昆明市交通運輸局調研員趙雲公車私用問題。2015年4月28日,趙雲在上班時間私自駕駛公務用車載家屬到呈貢新南亞風情園洗浴中心洗澡,車輛停放於洗浴中心停車場時,被昆明市紀委明察暗訪組發現。2015年7月,昆明市紀委給予趙雲黨內警告處分,責成其承擔公車私用產生的費用。
怒江州瀘水縣委統戰部副部長、縣工商聯黨組成員、專職副會長兼秘書長普大益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5年“五一”期間,普大益違規停放和使用公務用車。2015年6月,瀘水縣紀委給予普大益黨內警告處分。
曲靖市師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兼文筆公園建設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姚永華違規發放錢物問題。2013年5月至2014年9月,姚永華在任師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兼文筆公園建設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期間,違規發放獎金、月餅,共計支出經費31.2192萬元。2015年6月,師宗縣紀委給予姚永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祥雲縣祥雲一中私設“小金庫”問題。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祥雲一中私設3個“小金庫”,涉及違紀資金135.42萬元,用於違規發放教職工獎金、補貼。2015年7月22日,祥雲縣紀委給予祥雲一中黨委書記、校長曹華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去其祥雲一中黨委書記職務。
保山市信訪局原局長李成斌嚴重違紀問題。2010年6月至2015年5月,李成斌在任保山市信訪局局長期間,虛列支出用於支付個人住房租金、在企業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家具款,對市信訪局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租賃別墅用於接待,李成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5年8月,保山市紀委給予李成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保山市委免去其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委市政府信訪局局長、市委群眾工作局局長職務,違紀款予以收繳。(新華網昆明9月30日電 記者白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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