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宗瑞青少年宮主任詹家法,先后兩次在接待省內來訪人員時,違規消費酒水和香煙合計人民幣264元……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詹家法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其將違規消費煙酒費用全部退回單位入賬。”這是前不久,寧波市江北區紀委通報的一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
“沒想到,一瓶阿拉老酒,也會觸犯紀律規定。”區發改局一名干部感嘆道。阿拉老酒是寧波地產黃酒,在以前,迎來送往的宴席上都少不了。
9月中旬,記者走訪了負責此案的江北區紀委紀檢監察二室主任錢冠濤。他說,今年4月,區審計局向區紀委移送了宗瑞青少年宮公務接待列支煙酒等有關問題的線索,經查情況屬實。去年10月24日中午和11月5日中午,詹家法在接待省內某縣青少年宮學習組時,分別在公務接待午餐上點了一瓶阿拉老酒和兩包硬中華香煙。
“客人來一趟也不容易,午餐時稍微放開一點,10多個人嘛,點一瓶酒、兩包煙問題也不大,沒想到……”在翻看區紀委對詹家法的調查筆錄中,記者發現,詹家法思想上對公務接待的有關要求不是很了解,認為隻要不超標准,其它問題不大,根本沒有認識到工作日午餐飲酒和公務接待上香煙、酒水,違反了相關紀律規定。(記者 顏新文 通訊員 褚鳴 吳燕飛)
【執紀者說】
看似一瓶酒、兩包煙這樣迎來送往的小事,卻違反了相關紀律規定。破法者無不從破紀開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需要改掉以往的“慣例”思維,需要從工作中的一點一滴改起。紀檢機關則要手握戒尺、動輒則咎,讓黨員干部對紀律心存敬畏。——寧波市江北區紀委 錢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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