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新形勢新任務,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開啟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是實現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
近兩年來,通過組織制度創新,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兩個責任”逐步落地生根,巡視、派駐向全覆蓋目標堅實邁進,紀檢監察機關“三轉”不斷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步步深入,推動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向縱深發展,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支撐。
全面從嚴治黨,標本兼治反腐敗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圍繞三中全會決定第36條,《實施方案》提出了包括落實“兩個責任”、實現派駐紀檢機構和巡視工作全覆蓋等在內的多項改革任務,直指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對症下藥,“藥方”來自深入調研,來自廣納良策,更來自從嚴治黨的一線實踐。
2012年12月,十八大閉幕不到一個月,中央八項規定破空而出。一場正風肅紀、從嚴治黨的戰斗由此發端。
從工作作風入手,上緊作風建設發條﹔“老虎”“蒼蠅”一起打,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喚醒廣大黨員干部的宗旨意識﹔完善黨紀法規,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專家評價,“一場再造政治生態、重塑公仆形象的重頭戲奪目而出,帶來政治信用和民意資產大幅增值。”有數據為証。國家統計局的調查顯示,87.3%的群眾認為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與以往相比有好轉,77.1%的群眾認為查處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有力度。
“以戒為固,以怠為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場攻堅戰,更是持久戰,要在破立結合中標本兼治,構筑促使領導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機制。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正是實現這一目標的現實路徑。
2014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蘇調研時強調,要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
“全面從嚴治黨”,這是我們黨90多年來首次提出。作為“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內容,其也是協調推進“四個全面”的重要保障。
全面從嚴治黨,關鍵在“治”、要害在“嚴”,而“全面”是基礎。這意味著,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設要同向發力,建章立制和執行落實須有機統一,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雙向互動——無疑是對黨的建設和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落實“兩個責任”,牽牢 “牛鼻子”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第36條開宗明義,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
由“領導責任”到“主體責任”,一詞之變,更加明確了各級黨委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領導者、推動者、執行者的角色。
主體責任是黨風廉政建設的“牛鼻子”。各級黨委(黨組)能否守土有責、守土盡責,黨委書記能否做管黨治黨的書記,關乎黨的生死存亡,關乎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
從西柏坡的諄諄告誡到民主生活會上的推心置腹,從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到“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從中央八項規定到“零容忍”懲治腐敗,新一屆中央領導班子落實“兩個責任”身體力行、率先垂范。
要落實好主體責任,各地區各部門黨委(黨組)也必須令出必行。
去年4月至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先后6次主持召開專題座談會,強調落實“兩個責任”。中央紀委領導同志分別約談省區市、中央國家機關部委、中央企事業單位和中管金融機構黨委(黨組)書記,並赴各地督查指導。
以約談為抓手,“兩個責任”的壓力傳導開始逐級向下延伸拓展。內蒙古、安徽、江西等地黨委主要負責同志約談市委書記、省直部門主要負責人。國資委黨委、紀委負責同志先后約談154名企業主要負責人、紀委(紀檢組)負責同志,各中央企業集團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約談下屬單位負責人7085人次。教育部黨組書記及黨組成員約談了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幾十所直屬高校黨委書記。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不追究責任,再好的制度也會成為紙老虎、稻草人。山西系統性塌方式腐敗案件,湖南衡陽賄選案,四川南充拉票賄選案……長期以來有權無責、無人追責縱容了當地一些領導者的不作為、亂作為。近年來的強力問責,維護了黨紀國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同時也讓各級黨委(黨組)負責人的“責任田”意識愈加清晰,“要抓業務更要抓隊伍,隊伍出了問題自己難脫干系”。
今年上半年,共有370多個單位的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和4700多名領導干部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受到責任追究,被追責人數幾乎與去年全年總數持平。
隨著問責和通報曝光的力度越來越大,責任追究的倒逼作用也越來越明顯。今年春節前夕,中央紀委首次通報了8起因履行“兩個責任”不力被追責的典型案件。其中,四川省大竹縣時任副縣長,因其所分管的林業局發生公款旅游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當地痛定思痛、以案警醒,多措並舉令“兩個責任”落實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記者還了解到,目前已有30個省區市和89個中央部門、單位的黨委(黨組)制定了落實主體責任實施意見。海南、湖北、江蘇、重慶、四川及國家鐵路局等地方和部門還探索推行主體責任清單,把抽象的責任內容具體細化為職責、任務、措施、時限、標准,增強了履責的可操作性。
創新組織制度,加強黨內監督
9月17日,今年首輪中央巡視的25家央企“整改清單”公布完畢。連同8月末結束的今年第二輪專項巡視,截至目前,對55家中管國有重要骨干企業巡視全覆蓋目標已達成。
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下一階段將要對中管金融企業巡視全覆蓋。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組自覺服務全面從嚴治黨,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圍繞“四個著力”,開展了7輪巡視。前4輪就完成了對31個省區市的全覆蓋,強度、力度、效果空前。全國政協原副主席蘇榮、曾任雲南省委書記的白恩培、廣東省原省委常委萬慶良、海南省原省委常委譚力、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武長順以及山西省系統性塌方式腐敗案等線索均由巡視組發現。
巡視是給黨的肌體做“體檢”。中央、地方兩線作戰,常規、專項“雙劍”出擊,專職機構、相關部門形成合力,巡視的過程就是喚醒領導干部黨規黨紀意識、全面從嚴治黨的過程。
巡視組組長一次一授權,探索開展機動靈活、“直擊病灶”的專項巡視,試點抽查核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情況發現問題線索……豐富的巡視實踐為理論創新奠定了堅實的基礎。8月13日,新修訂的巡視工作條例公開發布,標志著巡視工作進入了嶄新的發展階段。
作為黨內監督的兩大重要手段,派駐紀檢機構和巡視工作一道,向著全覆蓋目標任務前行。
3月底,中央紀委首次向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全國人大機關、國務院辦公廳、全國政協機關派駐紀檢組,這在我黨歷史上尚屬首次。
時間追溯到去年12月1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並決定在中央辦公廳等對黨和國家政治生活具有重要影響的7家中央和國家機關新設中央紀委派駐機構。
在此次新設的7家紀檢組中,有5家紀檢組實行歸口派駐,共涵蓋50多個部門和單位。這是為實現全面派駐,使黨內監督不留死角、沒有空白所做的全新探索。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今年年底前,中央紀委還要再新設部分派駐機構,並對保留的派駐機構進行改革和調整,實現對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全覆蓋的目標。
堅持紀在法前、紀嚴於法,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稍加留意不難發現,在中央紀委監察部官網近期的案件通報中,越來越多地使用“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檔案造假”、“對抗組織調查”等違紀行為的表述。
違法必先破紀,因此黨內審查首先要從紀律開始。案件通報的新變化,是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具體體現。
黨的十八大以來,紀檢監察機關回歸黨章賦予的職責定位,聚焦監督執紀問責,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推進紀檢監察機關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和組織制度創新。
清理各類議事協調機構,清理規范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兼職和分工,調整紀委內設機構、內部“挖潛”加強監督執紀力量,各級紀委收攏五指攥成拳,聚焦主業。
執紀,顧名思義,是要用紀律這把尺子來衡量黨員干部的行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不再只是一些黨員干部看著眼熟實則陌生的詞匯,而作為實實在在的行為規范要求被切實遵守。
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意味著要抓早抓小、動輒則咎,使咬耳朵、扯袖子、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逐步讓黨紀輕處分、組織處理成為大多數,重處分的成為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
2013至2014年,各級紀檢機關共函詢3.5萬人次,談話7.4萬人次,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等黨紀輕處分21.9萬人。
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其最終目標是要構筑促使領導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機制。
正風肅紀、反腐肅貪、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就是形成“不敢腐”的有力震懾。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守住紀律這條底線,目的在於強化“不能腐”的意識。而最終解決“不想腐”的問題,要把理想信念宗旨這個核心價值觀作為高線,引導黨員干部堅定理想信念、增強宗旨意識。
據了解,正在修訂中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將在遵循黨章的基礎上,加入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提出的紀律要求。比如,考慮將享樂、奢靡等“四風”問題納入黨紀處分范圍﹔體現黨紀嚴於國法的要求,紀法分開、紀在法前,使條例成為管黨治黨、嚴肅紀律的尺子,全黨必須一體執行,絕不允許突破底線。(記者 楊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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