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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烏蘇市水利局水資源科兩任科長緣何都被處分

2015年09月21日09:3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兩任科長緣何都被處分——新疆烏蘇市水利局水政水資源科原科長秦學敏、現任科長劉曉錳違規發放福利、組織公款旅游被查處

  案情通報

  2015年9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蘇市紀委通報了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下為其中一起:

  2013年至2014年,烏蘇市水利局水政水資源科前后兩任科長違規發放福利、組織職工公款旅游,共發放福利補貼4.5萬元,外出旅游花費2.4萬元。經烏蘇市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秦學敏、劉曉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追繳違規發放的福利費和違規外出旅游費用,並對市水利局原黨委書記郭某某“一案雙查”,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事件回顧

  秦學敏在2011年4月至2013年9月任烏蘇市水利局水政水資源科科長期間,某營銷管理公司委托烏蘇市水利局水政水資源科代該公司向安裝智能水表農戶收取智能水表款,並由水政水資源科工作人員負責安裝智能水表。2011年至2013年該營銷管理公司向水政水資源科返還的智能水表安裝費未入水利局財務賬,由水政水資源科管理。2013年2月,經秦學敏安排,給水政水資源科工作人員及分管領導郭某某每人發放5000元過節福利,共計3.5萬元,2013年9月,秦學敏在離任前,安排工作人員給個人加油卡充值1萬元。

  2013年9月,秦學敏離任,劉曉錳接替秦學敏任烏蘇市水利局水政水資源科科長后,在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期間,水政水資源科繼續與該營銷管理公司合作,該公司返還水表安裝費依然沒有入單位財務賬,而是用於水政水資源科工作人員外出旅游,共花費2.4萬元。

  ●查處經過

  2015年4月,烏蘇市紀委在接到群眾舉報后,抽調工作人員組成調查組開展調查,通過找相關人員談話了解、查閱賬目和資料以及和當事人談話等方式開展調查取証。調查組初步認定群眾舉報內容屬實。2015年6月9日,烏蘇市紀委召開常委會研究決定,對秦學敏、劉曉錳兩人進行立案查處。轉為立案進入調查取証程序后,經過進一步詳細詢問,秦學敏、劉曉錳如實向調查組交代了兩人違規發放福利和組織職工公款外出旅游的問題。

  2015年8月10日,經烏蘇市紀委研究決定,給予秦學敏、劉曉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追繳違規發放的福利費4.5萬元和外出旅游花費的2.4萬元。(員新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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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沈王一、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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