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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三巡視組向湖州市所轄縣(市、區)反饋情況

浙江湖州:少數領導干部廉潔自律不嚴

2015年09月18日09:02   來源:浙江日報

原標題:省委第三巡視組向湖州市所轄縣(市、區)反饋情況 少數領導干部廉潔自律不嚴

編者按 今年4月以來,根據省委部署,省委巡視組對金華市、麗水市和部分縣(市、區)進行了巡視。近期,省委巡視組陸續向上述被巡視地區反饋了巡視情況。從今天起,本報將連續刊發向各地反饋巡視情況報道。

近期,省委第三巡視組向湖州市所轄安吉縣、德清縣反饋巡視情況,並就巡視整改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在安吉縣,巡視組發現,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少數領導干部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有的甚至違紀違法﹔對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等重點領域監管不力,有的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工程項目等經濟活動﹔干部違規參與集資借貸現象比較普遍﹔農村村干部違法違紀問題呈頻發多發態勢。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28條辦法”“六項禁令”和作風建設方面,個別單位和領導干部頂風違紀,違規發放津補貼、組織公款旅游、接受宴請和公款送禮等現象仍時有發生﹔部分干部精神面貌欠佳,辦事效率不高,執行力不強。在執行黨的政治紀律方面,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重部署輕落實、重形式輕實效,壓力層層遞減。在執行組織紀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選拔任用方面,干部選拔任用有關程序不夠規范﹔執行組織人事工作相關規定不夠嚴格﹔干部超配、違規到企業協會任職取酬情況仍然存在。

在德清縣,巡視組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工程建設領域腐敗案件多發,部分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不規范,部分土地出讓不夠公開透明﹔一些基層干部執法不嚴、以權謀私﹔少數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不嚴。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28條辦法”“六項禁令”和作風建設方面,頂風違紀現象仍時有發生﹔公務接待、公務用車使用管理不規范﹔辦公用房超標問題整改尚未到位。在執行黨的政治紀律方面,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存在層層遞減現象。在執行組織紀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選拔任用方面,干部職數和編制管理不夠嚴格﹔個別干部“帶病提拔”﹔領導干部兼職專項清理不徹底﹔個別領導干部涉嫌為子女事業單位身份造假。(記者 方力 通訊員 顏新文 汪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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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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