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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訴行賄20萬 廣東陸豐“墳爺”認罪

東莞第二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是否為自首成控辯焦點

2015年09月18日08:46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追訴行賄20萬 陸豐“墳爺”認罪

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原人大代表、陸豐市潭西鎮安福公墓園負責人林耀昌此前因承包公益性公墓涉嫌非法經營斂財,被指控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該案此前於今年1月13日進行了第一次公開開庭審理,林耀昌拒絕認罪。因林耀昌在被立案偵查后,通過中間人向時任陸豐市公安局局長陳俊鵬行賄20萬元。第一次開庭后,檢察機關向法院追加起訴,指控林耀昌還犯有行賄罪。

9月17日上午,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第二次公開開庭審理。法庭上,林耀昌當庭承認行賄罪,但辯稱並非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是認為公安機關對自己錯誤立案,故想找公安局長“解釋”清楚。

庭審中,林耀昌是否構成行賄罪的自首成為控辯雙方辯論焦點。林耀昌稱,他在立案前10個月即2014年6月就已主動向檢察機關如實交代,當時偵查機關尚未掌握其行賄情況。檢察官則稱,林耀昌是在偵查機關掌握到一定的事實后才交代上述情況的。當天,法院未作宣判,案件將進行進一步審理。(記者/朱晉 通訊員/黃彩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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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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