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近期查處的12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其中海南3起。
這3起問題分別是:
1.儋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黨支部宣傳委員、副站長萬海燕為其子大辦婚慶問題。2014年6月8日,萬海燕在擔任儋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副站長期間,未按照規定向市住建局紀委報告備案,為其子舉辦婚宴,收受禮金共計4.345萬元。2015年7月27日,儋州市紀委監察局給予萬海燕撤銷黨內職務、行政記過處分。違規收取的禮金已上繳國庫。
2.萬寧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主任王光勇違規發放補貼問題。2015年1月至4月,在沒有經過正式會議討論情況下,王光勇以虛構加班名義給單位工作人員發放補貼共計4.32萬元。2015年8月,萬寧市紀委監察局給予王光勇黨內警告處分,追繳違規發放的補貼。
3.海口市第三十一小學違規用公款為教職工購買制服問題。2013年5月21日,在申報海南省規范化學校期間,海口市第三十一小學校長、校黨支部委員鄭祝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主持召開校領導班子會議,討論決定為全校教職工制作制服,共75套,每套980元,共計人民幣7.35萬元。該筆款項經鄭祝飛審批,報美蘭區會計中心審核后,從海口市第三十一小學日常經費中支出。2015年6月,鄭祝飛動員校教職工退還制服款,共計7.154萬元,並上繳美蘭區紀委廉政賬戶。2015年8月6日,海口市美蘭區紀委監察局給予鄭祝飛黨內警告和行政警告處分。(記者張譙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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