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傳統文化鼓勵重義輕利的節義性和情感性的人情,從來沒有阻礙制度、規則等在社會的推行。市場經濟背景下,人情的情感成分消減,工具性的經濟利益交換成分凸顯,導致人情交往出現唯利是圖的趨向。異化的人情往往為了功利而敢於打破制度的束縛
人情適用於私人領域,包括個人的人際交往和人際關系﹔制度適用於公共領域,是對公共關系、公共事務的規定。處理兩者的關系本質上要求做到公私分明,區分好私人關系與公共關系
我們隻有堅持思想建黨與制度治黨相結合,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雙翼齊飛,堅持從歷史文化中汲取營養,借鑒優秀文化傳統,信仰問題才可能解決
人情與國法的關系,是一個永恆的話題。我國是一個人情社會,人們在社會生活中聯系廣泛,上下級、親戚朋友、老鄉、戰友、同事、同學等,逢事都講個熟門熟道,但如果人情泛濫,介入了法律和權力領域,就會帶來問題,甚至帶來嚴重問題。那什麼是人情,如何看待和處理當今社會無處不在的人情,反腐過程中如何打破人情與制度的選擇困境,做到人情與制度各得其所呢?就此話題我們約請了四位學者一起進行研討。
人情本身無對錯,但異化的人情變了味
主持人:有學者認為,人情是中國人際關系的基本樣式,是中國文化的底色。但當前有些人認為,人情是導致權力濫用和黨員干部貪腐以及社會風氣不正的重要因素。請問人情究竟是什麼,它在社會中的作用到底是好還是壞呢?
羅雲鋒:我認為,人情包括三個層面的意思:七情六欲等人之常情,人際交往中用以表示情感所交換的資源,中國社會中特有的一套以“報”和“禮尚往來”為原則的交往法則。追根溯源,我國人情的歷史文化淵源是以宗法制農業社會為土壤,基於儒家“親親尊尊”、以三綱五常為核心的所謂等級制封建禮教等所產生的一整套交往倫理,社會成員根據其血緣、長幼、上下尊卑、親疏遠近等關系的不同,而形成中國特有的一種“親疏有別、區別對待”的等級制人情文化和禮法文化。在熟人社會裡,互助友愛的人情發揮了重要的社會凝聚和穩定作用,促進了社會和諧發展。但當前異化的人情消極作用日益明顯,比如,公權力領域的人情尋租、人情貪腐現象,與私人生活領域泛濫的人情債一起,構成了群眾對人情負面影響深惡痛絕的兩個重要方面。
翟學偉:“人情”,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一個核心概念。中國人所講的人情在廣義上泛指各種各樣的風俗、交際、禮儀等,但人情關系在演變過程中,已經偏向於成為人與人的關系基礎,也就是說,我國文化認為人的關系之本在於情,而不在於理。雖然人人都知道,社會的運行離不開規章制度,但以中國人的思維來看,依照規則方式來運行的社會,比較死板教條,需要人情的潤滑。而狹義的人情是指一種建立於非等價性交換方式的長久性關系。這意味著交往者之間不是要建立公平合理的往來關系,也不是根據事物本身的勞動和付出來確立報酬,非等價性意味著人情需要“欠”,需要有無休止的延續性關系,而唯有交換的不對等,“欠”才能夠產生,人情才能維系。但這個“欠”是感情,不是金錢和利益,如果把這個搞混了,人情就容易變味走形,發生異化。
戴焰軍:人情是人類社會中存在的普遍現象,但因為各個國家、民族歷史文化傳統不同,其人情在現實中的具體表現以及對人際交往所產生的影響是不完全一樣的。中國是一個具有幾千年農耕文化的國度,傳統農業社會條件下人們世世代代以村落相聚,以家庭和家族為單位生存,所以人情在中國文化中表現尤為突出。人情本身不是壞事,我們經常評價一個人有人情味,這實際上是褒獎。但是如果人情越了界,代替了法理,代替了規矩,排斥了社會的公平公正,那這個社會就很難健康發展,就要出問題。
賀夏蓉:當前社會上談論的人情,往往是指已經異化的人情,而非傳統意義上的人情。當中國發展進入現代社會后,社會生活變得越來越復雜,熟人社會向陌生人社會轉變,原來承載傳統人情文化的種種外部社會結構和政治制度框架,都發生了巨大變化乃至根本瓦解。同時,隨著社會轉型,政府公權力的不斷擴張,市場經濟逐利性的全方位滲透,我國傳統意義上的人情在實際運行中發生了利益化、擴張化、庸俗化與極端化的變異。面對權力和利益,異化的人情功利性越來越強,變成社會公關的工具和幌子,一些人借此送錢送禮、請吃請玩、行賄腐蝕,最后把黨員干部拉下水。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曾說:“我被人情遮住眼睛,在朋友圈中淡忘了底線、防線和界線。”他這裡說的人情,實則是異化的人情。
制度講人情,但拒絕異化的“人情 ”
主持人:建設法治社會,依法治國是必然選擇,人們都應在制度和規則的范圍內行事,不應讓異化的人情干擾制度的執行。請問各位如何看待當下人情和制度的關系,如何做到良性循環,共同促進社會發展?
羅雲鋒:從傳統意義上講,人情從來沒有阻礙過制度、規則等在社會上的推行和發揮作用。有一種觀點認為,因為儒家人情文化中根深蒂固的根據血緣和親疏遠近而予以區別對待的原則,使得中國人在面對熟人和陌生人時,往往採取不同的對待方式,而不是按照統一的原則和規則來辦事,不能形成普遍意義的文化價值和倫理原則,導致基於平等主體和普遍規則基礎上的現代法治始終建立不起來。實際上,這種觀點以偏概全,是錯誤的。我國傳統思想文化和儒家文化還包含更為深廣的內容,比如,傳統思想文化中注重法度、公私分明、賞罰嚴明、“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等,並非毫無原則、法度、規則和程序﹔儒家文化還講究普遍價值觀念方面的仁者愛人、博施濟眾、推己及人、守望相助,以及公權力層面的移孝作忠、奉公守法、鐵面無私、大義滅親、執法不阿、重義輕利等。此外,儒家文化中的君子、聖人和王道的理想,克己復禮與忠恕之道,修齊治平與內聖外王等,由此衍生出來的在情感、私人生活和社會層面的守望相助、扶危濟困、仁義禮智信等情意,以及儒家思想文化在中國歷史上所塑造的節義人物與歷史事實,都是對當下變質變味、功利性負面人情文化的直接拒斥和內在有效節制。因此,我國傳統文化鼓勵重義輕利的節義性和情感性的人情,從來沒有阻礙制度、規則等在社會的推行。
翟學偉:中國自古就把人情融入各種規章制度之中了。從中國人的行事邏輯看,人情的普遍功能是維系住人與人之間關系的緊密度。而特殊功能就是在必要的時候可以不通過社會制定的規則來行事,以實現便利、捷徑或者特殊性的作用。雖然儒家思想在人際關系上強調倫理規范,比如溫良恭儉讓等,但這些規范恰好都要求講人情,而非講做事。可以說,人情是我國文化的底色,是中國社會運行的基礎,是中國人交際的基本原則。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中國社會在運行中沒有理的部分,而是已把人情融入各種規章制度中去了。因此,中國人判斷事物的是非,更喜歡講“情理”、“情理交融”、“入情入理”,而不願意直接講道理,更難講規則。但我們必須明白,傳統的人情和制度從來不是截然分開的,他們是良性互動、融合發展的。好的制度是保護人性和人情的,是在人的需求基礎上建立的,所以我們一定要避免在建立制度的同時把人情的東西全部抹殺,制度也須講人情。比如,近期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關於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決定,其中對年滿七十五周歲、身體嚴重殘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刑罪犯的特赦,就充滿了人情味,彰顯了制度與人情的很好融合。
戴焰軍:然而,社會發展至市場經濟背景下,市場化原則成為生活的基本支配原則,使得現代經濟的自由配置資源得以可能,但它卻沒有給人情的道德重建以時間和機會,而是將人情直接帶入利益化交換時代,“賣人情”、“給面子”不是講感情,而是講利益,利益至上的原則開始主導人情的功能指向,人情的情感成分消減,工具性的經濟利益交換成分凸顯,導致人情交往出現唯利是圖的趨向。異化的人情往往為了功利而敢於打破制度的束縛,請客送禮、拉關系、走后門也就成為社會交往的常態。
賀夏蓉:社會轉型時期,異化的人情侵入公權力領域,往往導致人情尋租或人情貪腐,進而破壞法治制度、擾亂市場秩序、影響民眾生活、損害民眾的合法權益。對此,一方面必須對公權力進行設限和監督控制,防止公權力的無限擴張,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明確權力運行的范圍和邊界﹔另一方面要將人情的情感取向與功利取向區分清楚,通過文化教育等方式來倡導情感取向的互助情意,通過制度設置和法治建設來壓制和反對人情的功利和變異。
多措並舉,打破當下人情與制度困境
主持人:在異化的人情攻勢下,有時人情與制度往往會成為水火難容的關系。我們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措施,打破當前人情與制度的這種困境,做到既消除人情的不利影響,又發揮好制度的規范約束作用?
翟學偉:解決當前人情與制度的矛盾,首先要區分人情與制度的適用范圍。兩者分別處理兩個領域:人情適用於私人領域,包括個人的人際交往和人際關系﹔制度適用於公共領域,是對公共關系、公共事務的規定。處理兩者的關系本質上要求做到公私分明,區分好私人關系與公共關系。制度的制定還要合情合理,要保証制度的嚴肅性、權威性、公正性。一個制度如果變來變去,不能做到一視同仁,制度就會不穩定,就缺乏公信力。如果遵循制度付出的成本比講人情付出的成本更大,制度基本上就會成為擺設,大家遇事還是會去找人情。其次制度要講“人情”,做到以人為本。制度的本質要公正,反映公共意志,維護公共利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這樣的制度才是對絕大多數人“有情”。制度的執行要嚴明,不要讓制度“打水漂兒”,從上到下都要樹立制度至上、法律至上的觀念,要讓群眾認識到辦事還是制度靠得住,不能靠人情。在工作中,過度注重人情,制度就成了擺設﹔完全靠制度,有時就會顯得沒有人情味。關鍵是掌握分寸,學會平衡。在不違背制度、原則的情況下,注重人情也是人之常情,但要講公心,做事要公道。
賀夏蓉:怎樣處理好當前人情與制度的關系,關鍵看黨員干部如何站穩立場,作出正確的選擇。比如,有的黨員干部把人情放在法理之上,腦子中隻有人情,沒有法理,辦事因人而異,隻要是自家人,同學、老鄉、朋友等關系,就可以放棄原則,徇私枉法,這樣既害人又害己﹔有的黨員干部具有一定的制度意識,但礙於人情,不願意或不敢得罪人,最終放棄了原則,破壞了規矩,違反了制度﹔有的黨員干部嚴格按原則辦事,不徇私情,維護和執行了相關制度,卻被認為是不通情理,六親不認﹔有的黨員干部既能維護原則,又能通過耐心細致的工作來說服那些試圖讓他違反原則為己辦事的人,這當然是理想的結果,但也是很難實現的結果。
戴焰軍:制度建設好了,可以使徇私枉法的人沒有辦法達到自己的目的,為不願意徇私枉法的人提供自我保護,幫助那些在人情和原則兩者之間難作取舍的人消除猶豫的空間。但制度如果不健全,不能為黨員干部拒絕各種人情提供保護,就會把黨員干部推到最前面去承擔很多本不應該承擔的壓力。當然,制度不是萬能的。即使制度很健全,也可能仍有人冒著受懲罰的風險去徇私情、謀私利。對黨員干部來講,自覺處理好人情與制度的關系,是非常必要的。這就要求黨員干部有明確的是非觀念和規則意識,分清楚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什麼是大、什麼是小,什麼是公、什麼是私,堅守好制度和道德底線,不為各種私情所動搖。
羅雲鋒:我認為,擺脫人情與制度的困境,必須把理想信念建設上升到一個新高度。黨中央提出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以來,反復強調理想信念的重要性,我們隻有堅持思想建黨與制度治黨相結合,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雙翼齊飛,堅持從歷史文化中汲取營養,借鑒優秀文化傳統,信仰問題才可能解決。理想信念堅定了,人情與制度的困擾自然也就容易消除了。要把抓黨風建設與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結合起來。黨風決定政風,政風影響民風。有什麼樣的風氣就會形成什麼樣的社會環境,進而塑造出秉持什麼價值觀的人。中央八項規定開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風尚,此后一系列針對“四風”而來的制度和作風建設,越來越發揮出重要作用,風氣正了,人們按規矩辦事的意識明顯增強。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順應黨心民意,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嚴懲貪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效,黨風政風為之一新,黨心民心為之一振,人們越來越相信黨中央的反腐決心,有信心就會凝聚起強大正能量,形成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張由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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