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福建省福鼎市紀委第一聯合監督組針對可能出現的用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風進行監督檢查。新華社發
聲東擊西的“借殼游”、移花接木的“公權游”、你來我往的“互換游”……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容搞“變通”,但總有一些“變通”在地方、在一些單位悄悄進行,“變裝”公款旅游頻頻上演。
有的“頂風而上”,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斷上演公款旅游“變形計”,打著考察、培訓、調研等旗號“巡游”各地,採取各種方式方法規避檢查,通過越來越巧妙的“馬甲”,尋找新的旅游“線路”。黨的十八大以來,公款旅游事件不斷被曝光,而其形式多變更讓人詰問:公款旅游為何這般難治?
1 從“借殼游”到“互換游”,公款旅游的“馬甲”五花八門
盡管中央對公款旅游明令禁止、三令五申,可一些部門和干部仍玩起“變裝”把戲。整治“師出有名”的“變裝游”,必須認清和扒掉這些五花八門的“馬甲”。
“借殼”游。假借開會、考察、培訓、交流、調研等幌子,享受著公款旅游的“隱性福利”,至於工作等“正事”卻成了一些干部旅游觀光的陪襯:“公款旅游順帶開會”、“旅游中間插播會議”。據中央紀委網站披露,2013年9月10日至15日,北京市石景山區經濟信息化委員會組織有關人員到杭州、寧波進行智慧城市建設考察,除累計時間為1天的公務活動外,其余時間都是在旅游景點進行參觀游覽,共計消費106597元。這樣的例子並不鮮見,2014年4月至6月,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恆昌中學分5批組織教職工到重慶、天津、上海、成都、武漢等地學習,學習結束后自行旅游,共花費費用11.87萬元,以虛假課時補助的名目核銷。
“公權”游。不敢直接公款旅游,而是接受服務對象的邀請,利用“公權”旅游。安徽省淮南市工商局一次“幫助個私企業開拓市場”的出境考察,行程安排卻是清一色旅游景點,“帶隊”干部三四十人,費用開銷都來自民企協會會費。淮南市工商局的做法並非孤例,湖北省十堰市鄖陽區11名干部以當地房地產開發企業協會外出考察交流為名,赴台灣、法國、德國、奧地利、意大利等地公款旅游,從該協會核銷費用25萬余元,相關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辦班”游。四川省宜賓縣紀委干部金世萍直陳,“沿海地區的到內地辦研討班,西部的到東部辦培訓班,南方的到北方辦進修班,辦班之意不在學,在乎沿途風景和風情。”網友“巧思妙構”列舉了“培訓班”一天的“培訓作息”:早上吃罷早餐——組織外出考察學習為名去游玩——下午分組討論時間自由安排接著游玩——晚上去不易被發現的高檔會所洗腳按摩——最后返回培訓中心。還有網友痛斥一些培訓中心打著紅色經典、革命傳統教育等幌子變相旅游,其實家門口明明有紅色基地閑著不用,卻不遠千裡組織活動去外地,美其名曰:互動、交流、觀察、考察、學習……
“互換”游。廣東中山一家大型酒店的工作人員告訴筆者,公款旅游的最新“變種”是“對等接待”,即你組織一批人到我這裡玩,我用接待費為你買單,反之亦然,這樣做的結果是雙方都得到了“實惠”。某旅游資源豐富城市一單位辦公室主任透露,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后,每年仍有外地同行單位過來“考察學習”,景區旅游是“主場”,產生的費用隻能通過偽造“接待公函”等方式以接待費的名目報銷。這些單位走時不忘“回禮”:“下次一定到我們那去”。對這種“互換游”的方式,彼此都心照不宣。
2 監管存在“灰色地帶”、變相的福利待遇、處理偏輕偏軟,是公款旅游“變裝”出現的主要根源
在糾“四風”的持續“高壓”下,為何“變裝”公款旅游仍屢禁不止,究竟有著怎樣的復雜根源?
“公款旅游和工作考察之間的區別,下定義容易,但公款旅游往往是假借工作考察之名,具體區分很難,兩者之間存在灰色地帶,給違規違紀者提供了利用的空間。”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認為,公權力受到有效監督制約的根本性體制沒有形成,財政預算體制存在缺陷,政府信息公開難,這三個方面獨立起作用又相互影響,加大了公款旅游治理的難度。國家行政學院教授馬慶鈺認為:“國家嚴令禁止依然無法根本性改變的原因是沒有建立公務會計制度,目前政府實行預算會計制度,混同了對外服務、管理支出和自身消費支出等會計名目,造成了不完整的對外報告體系,不利於接受外部監督。”
正因為監督不夠全程化、公務活動不夠公開透明,才使得一些部門和單位繼續在公款旅游上動腦筋,花心思。“隻要繞過了審批關,如果上面不追究,下面不舉報,其實很容易在報銷、審計等環節變通操作。”一位事業單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像這種部門內部利益均沾的事情,管財務的負責人有幾個能守住原則得罪領導和所有同事?不要說事后審計很難發現,即便單位的‘賬’不好做,轉移給下屬單位也很容易。”
“其實在一些地方,‘公款旅游’被默認是一種理所當然的‘待遇’。”湖北省十堰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劉洋告訴記者,近些年來,隨著財政制度日趨規范,監管力度不斷加大,一些單位以現金物資的形式發放福利已越來越困難,於是以考察學習等名義組織干部職工公款旅游成為為干部職工變相謀福利的理想途徑,這也是公款旅游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從全國各地對違規公款考察、旅游事件的處罰來看,盡管都進行了“嚴肅處理”,有的當事人甚至被開除黨籍、撤銷黨內職務。但實際上,一些地方在對公款旅游的處理上,往往是板子舉得高、落得輕,處理“輕描淡寫”。在大多數情況下,監管部門對違規者常常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在處理上常常是“下不為例”,鮮見“現不為例”。實在是紙包不住火了,才揮淚斬馬謖,以黨紀政紀處分來平息眾怒。
3 遏制公款旅游需要“制”,也需要“治”
“我一不貪污,二不受賄,玩點、花點、吃點算不了什麼。”不少官員這麼認為,也是這樣做的。面對難以有效遏制的公款旅游,社會各界人士紛紛出招。
“監督管理不牢,才有公款旅游‘變裝’之妖。”網友們認為,解決這種荒誕現象的“撒手锏”還是在於念好監管“緊箍咒”,對公款考察、公款學習等實行公示制,接受社會監督,對審批環節進行問責,誰批准的誰負責,情節嚴重的要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要扎緊“錢袋子”,加快公共財政改革,通過剛性的約束倒逼預算、決算、審計的徹底公開,以此加強對公共財政的監督和約束,讓公款旅游沒有可乘之機。
除了財政預算的“籠子”沒有關緊之外,很多人認為對闖“紅燈”者問責不到位,也是公款旅游禁而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中南大學廉政與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滿春建議,在嚴格執行黨紀國法的同時,要針對不斷發展變化的公款旅游的隱蔽形式,增加新的處罰條款和限制措施,同時要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對於通過不正當途徑私自用公款旅游的干部,形成自上而下的監督壓力,進而達到讓黨員干部不敢私自組織公款旅游的目的。全國人大代表趙林中還提議設立“揮霍浪費罪”,希望通過立法來遏制揮霍浪費。
江蘇南通電視台新聞評論員鄧海建建議,建立多元化培訓方式,把培訓定點到“清水衙門”的學校、研究機構等,加大網絡遠程培訓力度,讓“培訓”與“豪華”沾不上邊兒,防止培訓與名勝古跡、境外旅游“攀親結緣”。他還建議通過政府門戶網站以及其他途徑,定期發布培訓信息以及培訓成本,接受公眾監督,定期考核培訓成果,對於缺乏實效的“培訓”要有責任追究機制,無效或違規的培訓必須個人埋單。
針對“借殼游、”傍會游“,湖北省開出了“新藥方”,在中央禁令的基礎上,出台了“加長版”禁止清單,對全省區域內的5A級和4A級旅游景區現有的機關會議中心、培訓中心進行全面清理。還在景區廣泛設置鼓勵公眾監督的公告牌,建立了“四風”問題“人人拍”、“隨手拍”等平台,方便群眾隨時隨地以文字、圖片、視頻等形式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
“問題的解決需要‘制’,同時也需要‘治’。”湖北省十堰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鄔澤華認為,治理公款旅游“新變種”的關鍵在於強化責任追究,通過“一案雙查”嚴肅追責問責,督促各級黨委和紀委切實承擔起、履行好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記者 金頌 通訊員 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