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通報
2015年2月3日,河北省泊頭市紀委通報了1起違反作風建設有關規定的典型案例:2015年1月29日,該市白庄小學校長段艷峰組織其他4名小學校長、主任工作日午間飲酒。該市紀委監察局給予段艷峰行政記過處分﹔給予白庄小學副校長步進良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白庄小學教務處主任張金庭行政警告處分﹔給予大胡屯小學校長李興月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李小庄小學校長齊雪枝黨內警告處分﹔責成市教體局監督段艷峰等補繳餐費398元。
●事件回顧
2015年1月29日上午,泊頭市教體局組織網上賽課活動,齊橋鎮學區大胡屯小學校長李興月、李小庄小學校長齊雪枝帶領有關老師到白庄小學錄制講課視頻,因當天下午還需要繼續錄制,中午白庄小學校長段艷峰便組織來人到白庄村春寧飯店就餐,並安排白庄小學副校長步進良、主任張金庭陪同。中午就餐期間,段艷峰、步進良、張金庭、李興月、齊雪枝5人飲酒,就餐費用共計398元,由步進良簽字,未結賬。
●查處經過
2015年1月29日14時20分左右,泊頭市紀委糾“四風”熱線接到群眾電話舉報,反映白庄小學校長段艷峰工作日午間公款飲酒問題。隨即,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啟動糾“四風”工作快速反應機制,把舉報內容第一時間送領導閱示,市紀委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批示進行初核。調查組當即攜帶攝像機、測酒儀等設備,驅車12公裡,於當日15時10分左右趕到白庄小學展開調查。
到達后,調查組召集涉及午間飲酒的白庄小學領導人員到會議室,逐一進行酒精測試,測試結果顯示,段艷峰血液酒精濃度為60.9mg/100ml,步進良為65.6mg/100ml,張金庭為44.7mg/100ml,均為飲酒狀態。隨后,調查組對此三人進行詢問,並制作談話記錄,初步認定群眾舉報內容屬實。
轉為立案進入調查取証程序后,經過再三詳細詢問,段艷峰、步進良、張金庭3人均交代了還有2名外校校長參與了飲酒。調查組人員馬上通過其主管教育機構——泊頭市齊橋鎮學區進行聯系、協調。大胡屯小學校長李興月和李小庄小學校長齊雪枝於1月30日上午主動到市紀委向調查組如實交代了問題。
2月2日,泊頭市紀委召開常委會聽取審理室對該案的審理報告,研究決定分別給予段艷峰等5人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並在全市通報曝光。(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