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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科研經費“黑洞”

中央巡視之后有關部門加強科研經費管理工作一覽

2015年06月26日10:50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堵住科研經費“黑洞”

1.2萬億,這是我國2013年科技投入的總額。據統計,從2006年至2012年,全國財政科技支出年均增長達22.7%。

持續快速增長的科技投入促進了國家整體科技實力和科技競爭力的明顯提升。但與此同時,一些科研人員、教授學者禁不住巨額經費的誘惑,將推動科技進步的保障變作個人予取予求的“寶庫”,科研經費使用違規違紀現象屢禁不止。

“財政科研經費是納稅人的‘辛苦錢’,必須以高度的責任心和責任感,在‘管好錢’和‘用好錢’兩方面下功夫,決不能讓國家投下去的錢打水漂,更不能落入腐敗分子的腰包。”科技部部長萬鋼說。

劍指問題,專項巡視揭開科研經費管理“蓋子”

2014年3月,中央第十和第十二巡視組分別對科技部、復旦大學展開專項巡視。巡視反饋意見指出,科技部存在“項目評審立項權力過於集中”、“科研經費監管不力,違規違法和浪費問題易發多發”、“一些科研項目成果弄虛作假”、“科技資源缺乏統籌協調”等問題﹔復旦大學則被指出“科研經費管理使用混亂,違規現象突出,存在腐敗風險”。

半年后,科技部黨組巡視整改情況通報披露,審計署2012年審計發現5所大學7名教授弄虛作假套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資金2500多萬元,相關部門已作出處理——

有“中國最年輕院士”之稱的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因涉嫌弄虛作假套取科技專項資金被依法批捕﹔

中國水環境治理領域知名專家浙江大學教授陳英旭,因將巨額科研經費轉到自己所開的兩家“皮包公司”獲刑10年﹔

原北京郵電大學軟件學院執行院長宋茂強,伙同其妻借用他人身份証以“校外勞務人員”身份冒領科研經費,被判刑10年6個月﹔

……

這些在學術界赫赫有名的領軍人物曾備受倚重,不少是國家級科研項目的負責人,由於他們涉案,相關領域研究深受影響,損失難計。

有專家概括了科研腐敗“三宗罪”:科研申報“不拼實力拼關系”,“官大學問大,權大經費多”﹔科研經費花不完,報銷靠造假﹔課題驗收走過場,成果如何沒人管。它們正是對近年來屢現報端的科研腐敗問題的素描,暴露出當前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中的制度漏洞。

頂層設計,打破條塊分割

其實就在中央巡視組進駐當月,國務院發布《關於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針對巡視組反饋意見,科技部會同財政部共同起草的《關於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也於同年12月印發。兩份文件以問題為導向,對科技計劃和科研經費管理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頂層設計改革率先啟動。

數據顯示,我國科技成果轉化率僅為10%,遠低於發達國家40%的水平。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普遍存在的科研項目重復申報、多頭套取資金現象,造成大量經費分散和浪費。追根溯源,巡視組將其歸因於“缺乏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碎片化,聚焦不夠”。

科研經費的分配管理涉及科技部、教育部、財政部、發改委等多個部門和單位,過去隻要“跑”得勤,一個項目可以在科技部拿到一筆錢,農業部再拿一筆錢,在自然科學基金委又拿到一筆錢。巡視也發現,2008年至2013年,復旦大學有25個項目在同一時間多渠道申請獲得資助。

從打破條塊分割、提高科技資源的配置效率出發,科技部會同相關部門將原先分散在40多個部門的近百項科技計劃,優化整合成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基地和人才專項等5類。

此后,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將由31個成員單位組成的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以及科技界、產業界和經濟界高層專家組成的戰略咨詢與綜合評審委員會,共同統籌協調、綜合決策。

“改革將以重點專項試點工作為突破口。”據科技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已啟動的6個專項試點,覆蓋了基礎研究、技術開發、應用示范等科技研發和產業化的不同階段,以此探索按研發鏈配置資源鏈的新型管理模式。目前實施方案已基本編制完畢。

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

2013年,廣東科技行政系統逾50人被卷入腐敗窩案,引發輿論嘩然。而在專家看來,一方面掌握著項目評審權和大量待撥資金,一方面又缺乏最基本的外部監督,這幾乎是“最尋常的腐敗規律”。

2014年底,科技部調整內設機構。“‘政策法規司’改稱‘政策法規與監督司’、‘科研條件與財務司’改稱‘資源配置與管理司’,看似名稱變化,實則反映了職能的重新定位。”據了解,科技部機關司局將最大限度減少對微觀事務的管理,而著力於科技發展戰略、規劃、政策、監督等宏觀統籌,項目評審和組織實施等具體工作則委托專業機構。相關辦法已經起草,並初步遴選了7家單位進行試點建設,目標在2至3年間建成10家左右專業機構。

簡政放權,旨在解決巡視反饋意見中“權力過於集中、自由裁量權過大、基礎性工作不足、宏觀手段不夠”等問題。而針對“重評審立項,輕監督管理”的“老毛病”,部際聯席會議通過了《監督評估工作方案》,加強對政策、規劃、計劃項目實施、經費使用等全流程、全方位的監督評估。

科研經費的尋租空間主要來自預算與實際需要間的差距。整改后,項目征集時不再先行設定預算控制額度,由申請人提出經費需求,經由必需的預算評估后確定經費資助額度,使項目經費的分配更加符合科研活動規律和工作需要。項目驗收實行財務驗收“一票否決”,結余資金歸留單位。

懲防並舉,強化監督檢查

確保科研經費安全、規范使用,防止貪污、侵佔、挪用、虛報冒領等問題,監督檢查是最為直接的舉措。

2014年,科技部派出6個巡視組,對11個省(市)的78家項目承擔單位的151個課題展開檢查,涉及專項經費12.8億元。並委托7家會計事務所對14個省共計300多個課題開展專項審計,涉及經費19.8億元。對查出問題的30家單位,約談了法定代表人,敦促盡快整改。

2014年7月,科技部首次向社會公開發布《關於四起違反科研經費管理規定典型問題的通報》,對涉及的7家單位給予限時整改、通報批評、追回已撥付的全部經費、取消一定期限內國家科技計劃和專項申報資格等處罰措施,以儆效尤。

教育部也大力開展科研經費專項治理工作。經過近兩年的集中治理,截至2014年底,教育部實現了對75所直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檢查全覆蓋。其中,對60所高校進行了專項檢查,對15所高校進行了巡視檢查,累計抽查716個科研項目。查處了包括山東大學劉兆平、北京師范大學張立新等在內的一批典型案件,並及時通報,形成震懾。

下一步,教育部將建立直屬高校科研經費檢查長效機制,加強日常抽查和“點穴式”檢查,從抽查項目暴露的問題倒逼高校管理機制制度完善,通過檢查常態化保証科研經費管理長效化。(記者 楊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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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宏毅、楊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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