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菲律賓6年的呂某某,在檢察官和家人的多次勸說下,昨天終於回國自首。2009年,因涉嫌私分國有資產罪,海澱區人民檢察院對呂某某立案偵查。據悉,呂某某是今年本市首名經勸返回國自首的外逃貪官。140余萬元涉案款已經全部退回。
今年57歲的呂某某(男)是北京市人,原是北京某高校下屬一家公司的副總裁。2001年至2004年間,其伙同單位另外5名高管成員,共同商議決定採取轉移房租收入、隱瞞收支情況的方式,將2100余萬元國有資產作為獎金私分給集團員工,其中呂某某個人所得140余萬元。2009年9月,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私分國有資產罪對呂某某立案偵查。而呂某某本人在2005年已經前往菲律賓。
海澱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一處副處長苗繼元介紹,呂某某自2005年去菲律賓后,在2009年之前有多次往返記錄,最后一次是當年的6月份,此后再沒有入境記錄。呂某某一案立案后,檢察院不斷與其所在公司的紀委以及他的親朋聯系,與呂某某取得溝通。“在2012年之前,這種溝通都是單向的,只是通過中間人傳話,呂某某本人始終沒有反饋。”苗繼元說。
事情的轉折發生在去年。苗繼元說,去年,呂某某聽聞了“獵狐行動”后,主動與檢察院取得聯系,表達了想回國的願望,“我們趕緊把國家的追逃政策、他目前的處境等情況對他進行釋法說理,消除他的顧慮,勸解他回國。”苗繼元說,這期間與呂某某通過幾次電話,但次數不多,同時也通過聯系其弟弟,不斷地說服他回來自首。去年年底,呂某某將140余萬元涉案款匯到了海澱檢察院的贓款贓物賬戶上。今年6月初,呂某某訂了回國的機票。昨天,呂某某按約定回國,下了飛機后,主動撥打了檢察官的電話。
“你能回來,已經邁出了正確的第一步,既然已經落地了,那你的一顆心也應該落地了,應該放下心裡所有的負擔。”在機場見到呂某某后,海澱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一處副處長花蕊繼續耐心勸說。花蕊告訴呂某某,投案自首只是第一步,作為本市首個從境外回來自首的人,一定要抓住機會,如實坦白自己的案情。
最終,檢察機關根據呂某某主動交代犯罪事實,且有回國自首的客觀情況,依法向其宣布了取保候審的決定。檢方也呼吁該案中仍然在逃的該集團公司總裁葉某某早日回國投案自首。
馬上就訪
呂某某:面對中國學生心裡壓力很大
昨天,記者見到了回國自首后的呂某某。呂某某個子挺高,身形也比較健碩,但整個人看上去很憔悴。說到決定回國時,他聲音哽咽,雙眼通紅:“其實一早就想回來了,在外面這麼多年,心裡壓力很大,特別慚愧。”
呂某某告訴記者,之前兒子上學,一家人就一起去了菲律賓,后來兒子上完學就回國了,隻剩自己一個人在那邊。在菲律賓的這幾年,他生活得還行,在外面教書,主要教金融和經濟,但自始至終,他的內心還是很糾結的,也覺得非常慚愧。“每天都面對著學生,還有來自中國的學生,心裡面壓力很大。”
呂某某說,去年他看到了“獵狐行動”的消息,就主動和檢察院取得了聯系,並退回贓款寫了自首信。“其實早就想回來了,后來生了一場病,又骨折了,所以拖到了現在。”在國外時,呂某某在新聞裡看到了自己被通緝的消息,雖然沒有點他的名,但他知道說的就是自己,也更加意識到自己觸犯了法律,希望能回國自首。
在菲律賓逃亡的日子,呂某某長期和家人分居兩地,昨天下了飛機,他說自己的第一感覺是“很親切,感覺北京變化很大”,他也覺得對不起家人。逃亡期間,呂某某的家人也一直對其進行勸說,勸他早日回國把事情解決。(記者 駱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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