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楊巨帥
作風問題隻有通過紀律手段使違紀者“出汗排毒”,用紀律管住大多數,才能確保“樹倒根除”
紀律處分失之於寬、鬆、軟,就是對“四風”問題的放縱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出了問題,黨委的主體責任不可推卸,紀委的監督責任也難辭其咎
“必須一把尺子執紀到底、一寸不讓!”2015年5月8日至10日,王岐山同志在浙江省調研時,再次重申了緊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鬆勁、不讓步的堅定立場。
對此,年初的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早已作出十分具體的部署: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列入紀律審查重點,作為紀律處分的重要內容,對頂風違紀者所在地區、部門和單位黨委、紀委進行問責。
那麼,各級紀律檢查機關在落實重點審查、重點處分、徹底追責上面臨的問題是什麼,又有哪些思路和經驗呢?
重點審查讓“鐵律”不可觸——
轉變“查辦案件”政績觀,抓早抓小、有違必究地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搞“四風”等問題都是違紀行為,因此,改進作風,必須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讓紀律立起來、嚴起來。
然而,多年來形成的“查辦大案要案”政績觀,卻仍在影響當前的執紀工作。重視查處少數嚴重違紀違法干部,忽略多數黨員輕微違紀行為的思維定勢,對於處理好“樹木”與“森林”的關系,用紀律和規矩管住大多數,是塊不小的“絆腳石”。
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關於重點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行為的部署,既是對這一政績觀的轉變,又是對用紀律和規矩養護“森林”精神的落實,更是找准了解決“四風”問題的有效著力點。
當前,中央紀委和各級紀律檢查機關正積極採取措施,認真貫徹這一要求,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行為有違必究。
中央紀委明確各紀檢監察室承擔調查處理嚴重違反作風規定行為的任務,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行為列入紀律審查的重點,嚴查快處。今年初,已直接查處並通報了陝西省西安市委副書記、市長董軍等人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吃喝問題。
同時,中央紀委加大督辦力度,對發生重大問題、久拖不辦或查處不到位的地區部門,進行約談、實地督辦,推動各地各部門將作風問題作為重點,從嚴查處。截至2015年4月底,全國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7595起,處理10125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5965人。
在中央紀委和各級黨委領導下,各級紀律檢查機關牢固樹立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意識,採取有效措施,切實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行為作為紀律審查重點,持續肅紀正風:
重點審查必須主動發現線索,加大執紀力度。河南省紀委僅今年1月至5月中旬,就專門針對“四風”問題組織了14次突擊暗訪行動。今年第一季度,全省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52起,處理195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49人,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增長11.8%、4.3%、71.3%。
重點審查必須傳導執紀壓力,調動各地積極性。山東省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分類督辦,加強跟蹤調度,掌握進展情況,實行銷號管理。1至3月,全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697件,處理879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92人,其中涉及廳級干部3人,縣處級干部34人。
重點審查必須優先查辦,從嚴從快查清問題。國務院國資委紀委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在審查領導干部違紀問題時,重點審查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截至今年3月底,共查處40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處理881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99人。
正如河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尹晉華所說,作風問題隻有以紀律手段從嚴查處,使違紀者“出汗排毒”,形成敬畏紀律、遵規守矩,不踩紅線、不越雷池的良好氛圍,才能確保“樹倒根除”。
規范量紀保証處分嚴肅性——
重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紀律處分,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克服處分失之於寬、鬆、軟的問題
自中央八項規定實施以來,有的地方或部門沒有高度重視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人員的紀律處分,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該重處理的輕處理,該輕處理的不處理,或者以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等方式代替紀律處分等問題。
紀律處分不到位,就是對“四風”問題的放縱。中央紀委要求將此類問題作為紀律處分重要內容,就是為進一步高壓遏制“四風”發出強烈信號。
為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精神,解決上述問題,中央紀委案件審理室及紀檢監察室有關同志建議,在處分時應專門關注相關問題,比如在處分建議書或者結案報告中,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情節專門作出相關處分建議或說明等。
為解決紀律處分失之於軟、失之於寬問題,吉林省紀委明確要求強化執紀手段運用,對發現的問題線索凡查証屬實,一律嚴肅處理,決不能以批評教育、提醒談話代替誡勉談話,以誡勉談話代替黨紀政紀處分,以警告、記過等處分代替撤職處分和免職處理。
為避免處分標准不一、畸輕畸重,西藏自治區紀委對移交下級紀委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加強處理結果的統一審理,對下級紀委個別執紀不規范、作出的處理處分決定引用條文不當等,提出糾正意見。
為保持遏制“四風”的高壓態勢,保証處理處分的政治、社會和法紀效果,浙江杭州、湖北武漢等市紀委分別召開專題常委會議或開展專題調研,研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紀律處分工作,以確保定性量紀准確,給頂風違紀者以“當頭棒喝”。
“對‘四風’問題,要依紀處理,一寸都不讓。”山東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李法泉這樣表示。截至目前,山東共處分廳級干部20人,縣處級195人﹔受處理縣處級以上干部中,黨紀政紀處分佔44.52%。
追責到位強化黨紀意識——
問責必須徹底,既追究當事人直接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對頂風違紀者所在地區、部門和單位黨委、紀委進行問責
“隆回縣畜牧水產局紀檢組組長向旭芳因單位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受到責任追究﹔湘潭縣林業局黨委委員、森林公安分局局長郭宗金因工作人員違規飲酒問題受到責任追究﹔沅陵縣涼水井鎮黨委委員鄧飛波因單位干部職工工作時間打牌受到責任追究……”
2015年6月1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湖南省紀委關於5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典型案例的通報,其中有3起涉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
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明確要求,對頂風違紀者所在地區、部門和單位黨委、紀委進行問責,既追究當事人直接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這無疑也是一項剛性的紀律要求。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從今年2月中央紀委首次對8起履行“兩個責任”不力的責任追究典型案件進行通報以來,已有江西、河北、新疆、重慶等14個省區市,就履行“兩個責任”不力通報了76起案例。
分析這些通報的案例,其中因“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頂風違紀行為被追究責任的就有46起,約佔通報總數的55%。
問責,已然成為各地區各部門推動從嚴執紀、糾正“四風”的有力抓手,並成為一種趨勢和常態。
如果說審查處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是對觸犯紀律“高壓線”的越界行為進行打擊,那麼追究領導責任、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就是對未能按照紀律要求履職的“不達標”行為進行懲戒,同樣是一種強化紀律權威的有效措施。
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問題上,黨委(黨組)負主體責任,紀委(紀檢組)負監督責任,在這方面工作不力、放鬆紀律、嚴重失職的,就要被追究責任。
正如王岐山同志強調的,沒有問責,責任就落實不下去。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動員千遍,不如真真正正問責一次,從而警醒一片,促使黨委、紀委強化紀律、依規履職,嚴糾“四風”。
5月18日,河南省許多黨員干部的手機都收到了這樣一條推送消息:平頂山市郟縣兩位副縣長因違規被處分,縣長悔恨沒早給“咬咬耳朵”。
受處分的兩位副縣長張新奇、楊振鋒,都是因為違規在下屬單位報銷公務開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是下屬“有病”領導也要擔責。書記、縣長,還有政府的部分班子成員在處分宣讀現場紛紛上台,對照黨紀和兩名受處分者,挑自己身上有哪些錯和責,來一次公開的“誡勉談話”。
打到痛處、亮在明處的追責,讓各地黨委、紀委意識到,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出了問題,黨委的主體責任不可推卸,紀委的監督責任也難辭其咎,從而進一步推動其沖著紀律去,扛起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
(中國紀檢監察雜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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