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記者從榆林市紀委獲悉,日前,榆林市紀委對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責任追究典型案件發出通報,分別是:
府谷縣清水鎮副鎮長方鵬飛辦理兒子十二歲生日宴違規收受禮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並收繳違規禮金。
子洲縣文化廣電局主任科員、電影公司經理劉生宏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橫山縣公証處違規發放福利,公証處主任朱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收繳違規發放的福利。
佳縣上高寨中心學校違反財經紀律,該校校長劉榮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榆陽執法分局二大隊大隊長羅曉磊因管轄區內存在違章建筑問題受到責任追究,羅曉磊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綏德縣國土資源局局長趙德富因管轄區內存在違法建筑問題受到責任追究,趙德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府谷縣府谷鎮國土所所長高林飛因管轄區內存在違法用地問題受到責任追究,高林飛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榆陽公安分局崇文路派出所所長周崗、教導員馬殿琦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其他責任人員也受到紀律處分。(記者 董渺)
相關專題 |
· 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糾正“四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