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紀委發出《關於對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典型問題的通報》,集中通報了8起違規配備和使用公務用車的典型問題。
臨滄市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四排山鄉違規配備公務用車問題。2013年3月,四排山鄉未按規定辦理公務用車更新審批手續,擅自購置車輛並注冊在四排山鄉政府人員名下。2014年9月,四排山鄉黨委書記羅世明和黨委副書記、鄉長王海翔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車輛予以收繳。
昭通市昭陽區司法局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3年4月至10月,昭陽區司法局未按規定辦理公務用車審批手續,擅自配備使用公務用車8輛。2014年12月,昭陽區司法局黨委書記、黨委委員、局長唐勇受到撤銷黨委書記、黨委委員、局長職務處分﹔黨委副書記周世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免去黨委副書記職務﹔黨委委員、副局長洪月仙、李文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免去黨委委員、副局長職務﹔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李春玲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去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職務﹔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汪海鷹和紀委委員、法律援助管理局局長林吉奎及出納馬雪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車輛予以收繳。
大理白族自治州祥雲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書記、局長錢旺昌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問題。2014年8月3日和9月28日,祥雲縣紀委明察暗訪組接網絡舉報線索后,發現錢旺昌私駕公務用車並將車輛停放在自家門前。錢旺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普順有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4年10月2日至5日,普順有邀約有關人員,私自駕駛本單位違規借用有關單位的車輛到紅河、玉溪旅游。普順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保山市政府辦公室駕駛員羅玉鑫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10月14日和15日,羅玉鑫使用自己駕駛的公務用車送其配偶上班。羅玉鑫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昆明市晉寧縣磷都礦業公司六街分公司經理呂鬆華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12月29日,晉寧縣紀委明察暗訪組發現呂鬆華駕駛公務用車在昆陽某傣味樓就餐。呂鬆華受到全縣通報批評問責,負有領導責任的晉寧縣磷都礦業公司副總經理王春榮受到誡勉談話問責。
曲靖市陸良縣芳華鎮經濟發展辦公室扶貧組組長王現華公車私用問題。2015年1月9日,陸良縣作風辦督查組發現王現華駕駛公務用車接其兒子放學。王現華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曲靖市師宗縣交通運輸局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長肖文鵬公車私用問題。2015年2月20日,肖文鵬駕駛公務用車攜其父親及有關人員到羅平縣城吃飯,當天下午返回師宗縣城。肖文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8起典型問題反映出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仍禁而不絕,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各級黨委(黨組)要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聚焦主業,強化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嚴格監督執紀問責,對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為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管理、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提供紀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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