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使用公車、組織職工公款旅游、公款吃喝……“五一、端午”兩節將至,山西忻州市紀委日前對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發出通報。
忻州師范學院專科部黨委書記、主任冀新民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3年11月,忻州師范學院專科部違規給教職工發放基礎補助、超課補助、班主任費等共計36.62萬元。冀新民受到行政記過處分,違規發放的津補貼由單位自行糾正。
保德縣交警大隊原大隊長呂江文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公款吃喝等問題。呂江文任保德縣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大隊大隊長期間,長期使用兩輛超標公務用車,其中一輛轎車長期存放在家裡,供其節假日使用。2012年至2013年,呂江文將其本人在代縣招待客人的費用及其本人購置生活電器支出共63530元,在保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報銷。另外,呂江文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呂江文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責令其將揮霍浪費公款退賠保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忻府區氣象局局長孫寶龍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3年1至6月,忻府區氣象局在沒有國家統一規定的情況下決定發放業務季度獎和報表補助,6名職工6個月共領取3450元。孫寶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津補貼由單位自行糾正。
代縣環保局局長王繼紅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2年12月30日,王繼紅在下屬監測站報銷交通費、車燃費、餐費共計21000元,批准報銷人為監測站站長劉富平,該費用實際用於給該局領導發放生活補助。2013年,代縣環保局局領導以節假日值班、加班、鍋爐執法交叉檢查等名義從罰款、排污費中報銷費用,違規給局領導發放補助共計9715元。王繼紅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劉富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津補貼由單位自行糾正。
寧武縣鳳凰鎮衛生院院長王金亮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2年至2014年4月,寧武縣鳳凰鎮衛生院違規給職工發放各種名目補助167835元。王金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津補貼由單位自行糾正。
寧武縣陽方口工礦鎮中心衛生院院長張海生組織職工公款旅游等問題。2010年4月陽方口工礦鎮中心衛生院違反財經紀律,偽造會計憑証虛列支出17447元,用於支付該院2010年3月組織12名職工去北京旅游的費用。另外,2010年至2013年陽方口工礦鎮中心衛生院違反財經紀律,虛報、套取國家醫療救助款54093.9元。張海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神池縣人民法院辦公室主任張志明公車私用問題。2015年2月12日上午,神池縣人民法院辦公室主任張志明駕駛本單位白色桑塔納轎車回老家上墳。張志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忻州市紀委表示,堅持把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問題與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結合起來,把監督執紀問責的觸角延伸向基層,推動基層作風建設落到實處。(新華網太原4月30日電 記者梁曉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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