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亮 趙美寧
□嘉賓 國家行政學院法學教研部教授 楊偉東 中國礦業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執行副主任 劉金程
近日,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試行)》、《中央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副組長提名考察辦法(試行)》、《中管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試行)》(以下簡稱“三個《提名考察辦法》”)。這是落實黨章規定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是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取得的新的制度成果,標志著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正一步步向縱深推進。
■三個《提名考察辦法》的通過,將進一步提升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水平,是紀檢體制改革邁出的又一堅實步伐
記者:三個《提名考察辦法》將對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產生怎樣的積極作用?
楊偉東:三個《提名考察辦法》是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推進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的重要舉措,是紀檢體制改革的新成果。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第36條明確指出: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中央紀委在公布2014年紀檢監察組織工作重點時,將“加強紀檢監察領導班子建設”作為重要一項,並明確提出將制定省級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具體辦法,制定中央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研究提出中央紀委派駐紀檢組負責人任免辦法。三個《提名考察辦法》的通過,將有利於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直接領導,有利於增強紀委行使監督權力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
紀檢體制改革主要包括“兩個上提”,即“上提”查辦案件的事權和“上提”干部提名的人事權。此次三個《提名考察辦法》以人事權上提為主,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改革“落地”,推動各級紀委書記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程序化、具體化,明確上級紀委在提名考察工作中的職責權限。此舉可以將制度安排落到實處,並循序漸進逐步細化,也是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步步深化的應有之義。
劉金程:三個《提名考察辦法》為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提供了組織和制度保障。以往,各級紀委書記通常由同級黨委提名和任命。因此,在實踐中,各級紀委如何監督同級黨委,一直是個難題。十八大以來,一些地方和系統暴露出的腐敗問題,也印証了對下級黨員干部威懾力較強的各級紀委,在面對同級黨委,尤其是面對一把手時往往監督乏力。此外,派駐紀檢組對駐在單位黨組的監督也存在偏軟的問題。此次三個《提名考察辦法》的通過,將進一步提升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水平,可謂是紀檢體制改革邁出的又一堅實步伐。
以干部管理作為紀檢體制改革的一個突破口,三個《提名考察辦法》緊密回應了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的現實問題,進一步明確了雙重領導體制中上級紀委與下級黨委、紀委各自的權責邊界,有利於推動紀檢體制改革落地實施。
記者:為什麼說三個《提名考察辦法》是加強上級紀委對下級黨委和紀委監督的重要制度保障,其對反腐敗工作有什麼積極意義?
楊偉東:對同級黨委監督乏術,這是過去工作中存在的一個難題。三個《提名考察辦法》的通過,表明今后下級紀委書記更多是要對上級紀委負責,同時,對同級黨委的監督效力也將更強。提名辦法正是用上級紀委提名下級紀委書記的方法,讓各級紀委發揮出對同級黨委的監督作用,使其更能了解本級情況,同時也能夠讓上級紀委快速了解下情,將有效解決以往存在的“同級監督太軟,上級離得太遠”的問題。
紀律檢查機關是監督執紀的專門機關,是反腐的主要力量,這種體制的改變完善,顯而易見就是為了進一步讓紀委落實好監督責任,有力地發揮其發現問題、查辦案件等多方面的職能作用。
劉金程:三個《提名考察辦法》強化了中央紀委對省級紀檢機關主要負責人選拔任用的決策權,加強了紀檢工作的獨立性與權威性,避免紀檢工作受到不當干擾。紀檢干部管理更多地集中於中央紀委,有利於中央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大政方針在各地方、各部門更好地貫徹落實,確保全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統一於黨的領導下。這樣紀檢干部在履行監督職責時,腰杆才能硬得起來,也才能板起臉來開展監督。
■堅持五湖四海用人,拓寬選人視野和用人渠道,關鍵在於是否具備勝任工作的能力
記者:三個《提名考察辦法》提出“堅持五湖四海”用人,這具有什麼樣的積極意義?
楊偉東:三個《提名考察辦法》提到,堅持五湖四海用人,紀委書記、副書記人選既可以從紀檢系統內產生,也可以從紀檢系統外提名。這就拓寬了選人視野和用人渠道,是一個開放性的舉措。
很多人可能會認為,紀檢監察系統領導干部大多從自己隊伍中產生。但現在,是以誰能勝任工作作為最關鍵的選拔條件,這種開放性恰恰顯示了做好紀檢工作的決心。未來,紀檢監察系統的領導干部有一部分是來自本系統,還有一部分可能來自其他戰線,關鍵在於是否具備勝任工作的能力。這個提名指向很明確,不是為了給某些干部一個升遷提拔的機會,而是為了整個紀檢監察事業的發展。
劉金程:此次對於中管企業紀委書記提名的規定也一同推進,中央管理領導班子、中央管理主要負責人的企業紀委書記和紀委副書記的提名也會按照“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的要求執行。
楊偉東:三個《提名考察辦法》首先讓大家更明了選人用人的大概范圍,誰能夠進入這個系統﹔第二讓大家明了基本條件,什麼樣的人能夠做這項工作﹔第三讓大家明確程序、流程是什麼樣的,需要經過什麼樣的機制來進行考核。總之,這是一個既有范圍、流程又有相應監督機制的落實舉措。
三個《提名考察辦法》的通過,使得以往外界不太了解也相對封閉的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辦法,變得更加開放透明。此外,有了不拘一格吸納高水准人才的機制,外部人才也能有機會參與其中。再有就是提名變得更開放,更多的公眾可以參與監督,使其最后任命工作能夠受到更多的監督制約,使紀檢監察工作進一步得到公眾認同。
■紀委書記、副書記和紀檢組長、副組長是紀檢干部隊伍中的“頂梁柱”,必須堅持高標准、嚴要求,帶頭“忠誠、干淨、擔當”
記者:選人用人是導向問題,三個《提名考察辦法》對紀檢監察領導干部提出了哪些更高的要求?
劉金程:能否取得反腐敗斗爭的決戰決勝,關鍵靠黨中央的堅強領導,靠全國人民的大力支持,同時必須有一支忠誠、干淨、擔當的紀檢干部隊伍。領導干部是政策執行的“關鍵少數”。紀檢領導干部提名是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環節,三個《提名考察辦法》的相關制度設定將成為選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導向,對紀檢領導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滿足一般性的干部選拔任用條件之外,紀檢領導干部還需要具備堅定的職業信念、扎實的專業素養。在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新形勢下,紀檢領導干部可能面臨更復雜的任務和更艱巨的挑戰。
楊偉東:三個《提名考察辦法》讓選人用人更規范化,有了流程方面的要求。條件明細了才能夠保障隊伍的高素質,不符合條件的人不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要不斷深入,關鍵在黨,關鍵在人。紀委書記、副書記和紀檢組長、副組長是紀檢干部隊伍中的“頂梁柱”,必須堅持高標准、嚴要求,把那些敢擔當、敢監督、敢負責的好干部選出來、用起來。
記者:如何理解打造一支“忠誠、干淨、擔當”的紀檢干部隊伍?
劉金程:忠誠於黨的事業是對紀檢干部的基本要求。對理想和信仰的忠誠產生使命感與責任感,也是紀檢干部勇於迎接挑戰、不懈努力的動力源泉。干淨做人、干淨做事是紀檢干部的選拔底線。紀律檢查是確保黨的純潔性的重要機制。廉潔的紀檢干部隊伍是紀律檢查執行力的保障。紀檢工作的一個重要准則就是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否則“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勇於擔當是對紀檢干部的目標要求,紀檢干部需要將職業使命轉化為自身責任,積極主動迎接挑戰。
楊偉東:作為紀檢干部,不是僅僅自身干淨就可以了,還要有作為、敢擔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就是個得罪人的活,如果你不敢得罪腐敗分子、不敢擔當,那就必然會辜負黨、得罪人民。如果在查辦案件中紀檢干部自己都畏首畏尾,擔心別人非議,就不可能維護好人民的利益。特別是在查案中遇到阻力和干擾的情況下,是否還敢堅定地繼續查下去,更是一個嚴峻的考驗。所以,要做有擔當的紀檢干部就要努力盡職盡責,面對困難敢於迎難而上,面對危險敢於挺身而出。
相關專題 |
· 熱點·視點·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