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景山區和密雲縣通過紀委監察局官網通報了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件,主要涉及違規發放福利、公款旅游等問題。
石景山區魯谷社區行政事務服務中心違規發放福利
魯谷社區行政事務服務中心以節日慶典等為名,違規發放購物卡,借服務窗口統一服裝之機,為社區全體正式員工定制工作服。經市紀委批准,區委和區紀委分別給予魯谷社區黨工委書記崔章程、魯谷社區主任遲志禹黨內警告處分,該社區紀工委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給予紀工委書記汪家榮通報批評。
密雲縣十裡堡鎮派出所違規發放購物卡、組織公款旅游
2013年,十裡堡鎮派出所於“五一”、“十一”節前分兩次向民警發放購物卡共43000元﹔7月,組織民警以每人3500元的標准外出旅游,共計花費91000元。經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時任十裡堡鎮派出所所長曾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時任十裡堡鎮派出所政委來景武黨內警告處分。
密雲縣遙橋峪水庫管理處違規發放津貼補貼
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遙橋峪水庫管理處使用所屬單位霧靈湖度假村的營業收入,違規為遙橋峪水庫管理處干部、職工發放補助共140030元。經縣水務局機關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時任遙橋峪水庫管理處主任鄭鳳義黨內警告處分。
密雲縣政府辦司機聶貴慶公車私用
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縣政府辦司機聶貴慶多次違規駕駛公車接送孩子上下學,造成不良影響。經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聶貴慶黨內警告處分。(記者 吳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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