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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追究問責 深入糾正“四風”

吉林省紀委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案件

2015年04月24日07:58   來源:吉林日報

原標題:強化追究問責 深入糾正“四風”

日前,省紀委通報了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及責任追究典型案件,進一步強化責任追究,持續傳導壓力,督促各級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及領導干部切實扛起“兩個責任”,堅決防止“四風”反彈。

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及責任追究典型案件是:

1.長春市綠園區教育局長期借款不還、違規報銷誤餐費,負有直接責任的區教育局計財科科長楊立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負有領導責任的副局長周建邦受到行政警告處分,時任局長馬學、副局長梁曉方被誡勉談話,區教育局領導班子向區委、區政府作出書面檢查,限期歸還借款。

2.永吉縣交通運輸局違規發放獎金補貼,直接責任人縣交通運輸局局長賈志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清退違規發放的獎金、補貼﹔負有領導責任的永吉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徐喜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通化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分局違規發放補貼,稽查分局局長王麗娟受到行政警告處分,收繳違規發放的補貼。

4.撫鬆縣文廣新局時任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兼山裡紅演藝公司經理陸榮平虛列開支套現用於單位支出、違規領取兼職報酬,受到撤銷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職務和行政降級處分,追繳違紀款。負有領導責任的黨委書記、局長姜紅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扶余市經濟和商務局行政綜合執法大隊亂收費、設立“小金庫”,負有直接責任的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劉凱豐受到行政記過處分,副大隊長蘇傳喜、李洪受到行政警告處分。負有領導責任的扶余市經濟和商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季有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和龍市國土資源局違規公款購買發放服裝,負有直接責任的局財務科科長兼會計金英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職、調離,時任黨委副書記宋成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副局長陳虎玩、副局長金鎬、黨委委員兼監察大隊大隊長孫在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副局長呂信超受到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時任黨委書記、局長金明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去現任市住建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追繳違規資金。和龍市市委常委、副市長金相虎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和龍市紀委第一紀檢組副組長鄭美花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限期調離。

7.吉林省有色金屬地質勘查局六○六隊違規管理使用公務用車,六○六隊隊長張成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黨委書記張雅萍、紀委書記楊曉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各級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和黨員干部要從以上7起典型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紀律審查的重要內容,違反了就要嚴肅處理。“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沒有問責,責任就落不下去”。無論是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還是其他職能部門,隻要履責不力、出了問題,都要嚴肅追究問責。

通報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當作分內之事、應盡之責,真正把從嚴治黨責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要強化問題導向,著力解決主體責任虛化空轉、領導不力、不抓不管,屢屢出現重大問題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不通報,明哲保身、當老好人甚至袒護、包庇問題,確保主體責任在地市一級和省屬高校、國有企業黨組織落地,向縣一級推進。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承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扛起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以上率下,層層傳導壓力。要建立和完善落實“兩個責任”報告制度,採取約談、督查、述責述廉等多種形式,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加強檢查考核,推動“兩個責任”落到實處。

通報要求,各級紀委(紀檢組)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持續深化“三轉”,加大正風肅紀和案件查處力度,對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要敢於“亮劍”,堅決糾正發生在群眾身邊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與民爭利、欺壓百姓等“四風”問題,嚴肅查處小官巨貪等基層的腐敗問題。要嚴肅查辦基層黨員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轉、“三資”管理、惠農補貼、扶貧救濟、低保醫保、舊村改造資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以及執法、監管、公共服務等窗口行業和領域違規收費和收紅包、購物卡等突出問題。要突出追究問責,對“四風”和腐敗問題聽之任之,或者壓案不報、有案不查,甚至袒護包庇的,要嚴肅問責,決不姑息。

通報強調,五一將至,各級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要積極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盯住重要節點,抓住突出問題,深入開展落實“兩個責任”、糾正“四風”系列行動,勤檢查、嚴處理、真追責,確保過一個風清氣正的節日。(王岩記者何琳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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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玉、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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