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慷國家之慨 肥一己之私

專做“好事”的村支書落馬了

2015年04月21日08:05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專做“好事”的村支書落馬了

  姚雯/漫畫

  “村干部跟自己多年,辛苦了,該給他們搞點錢;鄉親們很信任自己,難得國家有征地拆遷,我也該給他們做點好事……”四川省蓬安縣相如鎮帽盒溝村原支部書記祝群蓮把權力當成自己“做好事”的工具,在肥了自己的“腰包”的同時,也給自己帶來了牢獄之災——

  近日,經蓬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祝群蓮貪污、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貪污罪、受賄罪數罪並罰,判處祝群蓮有期徒刑十一年。

  一審判決后,祝群蓮不服提出上訴,目前此案正在二審中。

  把權力當作“做好事”的工具

  今年47歲的祝群蓮,年輕時嫁到相如鎮帽盒溝村。由於祝群蓮待人和氣、做事干練、肯幫助人,經群眾推薦,1996年被任命為村裡的婦女主任,一直干到2000年。2001年初,村兩委換屆選舉,祝群蓮被推選為村支部書記。

  由於當村支書收入不高,2003年她外出務工。7年打拼后,發現外面的錢也不是那麼好掙,而村裡的地理位置優勢日漸顯現,她覺得“當村支書還是有搞頭的”。2010年8月16日,祝群蓮再次被選為村支部書記。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祝群蓮很會“做好事”。2012年下半年,楊某聽說帽盒溝村要拆遷,想將二兒媳作為自己大哥的養女,以便獲取補償款。他找到祝群蓮,祝群蓮表示說:“這是好事,應該支持!”祝群蓮全力協調此事,成功后收受楊某送來的2萬元“感謝費”。

  “做好事”成了“搖錢樹”

  祝群蓮有一套自己的“原則”:不做“好事”堅決不拿任何好處,隻要盡力幫助了別人,得的好處才“心安理得”,別人也不會告發。祝群蓮任村支書以來,蓬安縣城向南發展,實驗中學新校區、清溪河整治工程等均在帽盒溝村的“轄區”內。

  “你們家土地賠償問題不用擔心!鄉裡鄉親的嘛!我一定會關照的!”祝群蓮微笑著對村民黎某說。她果然沒有騙鄉親,在計算土地賠償時讓黎某嘗到了足夠的甜頭。2013年5月,黎某給祝群蓮送來了1萬元感謝費,對她關照自己土地賠償一事表示感謝。一開始,祝群蓮還假意推托,到后來也就收下了。

  漸漸地,村民們都知道了“祝書記很願意幫助人”。張某也想在拆遷上多掙一點,他找到祝群蓮,祝書記果然沒讓他失望。2013年6月,張某送上感謝費1.1萬元錢。

  用祝群蓮的話說,“沒有我的幫忙,村民想得好處肯定辦不成。他們就是為了感謝我之前的幫忙,也想讓我繼續幫助他們,才送我的錢。”

  經調查查實,祝群蓮在協助征地拆遷補償等工作時,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中飽私囊,先后收受該村村民感謝費共計4.1萬元。

  “同甘共腐”打造共同體

  “村支書也不好當,如果不能給班子成員‘好處’,我這個支書‘也不稱職’,而且‘翻船’的可能性很大。”為了協調好與班子成員的關系,祝群蓮也想了很多點子,逢年過節到家裡走訪,爭取到機會后,也要給班子成員甜頭。

  據查証,祝群蓮在多為村民丈量賠償面積時,直接就說:“你卡上多出來的幾千元錢是村上的錢,領下來給我!”最后發展到直接虛構村民賠償面積,將賠償款放在她和班子成員的賬上。

  據祝群蓮歸案后交代,2012年10月,虛報青苗林木補償款,套取國家補助資金3萬元;2012年底,騙取財政資金5.4萬元;2013年8月,虛報青苗林木、魚塘、公路堡坎涵洞補償款,騙取國家財政補助資金3.9萬元,每次祝群蓮和其他兩位班子成員都會均分。

  正當祝群蓮得意時,2013年12月初,她聽說本村村民張某和王某正在向領導反映自己貪污腐敗的問題。“我絕對是一個對得起村民、對得起干部的人!”祝群蓮信誓旦旦地說。誠如她所言,她確實是做了一些“好事”,但那實際上是慷國家之慨,肥一己之私。

  2014年1月10日,蓬安縣檢察院對祝群蓮立案偵查。同年3月7日,祝群蓮被移送審查起訴。近日,蓬安縣法院公開宣判,以貪污罪、受賄罪判處祝群蓮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全部涉案資金。(劉德華 唐建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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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源、崔小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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