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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八項規定更嚴格 領導責任被重視

2015年04月17日07:2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斷供”
  徐 駿作(新華社發)

樂在其中
  大 巢作 (新華社發)

持之以恆
  程 碩作(新華社發)

4月12日,廣東省紀委通報7起黨風廉政責任追究典型案件。

4月10日,雲南通報稱,截至目前,全省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而被問責的領導干部已達252人。

4月8日,江西通報5起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被追究責任典型案件。

這是最近密集出現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上的一個新現象——領導干部因為“主體責任”落實不力而被問責。以往在執行八項規定的過程中,中紀委通報的,大多是頂風違紀的當事人﹔而這一次,不只是犯事之人被通報,就連他們的分管上司、直接領導,也被通報和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這是一個新現象、新變化,也體現出作風建設更加嚴格化、制度化的趨勢。

下屬犯事領導跟著受罰

下屬犯事兒,不僅自己受罰,領導也跟著受罰,正成為黨風廉政建設、執行八項規定中的一個新的突出現象。

2013年,廣東陽江市國土資源局及下屬7個事業單位多次發生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禮、發節日費、轉嫁接待費用等嚴重違紀問題,原局長利慶佳等10名直接責任人員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並退賠違規佔用和超支消費的公款。

處罰沒有到此結束。今年4月,廣東省紀委的通報顯示,分管該局工作的陽江市原副市長陳芝岳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同時,陽江市國土資源局紀檢組組長許華也因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這是廣東省紀委此次通報的7起黨風廉政責任追究典型案件中的一起。同樣的場景,也發生在江西。

通報顯示,2013年至2014年期間,上饒市紀委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上饒市質監局存在諸多違反八項規定的問題,包括:弄虛作假以會議費、培訓費名義套取資金用於沖抵不合理開支﹔班子成員辦公用房面積普遍超標且未按有關要求整改到位﹔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樹仁的兒子王某在“吃空餉”專項整治后,仍然在下屬單位上饒市計量所“吃空餉”等。之后,有關人員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而該局黨委書記、局長胡平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而在雲南昭通市巧家縣,衛生系統發生貪腐窩案,該縣衛生局黨組書記周躍邦、局長保杰榮,因負有直接領導責任,而雙雙被免職,在當地引發了一場不小的震動。因主體責任落實不力被問責的領導干部,已達252人之多。

在重慶黔江區,已有20人次因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不力而被警示談話、作書面檢查,8個單位被公開通報批評﹔而在江北區6個發生重大違紀問題的單位實行了“一案雙查”,有2名主要領導給予紀律處分,2名被組織處理。

這些案例共同的特點,就是在違紀案件中,單位“一把手”或者分管領導可能本身沒有直接的違紀行為,但是下屬的違紀,已經暴露出這些領導干部沒有履行好主體責任,因而這些干部也受到處分。

這也是中央就不斷強調黨委在黨風廉政建設中“主體責任”的“壓力傳導”的結果。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強化責任追究,不能讓制度成為紙老虎、稻草人。”

所謂“主體責任”,是指在黨風廉政建設中,黨委、黨委的主要負責人,對本系統、本單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有“第一責任”,而同級的紀委,則負有“監督責任”。這樣的任務規劃,是為了改變過去一些地方黨委“重業務、輕黨建”的現象——認為地方的發展、業務的提升是“第一要務”,而忽略了黨風廉政隊伍建設。

換句話說,對主體責任的強調,就是要讓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領導干部、尤其是黨政領導干部明白,在全面從嚴治黨的今天,不僅實際工作業務要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同樣是要擺在第一優先的位置進行的一項工作,而不能認為這只是紀委的工作,黨委沒有責任或隻有很少的責任。

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就是解決問題的“牛鼻子”。黨委(黨組)的負責人,就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少數”。

建章立制的“主體責任年”

如果說十八大以來,在執行八項規定的過程中,各級紀委抓重要時間節點、不放過任何“小事”的做法已經讓外界印象深刻,讓各級干部感受到了震懾和壓力的話,那麼,2015年,就稱得上是執行八項規定、落實作風建設的“主體責任年”。

2014年4月至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一個月內先后6次主持召開專題座談會,強調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在這其中,中央國家機關負責人能不能落實好主體責任,成為他非常關注的一個問題。

之后,從中央國家機關工委開始,最高人民法院、海關總署、人社部、國家能源局等中央國家機關,陸續召開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會議,對機關各部門及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集體約談,並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全國人大機關、水利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60多個部門,還出台了落實“兩個責任”的意見或辦法,將“權力清單”轉化為“責任清單”,為責任落實提供制度保障。

同樣的行動,已從中央到基層逐級鋪開。2014年3月,雲南舉辦了主體責任研討班,出台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的16項措施,並制定《從嚴從實管理干部若干規定》、《從嚴從實管理黨員若干規定》等,切實約束“一把手”、“一支筆”﹔全國各省區市,也陸續將本省出台的《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下發至基層。

而在2014年各省區市的省委民主生活會上,落實“主體責任”、強調領導干部同時要抓好黨風和業務的“一崗雙責”,也成為各地的共同要求。

專家表示,要履行責任和追究責任,首先要做的就是厘清責任的邊界。如果這一邊界模糊,就會造成推諉責任、追責無法精確。

在重慶市南岸區,區委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就簽署了一份不同於以往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根據分工不同,每個領導的責任都不同。這種“量身定做”的責任書,確保了責任的精確,可以直接“對照考核”﹔而在四川省成都市,各級、各部門的黨政領導班子和成員,則會有一份“年度責任清單”,按人頭、按月份落實,便於成效的量化和考核。

有了制度不執行,制度就會成為花架子、稻草人、紙老虎。雲南省委就明確表示,“開會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讓主體責任落地生根,既要靠各級黨委(黨組)的自覺,更要靠責任追究,要將問責的鞭子抽到一些黨委(黨組)的手上,問責一個、警醒一片”。

中紀委研究室理論研究處處長蘇靜則表示,2015年,會是“責任追究年”。

“今年一方面要強化主體責任落實,在鞏固省區市、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落實主體責任成果的基礎上,把責任落實到地市一級和國有企業黨組織﹔另一方面是要強化責任追究,尤其要突出問責,要通過問責推動責任落實到位。今年是‘責任追究年’,(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已經發出了明確的信號,各級黨委和紀委一定要高度重視起來。”蘇靜說。

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

“這麼多年,作風問題我們一直在抓,但很多問題不僅沒有解決、反而愈演愈烈,一些不良作風像割韭菜一樣,割了一茬長一茬。症結就在於對作風問題的頑固性和反復性估計不足,缺乏常抓的韌勁、嚴抓的耐心,缺乏管長遠、固根本的制度。”2014年10月8日,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談到作風問題的“頑固”與“反復”,習近平總書記這樣說道。

從八項規定,到以反“四風”為核心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再輔之以各級紀委對違紀案件的查處和通報,黨的作風正在不斷好轉。但正如習近平所言,這是一場“永遠在路上”的斗爭,“沒有完成時,隻有進行時”。

最近中央紀委在河南、雲南、浙江等地的一些調查,就可以清楚地反映這一事實。

比如,河南省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與河南省統計局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共同發布的《2014年河南省黨員干部工作作風狀況分析報告》顯示,在8325名問卷調查被訪者中,97.6%的人認為身邊黨員干部的工作作風得到改進,其中5889人選擇“明顯改進”,佔總數的70.7%﹔同時,87.2%的受訪者認為公款大吃大喝明顯減少。

而有85萬人次參加的雲南省“群眾評議省直機關作風”的調查結果則顯示,92.89%的群眾對各省直單位改變作風、轉變職能、提高效能、建設機關隊伍等方面感到“滿意”或“較為滿意”。

但同時,在這兩份調查中,群眾對省直機關的作風轉變的滿意度,大幅超過對身邊基層單位作風的滿意程度。在河南一份接近1.9萬人參與的現場問卷調查顯示,有74.9%的受訪者對省直機關作風表示滿意,但對這一級別以下工作作風表示滿意的隻有53.9%。

而在群眾最希望加大力度查處的違紀問題中,除了高居榜首的“辦事推諉扯皮、拖延、效率低下”外,收送節禮紅包、公款大吃大喝、違規配備公車、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提拔任用等問題,依然受到群眾的廣泛關注。

制度在於執行,壓力在於傳導。基層的作風問題,就像投石入湖,中間浪花最大,越往外波紋越小,其中存在一個壓力傳導層層遞減的問題。

正因此,今年,包括河南、江西、西藏等省區市在內的各地,都不約而同地選擇了建立完善落實“兩個責任”報告、簽字背書、專項約談、督查、述責述廉、檢查考核等措施,力圖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鏈”,將主體責任的落實推進到基層。(記者 申孟哲)

(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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