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從潛江市紀委獲悉,該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副局長鄭國華及多名下屬,利用職權成立房產中介公司違規牟利,日前分別受到撤職、免職和開除公職等處分。
辦理房產証業務,需初審、復審和終審等環節。鄭國華利用分管的便利,串通辦証環節3個關鍵的下屬——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處黨支部副書記、主任杜業軍,住房局房管科長、行政審批科長蔡春燕和行政服務中心住房局窗口副主任李宏偉,合伙成立了“和興中介公司”,從事房產証代辦業務。
潛江市紀委監察局認定,從2012年7月至2014年5月,該公司共盈利32萬元,鄭國華等4人各分得8萬元。此外,房管局還有3名干部參與和興中介公司的業務,存在違紀行為。
潛江市紀委監察局決定,撤銷鄭國華黨委委員、副局長職務,降為科員﹔免去杜業軍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處黨支部副書記、主任職務﹔免去蔡春燕房管科長、行政審批科長職務﹔開除李宏偉公職。另外3名涉事干部也均被免職。(記者陳鵬、通訊員黃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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