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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暢議國是)

代表委員談嚴管領導干部家風:反腐利劍直指官員“身邊人”

2015年03月09日07:2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在全國兩會前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上海市開展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工作的意見》。這一次,改革試點將反腐的利劍,直指官員的枕邊人、身邊人,以先行先試的方式,以家風來正官風、正黨風。

習近平總書記5日下午在參加上海代表團審議時要求,上海在試點中要按照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的規定穩妥實施,在實踐中發現問題、不斷完善,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成果。

3月6日,上海市委書記韓正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上海嚴管領導干部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的辦法,依據是現行法律法規和黨內規章,規定對不同層級的干部有不同要求。相關規定目前正在深化完善,最主要的是嚴格要求市級和局級領導,這在上海是最高級別的領導干部,第二季度可望公布實施。出台規定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治理家族腐敗刻不容緩

對於該《意見》的通過,多位代表委員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規范領導干部家屬行為,是全面從嚴治黨的生動而具體的實踐。從講政治規矩,到端正家風,中央正在從源頭上扎牢防止“家族腐敗”的制度籠子。

為什麼要通過這樣一個專門的《意見》來規范家風?“其原因就在於當前官員家族式腐敗已經不是少數案例。”全國政協委員、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主任王長江對本報記者說。

代表委員們指出,在許多官員的腐敗之路上,不難發現其家人包括妻女、兄弟等人的身影,甚至出現了“父子兵”、“夫妻檔”等現象,有很多落馬官員協同妻子、親人受賄貪污,還有些黨員干部出於僥幸心理,或陽奉陰違,或模糊邊界、故意裝傻。一旦出問題,就把責任推到家屬身上。

在3月5日下午舉行的江西代表團開放日活動中,江西省委書記強衛指出,全國政協原副主席蘇榮的問題長達十余年,在他擔任江西省委主要領導期間,他和他的家人、親屬,違紀違法的問題可以說已經發展到“登峰造極”的地步。

“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勢在必行,刻不容緩。”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闞珂對本報記者說,“有的人喜歡跟官員或是通過家屬與官員迂回接觸,不為別的,就是看中了官員手中的權力。這也說明,領導的權力本身有一種特性,那就是容易產生腐敗,如果不受制約就容易滋生腐敗。現在,這個問題出在了家庭上,就要重視起來,這也是我們強調選拔干部不僅要看本人,還要看家庭情況的原因。”

靠制度,也靠家風

為什麼家族式腐敗容易發生呢?闞珂幾十年前在研究政治學時,就在思考這個問題。

“很多人,在單位和外面很有定力,但是一回到了家,卻不能正確處理與配偶和子女的關系,甚至可能受到配偶和子女影響,漸漸滑到腐敗中去。有的腐敗案例就是在家庭或是情人的影響下發生的,直到被查處才后悔莫及。”闞珂說。

需要指出的是,事實上,對於官員親屬經商,國家法律和中共黨紀此前早有明文禁令,因為這並非只是官員家事。198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就發布了《關於禁止領導干部的子女、配偶經商的決定》。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務員法中,也明文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但是,在這麼多規定之下,還是有許多官員親屬不僅經了商,而且經了大商,辦了大企業,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這些好的制度在執行過程當中並沒有步步執行,執行力度不夠,讓官員在經營權力時鑽了空子﹔另一方面,就是家風出了問題。”全國政協委員、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長鐘曉渝對本報記者說,“為什麼同樣的體制下,既出了腐敗分子,也有相當一部分干部還是好干部,沒有腐敗?這跟家庭的價值觀還是有關系的。現在強調家風傳承,就是要端正家庭這個社會基本單元的風氣。”

“一人貪腐,絕對是禍延全家啊。”鐘曉渝向記者感嘆道,一些人的家風出了問題,出了一個腐敗官員,不僅損害了公眾利益,也損害了整個家庭。出個貪官,幾代人都抬不起頭來。更何況,有的還是全家貪腐,后果更加嚴重。

從上海開始先行先試

從習總書記的要求來看,上海的試點只是個開頭,之后有關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等各方面的規定,將在全國的層面得到進一步完善和落實。

中共上海市委副書記應勇代表在3月5日習總書記下團參加審議時建議,中央和國家應抓緊制定、修訂完善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抓緊制定實施領導干部家屬經商辦企業和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方面的規定。從嚴管理領導干部,就能推動黨風政風、家風社風的建設,就是抓住了“牛鼻子”、抓住了“關鍵少數”。

“牛欄關不住貓,牛欄關不住虎。”應勇提到的比喻,大家都有共鳴。

王長江指出,現實中的一大難點在於,家族式貪腐是非常隱蔽的,相對來講取証比較困難。如果沒有完善的信息公開機制,公眾很難知道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就業情況,自然無從監督。所以,不僅要建章立制規范干部配偶子女經商,還要健全信息公開機制,讓公眾得以充分參與監督,成為重要的監管力量。(記者 葉曉楠 姜泓冰 勵 漪)

(責編: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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