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廉政網今天發布消息,日前,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辦事員(工勤人員)王深因濫用職權被開除黨籍。
經查,2012年,王深先后三次違規為他人辦理房屋他項權証,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2014年12月19日,瓊中人民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王深有期徒刑二年,緩刑四年。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經瓊中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王深開除黨籍處分,並由縣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給予王深開除處分。(見習記者羅清銳 記者張譙星 通訊員陳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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