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發科受審 (圖片來自東營中院微博)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2月28日電 (李源)據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東營中院今日公開宣判被告人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審判長宣判,被告人倪發科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扣押、凍結在案的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中的差額部分共計折合人民幣1875.439979萬元,依法上繳國庫。被告人倪發科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據了解,2014年12月15日,倪發科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在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東營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2年,倪發科利用其擔任六安地區行署專員、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六安市委書記、安徽省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9家單位在調整項目規劃、加快土地拆遷、變更土地性質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先后49次非法收受上述單位負責人等人給予的玉石、字畫、現金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300余萬元,應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檢方還指控倪發科對折合人民幣580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應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責任。檢察機關表示,對被告人倪發科應當數罪並罰。庭審中,倪發科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全部予以認可,表示服從法院的任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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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4日,中央紀委發布消息,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9月30日,中央紀委公告稱,倪發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親屬收受巨額財物﹔道德敗壞。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4年10月27日,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倪發科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移送山東省東營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4年12月的庭審中,公訴機關提供了被告人供述、証人証言、書証、物証照片、鑒定意見等証據,指控被告人倪發科先后49次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字畫、玉石、現金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300余萬元。此外,公訴機關還指控倪發科對折合人民幣580余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其行為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告人倪發科當庭表示對指控的事實全部認可,沒有辯解意見。
倪發科在庭審陳述中表示懺悔,他稱:我的政治生命已經終止,生理生命等待著判決,無論什麼結果,我都接受,絕不上訴,我將在我的有生之年,好好地接受思想改造,以實際行動向黨和人民贖罪,向家人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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