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培平 (資料圖)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2月26日電 (李源)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6日,北京一中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決定,對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的雲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沈培平涉嫌受賄一案,決定予以立案受理。
2014年3月9日,中央紀委網站發布消息,雲南省副省長沈培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2014年8月6日,中央紀委網站發布消息,經查,沈培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與他人通奸。沈培平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給予沈培平開除黨籍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同日,最高檢決定,依法對沈培平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015年2月16日,最高檢網站發布消息,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雲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沈培平涉嫌受賄一案,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移送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沈培平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沈培平,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沈培平利用其擔任中共騰沖縣委書記、雲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思茅市人民政府市長、普洱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普洱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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