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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王守寶、黃興

2015年02月19日08:35   來源:新華網

原標題:西藏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記者17日從西藏自治區紀委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狠剎頂風違紀行為,自治區紀委16日通報了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並要求西藏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頂風違紀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

據了解,這3起違規問題,一是拉薩市堆龍德慶縣教育局副局長林雲帶隊公款旅游問題。2014年2月,林雲帶領該縣教師24人到四川成都、海南海口及三亞等地旅游,並用縣教育局工會經費進行支付。拉薩市紀委給予林雲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成參加公款旅游個人承擔相關費用21萬余元。

二是山南地區貢嘎縣人社局副局長強巴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12月13日,強巴在拉薩出差期間,以回縣辦事為由,駕駛單位公務用車從拉薩返回縣裡,翌日,他又駕駛該公車前往澤當鎮辦理私事,被自治區檢查組查獲。貢嘎縣紀委給予強巴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其承擔公車私用期間產生的費用。

三是林芝地區墨脫縣委副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旺堆帶隊公款旅游、公款購買禮品問題。2013年9月,經批准,旺堆帶領縣民房改造指揮部成員一行8人前往廣東、雲南考察學習。期間,旺堆擅自決定前往海南三亞游玩,並用公款支付考察組旅游期間費用30002元,並安排人員用公款購買手機贈予未參加旅游的縣民房改造指揮部其他工作人員,合計7762元。考察學習結束后,旺堆默許考察組其他成員虛報冒領考察費用18375元。經林芝地區紀委研究並報經林芝地委同意,決定給予旺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其追繳公款旅游、公款購買手機費用及虛報冒領費用共計56139元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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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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