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通報1起紀檢監察機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廣西桂平市紀委巧立名目,以春節家屬慰問金、安全責任獎、貴港目標獎、查辦案件獎、城鄉一體化風險獎及節假日加班補助等名義,發放獎金和補貼給本單位干部職工,共計69.0743萬元,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構成違反財經紀律錯誤。貴港市紀委給予桂平市紀委書記羅祖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調離紀委書記崗位﹔違規發放的獎金和補貼全部清退。
通報要求,“執紀者必先守紀,律人者必先律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清理好門戶,打鐵必須自身硬,才能讓監督執紀問責更有底氣、更加硬氣、更具權威,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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