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發生了系統性、塌方式嚴重腐敗問題,成為腐敗案件集中爆發的‘重災區’,我們要正視。”山西省委書記王儒林在參加2月10日召開的山西省紀委十屆五次全會上說。
在此次會議上,山西省紀委晒出了去年的反腐成績單:2014年,山西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處分違紀黨員干部15450人,同比增長30.1%。其中,處分市廳級干部45人,同比增長73.1%﹔處分縣處級干部545人,同比增長62.2%。
“這些情況充分表明,山西的腐敗問題十分嚴重、令人震驚,黨中央對山西腐敗問題的定性是完全正確的。”王儒林告誡,省委常委要首先做到“崇尚實干、勇於擔當、廉潔自律”,並要求“全省領導干部要向省委常委看齊、向省委書記看齊”。
“六權治本”整頓吏治
在這次山西省紀委全會上,王儒林從四個方面對山西的腐敗問題進行了總結:一是腐敗人員量大面廣,涉及省市縣鄉村各級干部﹔二是腐敗問題在眾多領域發生,特別是煤炭、交通、國土系統和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問題尤為突出﹔三是權錢、權權、權色交易,腐敗現象滲透到權力運行各個方面﹔四是區域性、集團型、家族式“共腐”特征突出。
2014年9月1日,王儒林調任山西省委書記,隨后陸續調研了腐敗重災區呂梁、大同、忻州等地。王儒林說:“我們必須痛定思痛,深思工作失誤,深挖思想根源,深查制度漏洞。”王儒林到任后提出實施“六權治本”整頓吏治,所謂“六權治本”是指——
依法確定權力,按照“職權法定”原則和 “權責一致”要求,以法律法規為依據,對權力加以規范和確認,依法審核權力,依法界定權限,依法規范流程,確保權力來源合法﹔
科學配置權力,按照權力制衡原則,對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科學分解與平衡,分級授權,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形成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架構,解決權力過分集中問題﹔
制度約束權力,按照“全面覆蓋、全程到位、制度束權”要求,針對權力運行的關節點、薄弱點、風險點,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突出加強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制度建設,重點加強部門制度建設,全面加強崗位制度建設,解決制度缺失和“牛欄關貓”問題﹔
陽光行使權力,最大限度地推進權力運行公開,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明確公開范圍,拓展公開方式,規范公開程序,加快建設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抓好政務服務平台,真正實現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合力監督權力,健全和落實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制度,使各項監督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實現對權力運行的全方位、全過程監督。
嚴懲濫用權力,“嚴”字當頭,堅決查處腐敗案件,加大巡視工作力度,健全完善責任追究制度,依法依紀嚴厲查處各種以權謀私、失職瀆職等行為,確保懲處到位,決不能把權力變成牟取私利的工具,決不能讓制度和黨紀國法成為“稻草人”“橡皮筋”。
清理紀檢隊伍 辦案效率明顯提升
2014年9月30日,黃曉薇從中央紀委常委、監察部副部長任上調任山西任省紀委書記。這位低調的“鐵娘子”對山西紀檢監察干部提出“鐵紀、鐵軍、鐵腕”的要求,並對紀檢系統進行了清理,先后查處了山西省監察廳原副廳長謝克敏,陽泉市紀委原書記王民,省文化廳紀檢組原副組長、監察室原主任尹晉光,高平市紀委原書記張俊明等人。
據統計,2014年山西共處分違紀違法紀檢監察干部189人,有66人被清理出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其中,9月至12月底,處分106人,清理56人,在紀檢監察系統開展作風紀律明察暗訪活動,對22名違規干部進行了嚴肅處理,並對相關責任領導進行了追責。
去年最后一個季度以來,山西省紀委的辦案效率明顯提高。截至2014年12月底,已結案處理和正在立案調查的案件53起,涉及省管干部36人,其中廳級干部26人﹔處理黨員干部28人,其中,撤職以上重處分20人,佔比71.4%﹔移送司法17人,佔比60.7%。
同時,山西省紀委負責人深入到11個市和有關縣(市、區)實地督導,推動各地紀委加大辦案力度。
去年以來,山西省紀委內部也進行了兩輪內設機構改革,增設5個紀檢監察室,組建組織部、宣傳部、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執紀監督部門數量和人員數量分別佔機關內設機構和編制總數的68.4%和65.1%。
省內巡視發現的問題線索數量成倍增長
王儒林稱,山西下一步將以零容忍的態度嚴懲腐敗分子,嚴肅查處“四風”隱形變異問題,立行立改加強巡視監督,堅決落實“兩個責任”,狠抓從嚴治吏。
為落實“兩個責任”,王儒林專門約談了各地市委書記、市長,並在黨建工作專項述職活動中,就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現場點評,層層傳導責任和壓力。
王儒林告誡山西各級黨委 (黨組)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緊緊抓住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對不擔責不作為,抓不住‘牛鼻子’的領導干部要堅決‘打板子’”。
山西省紀委負責人也約談相關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督促履行其自身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2014年10月15日,大同市委原書記豐立祥因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2015年1月中旬,黃曉薇在大同調研時告誡大同市領導,“要認真反思大同政治生態的突出問題和表現有哪些,自己在其中起了什麼作用、應當承擔什麼責任,決不能把自己當做局外人”。
1月31日,黃曉薇在山西“兩會”期間參加大同代表團審議時稱,“抓黨風廉政建設,隻靠黨委書記不行,隻靠紀委也不行,各級黨委的負責人都要負起責任”。黃曉薇要求,各級黨委、黨組織負責同志,不能當“甩手掌櫃”,要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分內之事、應盡之責,真正把擔子擔起來,種好自己的“責任田”。
為充分發揮巡視工作的“利劍”作用,山西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對巡視流程進行了改造,起草了《山西省巡視工作流程(試行)》,對49個環節、100多項工作進行頂層設計和規范。
調整機制擦亮了巡視這把“利劍”,山西第二輪巡視發現問題線索1786條,比上一輪增加1.9倍。
黃曉薇稱,山西對於改進巡視工作的做法,中央紀委給予肯定,要求各省區市借鑒。
雖然肅清腐敗的大環境正在形成,但王儒林稱:“我們必須加倍努力,亡羊補牢,解決存在的問題﹔我們必須渡過難關,實現浴火重生、鳳凰涅槃。”
(田國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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