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2月10日電 (記者景玥)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網站消息,近日,桂林市四名處級干部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具體情況如下:
1、桂林市秀峰區人大黨組成員、副主任李雙慶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桂林市紀委對桂林市秀峰區人大黨組成員、副主任李雙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雙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紀律,與他人通奸。
李雙慶的上述行為已經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桂林市紀委審議並報桂林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雙慶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桂林市秀峰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路春玲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桂林市紀委對桂林市秀峰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路春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路春玲偽造國家機關公文,情節嚴重﹔向他人行賄﹔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紀律,與他人通奸。
路春玲的上述行為已經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桂林市紀委審議並報桂林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路春玲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桂林市象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王樹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桂林市紀委對桂林市象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王樹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樹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大額賄賂。
王樹華的上述行為已經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桂林市紀委審議並報桂林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樹華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桂林市體育中心主任秦舉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桂林市紀委對桂林市體育中心主任秦舉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秦舉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貪污公款。
秦舉生的上述行為已經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桂林市紀委審議並報桂林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秦舉生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