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資料圖)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2月10日電 (記者景玥)據浙江省紀委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共浙江省委批准,中共浙江省紀委對嘉興市委原常委、公安局長李浩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與他人通奸。
李浩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浩開除黨籍處分,並按有關規定予以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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