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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龍江省委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2015年02月02日09:09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中共黑龍江省委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4年7月28日至9月27日,中央第八巡視組對黑龍江進行了巡視。2014年10月28日,中央巡視組向省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省委成立了以省委書記王憲魁為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把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擺上日程,以嚴肅認真的鮮明態度和一抓到底的堅定決心,堅持高標准、嚴要求,逐項進行整改落實,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1.針對查處案件數量偏少,對一把手監督不夠有力,一些地方買官賣官問題突出,沒能形成懲治腐敗高壓態勢等問題,著力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形成反腐高壓態勢。

  (1)嚴格處置查辦巡視問題線索。省、市、縣三級紀檢監察機關上下聯動,整體推進中央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的辦理,截至2014年12月30日,全省已立案812人,涉及廳級干部19人,處級干部159人,移送司法機關107人。高度重視“一把手”問題線索的處置工作,在中央紀委和省委的領導下,嚴肅查處了雞西市委原書記許兆君、齊齊哈爾市委原書記楊信、省交通運輸廳原廳長高學文、大興安嶺地區行署原專員單增慶、龍江銀行原董事長楊進先、省建設集團原董事長張厚等一批重大腐敗案件。

  (2)加大對買官賣官案件處理力度。雞東縣委原書記李樹海案涉案人員已處理完畢。佳木斯市委原書記林秀山案涉及的省管干部已經立案,省農墾總局原黨委副書記李濤案涉案人員也已分別立案處理。

  (3)指導基層重點查辦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省紀委指導各地查辦了一批在當地有較大影響的案件和一批小官大貪、民憤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基層干部。

  通過集中整改,全省形成了從嚴治黨、高壓反腐的態勢。2014年,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7743件、處分7835人。省紀委自辦案件50件,其中新立案38件。

  2.針對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插手工程建設、經商辦企業、利用婚喪喜慶事宜收禮斂財、賤賣國有資產等問題,開展專項治理。

  (1)開展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工程建設等市場經濟活動專項治理。省委制發工作方案,確定對工程建設、土地出讓、政府採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等5個方面16個重點,加大整治力度。強化紀律教育和宣傳引導,組織全省副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縣到科級)從9個方面作出不插手干預工程建設等市場經濟活動的承諾,讓各級領導干部做到懂規矩、守紀律。針對“工程建設領域亂象叢生、一些地方房地產開發秩序混亂”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排查,共查處違規問題171件,罰款1891.8萬元,累計撤回各類資質103家,吊銷和降低資質等級46家,暫停申報資質升級6家,暫停、吊銷執業資格16人。

  (2)深入開展領導干部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問題專項治理。省委制發工作方案,通過組織申報、公示審簽、審核整改、開展舉報、建檔備案5個步驟,組織全省副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縣到科級)對照檢查、自查自糾。全省1662名副廳級以上領導干部(含縣委書記)向省紀委申報了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情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發現配偶子女涉嫌在本人管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經商辦企業的126人,正組織力量進一步核實,並按照相關規定督促本人進行整改。同時對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但不在本人管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進行教育提醒。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均公布舉報電話和網站,接受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監督。

  (3)嚴格規范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省紀委下發通知,明確提出了“七個嚴禁”的紀律要求,從省管干部抓起做起,以上帶下,堅決糾正借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收禮斂財。中省直各部門、各市(地)、縣(市、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結合實際分別制定相應實施細則,從規范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入手,引導全社會移風易俗,形成勤儉節約、健康向上的良好風氣。

  (4)加大重點領域、重點問題執紀問責力度。對土地管理、專項資金使用、工程建設、國有資產管理使用、行政執法等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問題嚴格執紀問責。一是組織對審計署審計發現的32個違規問題進行問責,責任追究129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53人。二是組織對國家土地督察局督查發現的167宗違法佔地問題進行問責,擬依紀依規追究違法用地單位和省、市(地)、縣(市、區)三級政府監管部門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三是加大對企業領導人員借改革之機侵吞、變賣、轉移、私分國有資產,失職瀆職、惡意轉讓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的問責力度,共立案409件,處分違紀人員669人。

  (5)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典型問題。針對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高速公路建設、大慶多宗土地出讓、齊齊哈爾自來水公司出售等問題進行整改。一是高速公路建設問題,省交通運輸廳制定征地拆遷“雙業主制”協議范本,規范高速公路建設征地拆遷行為﹔組織制定高速公路沿線出行方案,解決沿線群眾出行問題﹔對水淹地問題進行專項調查,研究解決43件群眾反映的問題。二是大慶多宗土地出讓問題,該市以未辦理土地手續開工建設項目為重點,對2008年以來全市土地出讓情況進行全面梳理,逐項推進整改﹔對1043個已辦理完土地審批手續項目的土地出讓過程進行全面復核,認真梳理整改問題。三是齊齊哈爾市自來水公司出售問題,已摸清自來水公司的出售、生產運營情況﹔完成15條主供水管線和14條巷道二次供水管線新建和改造﹔擬新建一座日供水能力36萬噸的地表水廠,前期規劃、可研、設計已基本完成。省、市紀委對齊齊哈爾市自來水公司出售過程中違規問題正在組織調查。

  3.針對農墾、森工和龍煤系統發生多起違紀違法案件等問題,該查辦的查辦,該治理的治理,該整章建制的整章建制。

  對中央巡視組移交的涉及三大系統的問題線索進行分級分類處置和查辦,已立案59人,涉及廳級干部4人,處級干部23人。省農墾總局、省森工總局將清理出的賬外資產和資金全部納入賬內規范管理,公開處理違規違紀人員,並健全完善相關制度規定,強化對權力的監督和管控。省國資委重點審計審查企業設立賬外資金等行為,建立防范私設賬外資金的長效機制。

  4.針對干部群眾對哈爾濱國際會展中心建設反映強烈的問題,加強審計核查和整改。

  由省審計廳組織人員對2007年審計的會展中心及哈工大集團2005年以前年度有關情況的審計結果進行復核﹔已開始對會展中心、工大集團本部等單位的資料進行審計。將根據審計情況,扎實抓好相關問題的整改等工作。

  5.針對幾屆班子吸取“田韓”案教訓不夠深刻,沒有持續教育警醒干部等問題,開展警示震懾,發揮查辦案件治本功能。

  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接受組織調查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省管干部,發揮警示震懾作用。組織黨員干部參加庭審警示教育。編寫李樹海、於鐵義、李濤等“每季一案”剖析材料,拍攝制作警示教育片,做到查處一個、警示一批、教育一片。通過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參觀、省管干部參加廉政知識測試、邀請省管干部配偶到廉政教育基地參觀和參加“家庭助廉”主題教育活動,開展多層次廉政教育。

  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方面

  1.關於項目拉練比著看現場、造聲勢、拼接待問題。一是制定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全省產業項目建設推進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今后市(地)不允許組織拉練式相互參觀考察活動,不允許比著看現場、造聲勢、拼接待,對搞虛假產業項目、虛假投資、虛假數據的,追究地方黨委、政府(責任主體)主要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責任。對今后全省產業項目現場會內容、標准、年度次數等研究制定具體方案,並嚴格按方案貫徹執行。二是制定下發《關於嚴格會議審批減少會議數量的意見》《黑龍江省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和《關於進一步明確公務接待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會議、活動等進行清理規范。

  2.關於綠博會、林博會、國際藍莓節等熱衷於搞大場面問題。一是制定出台《關於進一步做好節慶論壇活動清理和規范工作的通知》,認真規范現有節慶、論壇、展會。二是認真組織自查整改。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伊春、大興安嶺等市(地)遵循減少政府干預、市場化運作,控制政府資金支出、厲行節約,有機整合、提升展會效益等原則,分別對舉辦中國(齊齊哈爾)綠色食品博覽會、中國(牡丹江)-俄羅斯(遠東)國際木業博覽會、中俄(佳木斯)農機產品展銷洽談會、中國(東北亞)森林博覽會、大興安嶺國際藍莓節等展會活動進行了整改。其他存在政府辦展問題的城市也已全部提出了展會的整改意見。

  3.關於黑河等一些地方經濟發展數據摻水問題。一是經調查核實,對黑河市2013年項目投資統計數據中虛報的19億元水分進行了核減。二是省統計局制定下發《反對弄虛作假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工作方案》,對統計指標進行規范,今后發現數字造假將嚴肅處理。三是制定出台《黑龍江省產業項目推進責任主體考核辦法》,調整考核指標和分數權重,使考核辦法更加科學合理。四是完善重點產業項目月通報制度。在加強依法統計基礎上,對新建成投產項目經省統計局和相應產業推進組認定后再進行月度通報,防止統計數據造假。五是黑河市政府對存在問題的單位責任人給予嚴肅批評教育,防止此類現象再次發生。

  4.關於16個旅游風情小鎮建成后多數閑置問題。共排查建成項目198個,查出閑置項目24個。另有名山鎮、蓮花鎮、鏡泊小鎮需要對現有規劃進行調整完善。按照“消化、轉型、盤活”的原則,提出27條具體整改措施。目前,名山鎮大衛廣場1號、2號、3號商服樓等3個項目已完成階段性整改,並與蘿北縣大興集團簽訂招商協議,用於興辦養老療養事業,現正在進行房屋改造設計﹔其余21個項目列入長期整改任務,分別制定具體規劃﹔對3個需要調整完善規劃的小鎮,已提出指導意見,計劃於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

  5.關於黑瞎子島開發竣工次月遭洪水損失慘重問題。一是省政府正在對已建項目和損失情況開展審計,將根據審計結果對因決策失誤造成損失的追究相關責任。二是調整完善黑瞎子島總體規劃。堅持先防洪、再規劃,注重與俄方協調一致、搞好對接,按國務院批准的基本功能找准定位。三是起草《黑瞎子島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規范項目決策和管理。今后開發將更多採用市場化運營的商業模式,積極吸引社會資金投資建設。四是修編黑瞎子島水利專項規劃。計劃於2015年7月完成,並重新上報水利部審批,目前島上已建項目行防洪能力評估等前期工作已完成。五是組織有關項目承建單位,按修訂后的規劃對水毀工程該停建的停建,該修復的修復,目前已經叫停熱帶植物園項目建設。

  6.關於大慶市近年來開發建設的“四項工程”投資巨大、實用性差問題。一是對“四項工程”的立項決策、審批和建設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梳理和復查復核,發現個別項目存在招標公示期不足法定的最少20天、邊批邊建等問題,堅持邊查邊改,及時進行整改完善。二是嚴格查處違法違紀問題,對“四項工程”招投標等環節進行認真審查,同時通過新聞媒介向社會公布12388投訴舉報電話,發現問題線索將嚴肅查處。三是認真研究“四項工程”后續建設和開發利用問題,對“濕地公園大橋”和“奧林匹克公園”項目,分別建立健全管護制度和運營方案﹔對“北國之春夢幻城”項目,目前已引入上海綠地集團參與開發,下步將嚴格執行調整后的北湖地區控詳規劃,按照市場化、企業化、法制化方式進行開發建設﹔對“溫泉新城”項目,下步將完善在建項目和加大招商引資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地熱資源和棚室設施,努力發揮最大效能。

  7.關於市(地)和省直有關部門療養用房問題。一是對市(地)、省直房產問題進行處置整改。下發《關於提報在海南省購建房產處置意見的函》,要求各單位依據省政府確定的原則提出具體處置意見。目前,7個資產使用單位全部上報了處置意見,並啟動履行處置程序。今后市(地)和省直部門不允許再建療養院或培訓中心。二是對暫時不能轉讓的療養用房,按照企業化經營、市場化運作、有償服務的整改方向,開辦面向社會的養老服務業。

  8.關於公款在鏡泊湖、興凱湖、五大連池等景區修建69處培訓中心或療養院問題。有關單位已提出出讓轉為經營或用於招商引資等分類處置意見,正抓緊開展資產評估工作,2015年可完成資產處置工作。

  9.關於超標准配車問題。一是省財政廳下發《關於加快處理超標准公務用車的通知》,明確省直單位和市、縣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整改落實責任人,超標准車輛於2014年底前處理完畢,對一時不能處理的車輛,一律封存,不得繼續使用。目前,已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處理846輛,其余車輛已全部封存。二是向大興安嶺地區派出工作組,專項檢查該地區換屆花費大額資金購置新車問題。大興安嶺地區2011至2012年換屆期間地縣(區、局)兩級機關、事業單位,以及鄉(鎮、林場)購置的公務用車,已經拍賣28輛,正在履行拍賣、評估程序121輛。對違規購置公車的單位全區通報批評,責任追究57人。

  10.關於部分市(地)高標准車改問題。省財政廳下發《關於暫停發放超國家規定標准車改補貼的通知》和《關於對車改中發放購車補貼及預支車改補貼問題進行整改的通知》,組織已車改的市(地)開展自查,2014年11月底對超過國家規定標准發放補貼的人員,已經全部停止發放車改補貼,待全省新的補貼標准確定后,再按新標准補發。雙鴨山市2011年以來參加車改的市級領導發放的購車補貼款,已全額以現金形式收回。

  三、執行政治和組織紀律方面

  針對一些地方和單位存在重人情、拉關系、不講原則的風氣,有些干部在原則問題上表裡不一、在是非面前模棱兩可等問題,強化教育、完善制度、從嚴執行。

  制定《關於加強領導干部理想信念經常性教育的意見》,通過多種途徑加強教育,引導干部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制定《黨政領導干部定向約談實施辦法》,每年對黨政一把手和重要崗位領導干部至少約談一次,提醒干部知規守矩,防微杜漸。制定《黨政領導干部函詢辦法》,對有群眾舉報的干部,除需調查核實外,一律函詢。改進省管領導班子年度考評工作,完善《市(地)經濟社會發展主要責任指標考評辦法》,發揮考核的“風向標”、“指揮棒”作用,防止和克服重人情、拉關系,表裡不一、是非不明等不良風氣。制定下發《關於對全省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制度落實情況和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情況進行檢查的通知》,省委常委帶頭參加所在支部民主生活會,認真落實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制定《關於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的實施細則》,指導監督領導干部自覺拿起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有效解決當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問題。

  四、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

  1.針對執行全委會表決制度不夠嚴格、有時黨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參會人數沒有達到規定要求等問題,著力健全完善執行民主集中制保障措施。

  (1)制定《關於規范省委全委會對市(地)黨政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表決工作的實施意見》,從嚴規范全委會對市(地)黨政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表決工作,以及全委會閉會期間急需任用人選征求意見程序。已對6名擬任人選,在省委常委會前按程序採取書面方式征求了省委委員和候補委員的意見。

  (2)制定《關於進一步規范省委常委會討論決定干部任免工作有關事項的提示》。省委明確要求,在省委常委會討論決定干部任免工作有關事項時,由省委組織部做好出席人數等情況的提醒、提示工作,嚴格執行達到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參加會議的規定要求。

  (3)完善領導班子議事決策和工作運行機制。建立決策實效評估和責任追究辦法,對違反民主集中制的行為,視情況進行責任追究。切實加強領導班子“智庫”建設,充分發揮智囊機構在服務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運用民主協商機制,重大事項決定前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嚴格執行領導班子集體決定“三重一大”事項情況定期報告制度,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財、物等制約辦法,切實加強對黨政主要領導權力的制約監督。

  2.針對有的已過退休年齡仍被提拔、有的廳級領導干部未進行任前公示、有的提拔任用時未達到任職年限等問題,進一步完善細化干部選拔任用相關規定。

  (1)修改完善《關於省直機關擇優選拔配備巡視員的意見》。原則上臨近退休時間不足一年的不再提拔任職。近期已有一批原來有提級考慮的副廳級干部辦理退休,避免了干部到(過)退休年齡提拔問題。

  (2)完善《省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流程》。對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或平級轉任重要領導職務的,除特殊崗位和在換屆考察時已進行過公示的人選外,必須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

  (3)制定《黑龍江省領導干部破格提拔報告暫行辦法》。凡屬於破格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須及時向上級組織部門報告,對應報告未報告或未及時報告的,從嚴追究組織部門責任。

  (4)建立干部選拔任用全程紀實制度。對干部選拔任用溝通動議、民主推薦、考察等工作環節運行及重要情況詳實記錄,全面落實干部溝通推薦責任制、干部考察工作責任制,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的監督。全面推行擬提職考察人選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公開制度,實行“裸官”職位限入和提拔限制,把從嚴選拔任用干部的要求落到實處。

  (5)健全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常態機制。堅持“三年一輪、全面覆蓋”,分級分類開展選人用人工作專項檢查,糾正違規行為,匡正用人風氣。

  (6)制定“帶病提拔”領導干部責任倒查辦法。重點對提名考察不實不准、突擊提拔、違規破格提拔等突出問題進行倒追倒查,傳遞壓力、形成震懾。

  3.針對超職數配備干部、有的廳局級機構未履行報批手續、有的地方和單位干部檔案材料涂改現象嚴重等問題,深入開展“三超兩亂”和干部檔案專項整治。

  (1)集中整改消化超配干部問題。依據中組部相關政策,督促指導各地各單位對超職數情況進行重新核准,全省超配干部基數現為11614人,現已消化超配干部1824人,其余將於2017年12月底前全部消化。制定下發《關於對中央巡視組反饋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的整改督辦通知》,對擅自設置的領導職務進行集中整治,目前已消化120人。實行選人用人預審制度,嚴明編制職數紀律,未整改到位的單位,一律不得再配備領導干部﹔未經審批擅自超配干部的,嚴肅追究責任。

  (2)拉網式開展干部檔案清理。對1583名在職省管干部檔案的審核工作已全部完成,並對存在疑點或問題的檔案進行深入核實,調查認定工作正在進行。同步開展全省干部人事檔案專項治理工作,正在對全省所有干部檔案進行拉網式清理,2015年9月完成清理糾正工作。將檔案審核關口前移至干部動議階段,從源頭上杜絕干部檔案信息失真失實、涂改造假等問題的發生。近期,省委常委會研究提拔的干部,全部在動議階段審核了干部檔案。強化檔案日常管理工作,嚴格貫徹落實干部人事檔案轉遞交接責任制和查借閱制度,對新發現干部檔案造假、涂改的,一律不得列為提拔人選,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認真解決越權審批設立廳局級機構問題。對未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審批設置的,已向中央編辦報批,待答復后予以落實。

  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方面

  針對中央巡視組關於正確吸取“田韓”案教訓、三個“深刻認識”、從嚴管黨治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問題和建議,切實把“兩個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裡、落到實處。

  1.強化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建立省委常委會聽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匯報、查處省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匯報、巡視工作匯報等制度,發揮紀委監督責任職能作用,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加大腐敗案件查處力度。制定《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辦法(試行)》《黑龍江省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實施意見》《黑龍江省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等,完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專題報告制度,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實行“一案雙查” “一問三責”。

  2.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推動各級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切實履行監督執紀問責的職責。探索制定黨委班子及成員向“黨委委員、紀委委員”述廉述責制度。開展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工作。清理規范紀檢組長(紀委書記)分工和兼職問題,把更多的力量放到主業上。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打造忠誠、干淨、擔當的干部隊伍。

  3.持續懲治腐敗和糾正“四風”。旗幟鮮明、態度堅決懲治腐敗,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強化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項規定精神落實情況的執紀監督,堅持在元旦、春節等重要節點集中開展較大范圍的明察暗訪活動,加強對關於厲行節約、干部住房、公車配備、職務消費等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典型案件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堅持不懈糾正“四風”,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4.從嚴教育監督管理干部。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制定《關於建立從嚴管理干部常態化機制的意見》實施辦法,進一步完善加強一把手用人權監督的具體辦法,加大對用人失察責任的追究力度,切實加強對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日常教育監督和管理,對“帶病提拔”干部的問題開展責任倒查,嚴肅查處違規用人行為和腐敗案件,著力整治買官賣官的風氣。

  六、解決群眾關心的信訪問題方面

  各地各部門對中央巡視組移交的信訪事項全部落實“包案領導、工作班子、化解方案、穩控措施、會辦紀要”,對群眾關心的重點問題開展專項治理,一些信訪問題得以解決,矛盾得到化解。印發《關於開展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等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組織各市(地)集中化解一大批群眾關心的重點信訪問題。全省涉及房屋拆遷、征地補償和勞動社保三類群眾信訪事項得到了有效解決。堅持“改”“建”結合、舉一反三,建立健全重點縣(區)“兩結合”的約談機制、重點案件協調機制和信息平台聯動機制,不斷推進信訪工作方法創新和制度改革,不斷暢通信訪渠道,逐步提升解決群眾信訪問題的能力。

  目前,整改工作繼續推進落實,省委將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聚力聚焦解決問題,堅持從嚴治黨、標本兼治,推動全省黨風政風社風持續好轉。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電話:0451-87531284

  郵政信箱:哈爾濱市南崗區果戈裡大街327號黑龍江省委巡視辦

  郵政編碼:150001

  電子郵箱: jbxx_hljxsb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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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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