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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國科學院黨組關於中央專項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2015年01月29日14:3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1月29日電 (李源)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4年7月31日至9月5日,中央第十巡視組對中科院進行了專項巡視。11月3日,中央第十巡視組向中科院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中科院黨組高度重視,黨組書記白春禮院長先后主持召開6次黨組會議研究部署,扎實推進整改落實工作。根據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把巡視整改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一是統一思想,堅決抓好整改落實工作。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后,院黨組隨即召開專題黨組會,學習傳達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對整改工作進行研究部署。要求各級各部門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對反腐敗斗爭形勢的判斷上來,統一到抓好整改落實的各項要求上來,把巡視整改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實工作。

二是對照檢查,認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針對巡視反饋意見,院黨組認真討論研究,逐一梳理指出的問題,逐一提出具體整改措施,形成了《關於落實中央第十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方案》和責任分工表,細化分解為5個方面、42項整改措施、95條具體整改任務,明確了每項整改任務的牽頭和協助領導、部門、責任處室和整改時限,要求深刻剖析產生問題的原因,逐一抓好整改落實工作。

三是強化責任,積極推進各項整改落實。院黨組將巡視整改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重要體現。黨組書記是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黨組成員根據分工,主動認領問題,主動抓好整改。各責任部門按照整改任務分工,列出清單、建立台賬,責任到處、責任到人,逐項對賬銷號。院黨組多次聽取進展情況匯報,協調解決問題,加強工作督查,保証整改工作有序推進和落實。

四是自查自糾,建立長效工作機制。院黨組明確要求巡視整改要將解決具體問題與普遍性問題、解決當前問題與長遠問題緊密結合,加強長效機制建設。堅持以點帶面,對巡視指出的問題徹底整改,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對其中具有普遍性的問題,在全院開展自查自糾,舉一反三、全面整改。注重查找問題根源,有針對性地建立健全制度機制,切實從根本上解決存在的問題。

二、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

(一)黨風廉政建設方面

1.關於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夠到位的問題

針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的問題,院黨組通過健全完善制度、細化明確責任、狠抓責任落實等措施,努力將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一是將黨風廉政建設要求納入制度規定。制定了《中科院黨建工作規則》,修訂了《中科院研究所綜合管理條例》、《關於加強研究所所長任期目標管理的實施辦法》等,明確院所兩級黨建工作責任,將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要求納入院黨組、各部門各單位發展規劃,納入研究所領導班子任期目標,從制度上保証院黨組和各部門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落實。

二是細化明確責任。修訂了《中科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暫行)》。根據中科院實行所長負責制的體制特點,除明確各級領導班子承擔主體責任、黨委書記承擔主要責任、紀委書記承擔監督責任外,強調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科研團隊負責人承擔監管責任,並將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細化分解為36項具體內容,其中院黨組和各級領導班子的主體責任7項、院長和各單位法定代表人的第一責任人責任5項、黨組(黨委)書記5項、領導班子其他成員5項、職能部門負責人4項、科研團隊負責人4項,各級紀監審部門的監督責任6項。提出了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10項具體工作措施,加大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力度,保障兩個責任的落實。

三是狠抓責任落實。召開了全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視頻會議,對落實責任制、逐級簽訂責任書進行部署安排。院黨組書記白春禮院長與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逐一簽訂了個性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全院5000余名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和科研骨干在130個視頻點參加會議。

全院層層簽訂個性化責任書工作已全面啟動,並將簽訂范圍擴大到科研團隊負責人,做到全覆蓋。近期,院黨組將和各分院、中國科大、合肥研究院、院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簽訂個性化責任書,此項工作將在2015年上半年全部完成。

簽訂個性化責任書,就是根據每個責任人的崗位職責明確具體責任內容,把懲防體系工作規劃的任務分工落實到具體責任人﹔研究制定的個性化責任書,分別征求責任人意見建議,並達成共識,以促進責任人認識責任、認領責任,提高履責的主動性,切實將兩個責任落到實處。

針對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落實不夠到位的問題,院黨組、駐院紀檢組進一步加大案件查辦力度、規范工作程序、強化預防監督、加強紀監審干部隊伍建設,努力將監督責任落實到位。

一是加大查辦案件力度。中央巡視組向駐院紀檢組、院監察審計局(以下簡稱組局)移交信訪舉報157件、專項任務11個、問題線索50件,共計218件。

院黨組、駐院紀檢組高度重視中央巡視組移交信訪舉報和問題線索的核查。白春禮院長親自領導和研究部署相關工作,指導對重要問題線索的核查,先后4次和相關院領導聽取信訪舉報和問題線索的處理和核查進展情況匯報。駐院紀檢組組長主持召開了10余次組局專題會議,梳理分析問題線索,研究制定核查方案,審議核查結果、提出處理意見。組局堅持分級負責、突出重點、整合力量、確保質量的工作思路,按照信訪舉報反映問題的不同類型,有針對性地提出調查核實意見,並組織紀檢、監察、審計骨干力量進行認真核查。核查工作實行下沉一級督導機制和分管領導負責制,核查報告實行集體研判、審核把關機制,確保按時限、高質量完成核查工作。

中央巡視組移交組局的157件信訪舉報信,扣除重復件和已處理件,實際需要處理137件,其中了結(無具體違規違紀線索)或轉辦酌處(批評建議及職工利益訴求等方面問題)68件,有一定線索需要核查的69件,合並后63件,已完成核查52件,11件正在核查中。中央巡視組移交的11個專項任務,已完成核查9個,2個正在核查中。中央巡視組移交的50件問題線索,已完成核查22件,28件正在核查中。

截至2014年底,中央巡視組移交組局的總計218件信訪舉報、專項任務和問題線索已辦結177件。發現違紀問題已經立案8件10人(局級4件),已經給予6人(局級1人)政紀處分、2人黨紀處分、2人組織處理,對3個單位和2名個人給予全院點名通報批評。

2014年組局共收到信訪舉報574件(含中央巡視組交辦件、中央紀委轉辦件),初核187件,已核查完成146件,其中轉立案11人。2014年,全院共立案19件21人(局級5件5人)。已經給予黨紀處分8人(開除黨籍2人、撤銷黨內職務1人、嚴重警告3人、警告2人),其中局級2人﹔政紀處分25人(警告11人、記過3人、撤職3人、開除8人),其中局級3人﹔組織處理和誡勉談話等58人次,其中局級21人。被判刑4人(局級1人),涉嫌犯罪被採取強制措施的7人(局級2人)。

二是進一步規范信訪、案件辦理和管理工作。組局針對中央巡視組提出的問題,認真整改,進一步規范信訪處置和案件查辦工作,嚴格按照中央紀委關於問題線索“擬立案、初核、談話函詢、暫存和了結”的五類方式進行處置,出台了中科院《行政紀律處分暫行辦法》、《查辦行政紀律案件暫行辦法》,編印了組局和研究所《紀檢監察信訪處理和案件查辦工作手冊》,制訂了組局《信訪件處置程序規范》、《信訪件處置審批權限》、《重要信訪處置和案件查辦議事規則》,建立了紀檢監察室每周業務工作例會、組局重要信訪處置和案件查辦專題會議兩級集體研判、審核把關機制。進一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建立健全紀檢、監察、審計和巡視發現問題線索共享和查處機制。進一步抓好案件查辦信息化建設,全面開展了信訪問題線索清理工作,建立完善了2007-2014年信訪和初核數據庫、違法違紀案例數據庫和廉政鑒定意見數據庫,做好數據分析和相關材料的存檔工作,為案件查辦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數據支撐。

三是進一步加強監督。在深入分析中科院特點及面臨主要問題基礎上,明確了反腐倡廉的七個重點領域:科研項目經費管理、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儀器設備與材料採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院所投資控股企業“三重一大”、科研道德與作風建設、領導干部選任與人員聘用晉級。

圍繞重點領域,持續深入推進廉潔從業風險防控。全院已梳理風險點4428個、優化管理流程2121項、修訂完善規章制度1111項,試運行或正式運行管理流程1993個,開發應用信息化管理系統82個,努力推動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爭取到2017年使風險防控領域逐步覆蓋重大決策、科研管理、基本建設、財務資產、人事教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科研道德建設等主要業務領域和管理行為,提升管理水平,防范風險隱患。

進一步加大審計監督工作力度,2014年全院共開展經濟責任審計46項、專項審計52項。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在完成第一輪122個院屬單位巡視任務的基礎上,根據中央新部署新要求,調整重點、改進方法、充實力量,2014年完成了11個單位的巡視任務。同時根據我院黨風廉政建設新情況,增加3個專項巡視組,著力發現問題,形成有力震懾。

四是進一步加強紀監審機構和隊伍建設。各分院紀檢組組長專設,主要從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再分管其他業務工作,對8名身兼多職的分院紀檢組組長的任職進行調整。對院黨組關於加強分院和研究所紀監審工作暫行辦法落實情況開展了專項檢查,督促院屬單位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機構,配齊配強工作人員。通過反腐倡廉量化評價加強對紀監審機構和工作人員的考核評價,促進監督職責的履行。

2.關於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

針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會議、機關公務用車、因公出國(境)、政府採購、領導干部兼職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從以下幾個方面整改。

一是進一步加強會議管理。組織修訂了《院機關會議管理辦法》,全面落實黨政機關會議費管理的有關要求,強化會議費管理機制。開展了院機關會議費管理專項檢查,深化認識、推動整改。2014年以來,院機關嚴格按照規定申報舉辦二類會議,制定三、四類會議計劃,有效控制會議數量和規模,院機關2014年會議數量及會議費支出均比2013年大幅減少。

針對某所召開學術研討會中的違規問題,該所已對組織會議的主要負責人給予行政警告處分,院對該所在全院進行了通報批評,並督促其進一步完善了《會議費管理辦法》和《國際會議費用開支標准和財務管理辦法》等管理制度,規范審批程序,加強管理。

院黨組要求各部門各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和我院有關會議管理的制度規定,能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能合並的堅決合並﹔盡可能採取電話、視頻等方式召開會議,盡量使用內部場所,從2014年起,院年度工作會議和紀監審工作會議按集中召開和視頻會議隔年交叉的方式召開,壓縮會議,進一步加強會議管理。

二是進一步加強機關公務用車管理。院機關超編的17輛公務用車,其中10輛為職工班車,7輛為離退休副部級領導干部用車。經請示國管局同意,將結合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改革和中央關於離退休副部級領導干部用車有關規定的落實一並整改。

三是進一步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根據外交部等部門最近下發的有關文件精神,修訂了《中科院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出國(境)管理細則》,研究制訂了《院屬單位因公出國分類管理實施細則》,嚴格控制領導干部與管理人員因公出國(境)訪問,並在保証國家科技計劃國際合作交流、中外政府間國家級科技合作、參加重要國際學術會議和重要國際科技組織活動的基礎上,嚴格規范科技人員國際合作與交流。

加強因公出國(境)全過程管理,嚴格審核出訪團組日程安排,實行出訪前后公示制度,任務完成后,要及時提交出訪任務情況報告,並加強監督檢查。制定了因公出國(境)信用記錄管理工作方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院所兩級因公出國(境)信用系統,加強對因公出國(境)的監管。

四是進一步規范政府採購管理。針對2013年某所未執行政府採購,購買物業管理服務和辦公家具的問題,院主管部門對該所和相關責任人進行了批評教育,督促其吸取教訓認真整改。2014年以來,該所家具購置嚴格執行政府採購相關規定,對於所有物業管理服務等今后均嚴格執行政府採購相關規定。

2014年11月,全院開展了自查自糾專項行動,將政府採購作為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加強監督檢查,促進各部門各單位嚴格執行政府採購相關規定,加強規范管理。

五是清理規范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針對2008年以來,全院有27名局處級以上領導干部違反規定在院屬企業兼職領取津貼共計90多萬元的問題,違規領取的津貼已全部清退,對3名所局級領導干部進行立案處理,對其他領導干部分別進行誡勉談話和批評教育。

2014年11月,在全院開展了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取酬專項清退工作。正在研究修訂《中科院領導干部兼職管理辦法》,明確對違規違紀行為的處理措施,通過巡視、個人事項和收入申報等,加強對辦法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六是加強監督檢查。每年年底,我院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院黨組12項要求情況開展專項檢查。2014年11月,下發通知並召開視頻會議,對2014年的監督檢查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在研究所自查、分院核查的基礎上,院有關部門派出2個聯合檢查組,對6個院屬單位進行了抽查,重點對“三公經費”和會議費進行檢查。同時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情況作為巡視和內部審計的重要內容加強日常監督,對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嚴肅處理並在全院通報。2014年,已查處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其中違規發放購物卡、公款購買月餅2起﹔在非定點飯店召開會議、培訓班安排公款旅游等3起﹔增加出訪國家和城市、延長境外停留時間、未經審批持普通護照出訪等3起,對7起典型案例進行了全院通報,給予3人黨政紀處分,其中局級1人。

(二)班子建設及選人用人方面

1.關於領導班子建設問題

一是加強民主集中制的貫徹落實。制訂了《關於進一步落實民主集中制,加強院黨組班子建設若干規定》,修訂了《中科院領導工作規則》,完善議事規則,建立議題預報制度,重大事項須由分管院領導在會前與相關院領導個別醞釀、充分溝通,確保與會院領導有充足時間調研思考和充分發表意見。健全完善科學民主決策制度,對事關全院改革創新發展的重大問題和重點工作,在深入調查研究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院黨組會議和院長辦公會議決策。要求院領導班子成員帶頭遵守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對會議作出的決定,要統一思想,勇於擔當,帶頭貫徹,堅決執行,不得有任何與會議決定相違背的言論和行為。

二是完善院黨組民主生活會制度。針對院黨組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黨組成員要參加雙重民主生活會。2014年院黨組民主生活會,將巡視整改作為重要主題內容,在對照檢查、談心交心、批評與自我批評、整改落實等各個環節都與巡視整改緊密結合。要求院黨組成員對照巡視反饋意見,主動對號入座、認領問題,互相坦誠談心交心,認真查找思想和工作上的不足,深刻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根源,積極進行整改。通過民主生活會,進一步增進院黨組成員間的相互理解和團結協作,推動巡視整改工作的落實。

三是加強和改進研究所領導班子建設。優化領導干部結構。針對研究所領導干部主要來自於科研一線的特點,明確了研究所領導班子結構組成和至少配備1名專職管理干部的原則,優勢互補,增強領導班子合力。加強領導班子制度建設。通過修訂《中科院研究所綜合管理條例》等制度規定,進一步完善所長負責制,強化黨委的政治核心和監督保障作用,促進民主集中制的貫徹落實。加強對領導班子的監督。通過常規巡視、屆中和換屆考核,以及談心談話等各種形式,加強對院屬單位領導班子及其主要負責人的管理監督。

2.關於選人用人問題

針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關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規定和干部監督制度不夠嚴格等問題,從以下幾個方面整改。

一是完善並嚴格執行干部選任制度。制訂了《中科院部級領導干部秘書管理規定》,對秘書任用與管理堅持從嚴原則,堅持按制度和規定辦事,並通過交流輪崗,增加秘書基層鍛煉經歷。對超職數配備的2名副秘書長進行了調整,對3名超期任職的正職領導干部進行了調整,制定了院機關與院屬單位干部交流工作方案,加大干部交流力度。

修訂《中科院研究所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辦法》、《關於中科院研究所中層干部選拔聘用與管理的指導意見》、《中科院后備干部選拔培養與管理實施辦法》等多項干部選任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設置和任職條件突出對管理職責和能力的要求,對擬任干部注重了解其廉潔自律、管理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情況。目前各項制度初稿已經完成,待國家《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出台后,根據其內容作相應修訂后印發並嚴格執行。

制訂了《人事人才工作特派員制度實施辦法》,遴選了第一批特派員,並進行了工作培訓。要求各分院設專職部門或崗位,負責系統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檢查。啟動了研究所中層干部選拔聘用的自查工作,加大“一報告兩評議”工作力度,加強對院屬單位干部選任工作和新任用干部的評議和監督。

二是進一步規范干部選任程序。嚴格執行2014年新出台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明確需要進行提任考察的各類崗位。完善考察工作流程,對考察過程和考察材料的形成提出明確要求。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並按規定要求組織實施。進一步明確不同類型干部的推薦方式,對可適用於不同推薦方式的崗位予以界定。完善可適用於組織推薦的特殊崗位的工作流程,並嚴格執行。

三是進一步加強干部任職回避管理。開展了干部任職回避情況摸底調查,對違反領導干部任職回避和院有關規定的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見,要求相關單位黨委督促落實。明確界定干部任職回避的情形,實行干部任職回避報告制度,加強對任職回避的管理監督。

(三)科研經費管理使用方面

針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科研經費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院黨組持續將科研經費監管作為重中之重,加大查處違規違紀行為的力度、健全完善制度、強化管理監督,切實管好用好科研經費。

一是嚴肅處理巡視發現的問題。對於2005年某所科研人員何杰以該所名義與自己偽造身份注冊的公司簽訂虛假合同,轉移科研經費的問題,何杰已於2008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2009年2月77萬元贓款已全部追回。該所開展了科研經費全面自查自糾,制定了印章使用管理規定,合同實行歸口管理和備案制,健全完善內部監督制度,進一步加強科研經費監管。

針對兩個單位在2009-2011年使用虛假發票報銷職工福利費、綠化工程款等問題,已採取換取真實發票、調整財務賬目、補交個人所得稅等方式進行了整改。院主管部門對上述兩單位及其相關責任人員、財務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要求認真吸取教訓,嚴格遵守國家財經法紀,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合法合規並真實地進行核算和反映。

針對兩個單位用已完工項目申報修購專項資金的問題。院黨組對院主管部門和上述兩個單位及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批評,違規資金已全部上交財政,並取消了上述兩單位2015年修購專項資金預算。

院主管部門正在研究制定進一步加強財政修繕購置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對“十三五”修購規劃實行三級查重管理,通過研究所自查、分院集中審核,院主管部門對照項目庫審查,杜絕此類問題的發生。

二是健全完善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制度。制定並下發了《中科院關於加強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制定及修訂了《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關於正確處理財政資金課題(項目)關聯業務往來和單位內部業務往來的操作指南》、《院級科研項目預算評審和財務驗收管理辦法》等一系列相關管理細則,加強經費管理使用的透明度,完善管理流程,強化研究所法人和科研人員經費管理使用責任,進一步規范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將廉潔從業風險防控與內控體系建設緊密結合、協同推進,進一步完善科研經費管理使用的制度體系和內控機制。擬對全院科研人員開展視頻培訓,全面講解國家和我院有關財務法律法規和制度,介紹巡視和審計發現的典型案件,督促科研人員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制度規定,增強廉潔從業意識,合法合規使用科研經費。

三是加大對科研經費管理使用的監督力度。針對巡視發現問題,在全院開展科研經費管理使用自查自糾專項行動,將落實巡視整改意見作為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院屬各單位對科研經費管理使用情況全面自查、專項整改,條財局、監審局和北京分院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巡視反饋意見提到的、自查自糾問題較多的單位進行了重點抽查,並將對研究所自查自糾情況進行進一步核查,跟蹤整改落實。

建立和完善重大科技項目專項巡視制度。在條財局財務資產監管辦公室的基礎上,成立院重大科技項目專項巡視組,對國家重大專項、院先導專項、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等開展經常性專項巡視監督。目前,正在制定2015年專項巡視工作計劃。

加大科研經濟業務真實性合法性審計工作力度。重點瞄准科研經費管理使用中的違法違紀問題,組織全院內部審計力量,進一步加大科研經濟業務真實性合法性審計工作力度。2014年對46個所(260個科研單元、4234個科研項目)進行了專項審計。爭取到2017年實現“雙覆蓋”:全面覆蓋所有科研經濟業務領域,基本覆蓋研究所主要科研團隊。同時加大審計發現問題的通報、懲處、整改力度。

建立科研管理部門與監督部門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兩部門主管領導、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職能部門對科研經費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經常性溝通協調、討論研究,探索加強科研經費管理使用的方法舉措,嚴肅處理違紀違規問題,切實加強科研經費監管。

(四)基本建設和土地管理方面

一是認真整改巡視發現的問題。

針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4個單位基本建設管理存在未公開招標和違規招標、違規分包、不及時辦理竣工決算、基建工程超概算等問題,4個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認真整改。

某所對於工程項目未按規定招標的問題,認真吸取教訓,修訂完善了基建制度,強化了決策程序,加強了與院基建主管部門的溝通匯報,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招投標工作。

某所對於住宅項目未及時辦理竣工決算的問題,於2013年10月已完成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擬於2015年3月前完成項目驗收。

某單位對於超概算的問題,於2014年11月按規定啟動了概算調整程序,調整申請報告已上報國家發改委。

某單位對於在工程項目管理中對施工方違規分包監管不力的問題,認真吸取教訓,加強了制度建設,制定了基建工作流程和邀標、採購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對施工方的管理監督,避免類似問題的發生。

針對院屬單位存在的擅自改變科研用地用途搞經營性開發的問題,2個研究所與合作方進行了多次談判協商,目前已啟動法律程序。

二是加強全過程管理。以“十二五”基建項目、修繕項目為起點,完善ARP系統基建管理模塊的項目信息,逐步建立項目報批、招投標、合同、變更洽商、工程進度、資金撥付、預算執行等重要信息備案制度,加強基建項目的全過程監管。目前已完成30個“十二五”基建項目、142個修繕項目建設過程信息完善工作。在全院開展了資產核實和房地產信息全面清理,已初步建立了全院房地產信息庫,現正對相關信息進行核實和完善,為進一步做好全院資產管理使用提供基礎保障。

進一步強化基本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將基本建設項目管理作為院屬單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嚴格執行工程建設項目責任人終身責任制,切實加強基本建設項目的全過程管理。

三是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在全院開展了基本建設項目和土地管理使用自查自糾專項行動,將落實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作為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對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認真查處,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2014年,已對3起基建工程招投標違紀問題進行了查處,給予3人行政記過處分。建立完善基建項目專項巡視制度。在基建巡查的基礎上組建專項巡視工作組,對基本建設項目開展經常性專項巡視,重點對概算控制、招投標過程、工程洽商變更、經費管理使用、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目前,正在制定2015年專項巡視工作計劃。

(五)國有權益管理方面

一是認真整改巡視發現的問題。

針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我院3家公司存在的國有權益損失問題,我院進行了認真調查,其中1家公司向有個人參股的子公司讓渡利益問題已經整改,另2家公司對相關問題正在進行整改,對個人股東獲取的不當收益數額進行確認和清退,將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針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一些研究所向有個人參股的民營企業讓渡利益問題,正在進行認真清查和處理。

二是加強對國有權益的管理監督。實行院公職人員在科研經濟業務活動中利益回避制度,在科研項目立項時,要求項目牽頭申請單位和項目主管部門,認真審核合作、外協單位資質,對項目負責人和參與人員本人及其親屬或有直接利益關系人員所成立或參與公司承擔合作、外協項目的,要進行嚴格審查,從源頭上杜絕利益輸送行為。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正在組織修訂完善中科院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制度體系,進一步理順關系、分類管理,對長期經營不善、連續幾年虧損的企業堅決實施關停並轉和股權退出。

在全院開展了研究所及院所直接投資企業國有權益管理自查自糾專項行動,將落實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作為自查自糾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下一步將對重點研究所、重點企業進行持續抽查,對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堅決整改、嚴肅處理。建立完善企業專項巡視制度。制訂了《中科院企業專項巡視工作管理辦法》,成立專項巡視工作組,結合企業財務稽核、信訪查辦等工作,對院和院屬單位投資控股企業開展經常性專項巡視。目前,正在制定2015年專項巡視工作計劃。

三是進一步加強企業反腐倡廉建設。成立了以企業黨組書記為組長的中科院企業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進一步健全機構、充實隊伍、明確職責、完善工作機制,加強企業紀檢組建設。制定並嚴格執行《中科院企業黨組懲治與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建立健全《中科院企業黨組、國科控股受理信訪舉報管理規定》等反腐倡廉各項制度規定,深入推進企業反腐倡廉建設。

三、進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目前,中科院的巡視整改工作還是初步的、階段性的。下一步,院黨組將堅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實工作,切實把巡視反饋的問題改徹底、改到位。

一是堅持不懈,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對巡視整改工作緊抓不放。對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尚未完成的,加快推進、加強督辦,堅決完成﹔對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具體線索,加快進度,查清查實,對違法違紀問題嚴肅查處,決不姑息﹔對涉及時間較長,需要逐步解決的,要緊盯不放,積極推進,不解決問題絕不放手,決不銷賬,對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和責任部門的責任。總之,切實將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到位,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二是著眼長遠,建立健全制度機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時,更加注重標本兼治,更加注重制度機制建設。針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科研經費管理、干部選拔任用、基建項目管理、國有劃撥土地和國有權益管理等方面問題,要在深入研究、准確把握國家有關規定基礎上,結合中科院實際,建立健全符合科研活動規律的制度體系和內控機制。深入推進廉潔從業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寓於科研業務和各項管理工作之中,關口前移、注重預防,切實把制度的籠子扎緊扎牢。

三是落實責任,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通過巡視整改,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從院黨組做起,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要牢固樹立不抓反腐倡廉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反腐倡廉工作,職能部門、科研團隊負責人要對業務范圍內和科研活動中的反腐倡廉工作承擔起管理監督責任,紀監審部門要聚焦主業,履行好監督職責,切實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深入推進中科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四是圍繞中心,進一步推動《“率先行動”計劃》的順利實施。要以巡視整改為動力,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批示精神,圍繞堅持“三個面向”、實現“四個率先”這一中心任務,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組織和干部隊伍建設,持之以恆改進工作作風,引導全院廣大黨員干部和科研工作者廉潔自律、改革創新,進一步推動《“率先行動”計劃》的深入實施。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聯系電話:685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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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源、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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