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晚,省紀委監察廳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例。
4起案例分別為:南安市林業局於2013年1月至6月,多次偽造會議費支出票據,套取9.5萬多元用於報銷接待費,且超標准接待問題突出,該局局長陳維賢、局辦公室原負責人洪森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局辦公室干部王星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局辦公室干部張自停受到行政警告處分﹔沙縣鳳崗街道黨工委委員、人武部長謝昌武於2014年8月25日,在對鳳崗街道西山村應征入伍青年家訪后,接受西山村村委會的宴請,謝昌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承擔宴請所產生的個人費用﹔東山縣西港鹽場黨總支書記蔡如堅於2013年3月借新房喬遷之機大擺宴席,收受禮金1.9萬元,同年12月又為其子大操大辦婚宴,收受禮金4.7萬多元,此外,蔡如堅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其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並退還違規收受的禮金﹔閩清縣工商局池園工商所政治指導員黃聲喜於2014年11月30日(周日)在單位值班過程中,私駕公車並搭載朋友辦私事,其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記者 何海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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