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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巡視機構如何設立,巡視組組長如何產生,巡視組如何開展工作查找問題線索,如何防止“燈下黑”——

揭秘湖南省委巡視組

喬伊蕾 劉文韜

2015年01月15日09:17   來源:華聲在線

原標題:揭秘省委巡視組

1月14日,省委巡視辦通過媒體發布信息:2014年,省委巡視組分4輪完成了對24個省直單位的常規巡視,發現“四個著力”方面的問題316個,目前已有230個問題整改到位。同時,向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問題線索41條,向各級組織人事部門移送問題線索18條。根據巡視組提供的線索,立案查處處級以上干部4人,組織處理處級以上干部18人。

利劍再出鞘,竭力斬“毒瘤”。我省如何通過巡視利劍發揮反腐威力?湖南日報記者對省委巡視辦相關負責人進行了權威專訪,力圖揭開巡視組的神秘面紗。

整改問題不到位,“一把手”將被省委領導約談

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我省巡視的重點突出在重點人、重點領域、重點問題3個方面:重點人即黨的十八大以來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還可能提拔使用的黨員干部﹔重點領域即礦產資源、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工程項目、惠民資金、專項經費管理等方面﹔重點問題即黨員領導干部插手工程項目、家屬子女經商辦企業、跑官要官、帶病提拔以及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等問題。

為加強對巡視工作的領導,2014年8月,我省建立了省委“五人小組”聽取巡視情況匯報制度,並出台了具體實施辦法。

“五人小組”由省委書記、省長(省委副書記)、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省委組織部部長組成。“五人小組”會議研究、審議有關巡視工作的事項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巡視工作決議、決定的措施和意見﹔巡視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和每輪被巡視對象安排等﹔每輪巡視的綜合情況報告﹔需由省委“五人小組”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項。

從2014年我省第2輪巡視開始,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在聽取各巡視組每輪巡視情況匯報的基礎上,均會將巡視綜合情況及時向省委“五人小組”匯報。重大事項由省委巡視辦提出建議,經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報省委“五人小組”。

省委巡視辦主任卞鷹介紹,為確保巡視實效,我省建立了省委領導同志找相關責任人約談制度,嚴格督促被巡視地區、單位落實巡視整改責任,強化“一把手”的整改主責。省委明確,對整改不到位的,省紀委書記、省委組織部部長或其他省委領導同志要約談“一把手”,如依然沒有效果則由省委書記親自約談。對明顯違紀違規問題不糾正不查處不整改的,將嚴肅追責。

巡視組長“一次一授權”

目前,我省共有10個省委巡視組,每個巡視組包括組長、副組長、廳級巡視專員在內共6至7人。

根據《省委巡視組組長庫人員管理試行辦法》,我省正在建立一個30人以內的巡視組組長庫,目前已確定了11人。組長實行“一次一授權”,不固定組別,不固定巡視地區和單位,一般從擔任過省直單位正廳級領導職務和市州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正職的黨員領導干部中選配,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同時,還可從適合從事巡視工作的省委督辦專員、省政府黨員參事、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政協委員和其他在職廳級黨員領導干部中產生。

“有很多領導干部想擔任巡視組組長,但省委把關很嚴,要求很嚴。”卞鷹透露,巡視中能否准確發現、找出問題,組長十分關鍵,因此對組長的素質要求比較高,必須具備“火眼金睛”和抗壓能力。省委巡視辦會加強對巡視組成員的業務培訓。

在巡視過程中,巡視組也會面臨“人情關”、“金錢關”的考驗。為防止“燈下黑”,確保巡視組成員自身廉潔公正,省委巡視辦制定了一條條“鐵規”,如不住高檔賓館、不接受請吃、不收受禮金禮品等。同時,在巡視辦配備了副廳級紀檢員,並不定期地到被巡視單位走訪,了解巡視組的日常表現。卞鷹說,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巡視工作有責任、有壓力。省委要求巡視組要強化有重大問題發現不了就是失職、發現了沒有如實反映就是瀆職的觀念,對於應當發現的重大問題沒有發現的要總結教訓,發現了但是沒有客觀如實匯報的要追究責任。

備足“彈藥”,帶著問題線索去巡視

據統計,全省被納入巡視的對象約400個。目前,對全省各市州、縣市區和省直部門的巡視已基本實現了全覆蓋,企事業單位巡視覆蓋率也達到了60%。

按照規定,對每個省直單位和縣市區的巡視時間為1個月,對每個市州的巡視時間為3個月。如何在短時間內掌握實情,發現問題一抓一個准?備足“彈藥”,充分做好准備工作是關鍵。

省委巡視組第六組組長戴軍勇告訴記者,巡視前,他們通常會通過網絡等媒體,廣泛收集被巡視地區、單位相關信息,並充分征求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和審計、信訪等部門的意見,提前做好調查研究,帶著問題線索去巡視。

2014年3月,在對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展巡視前,巡視組對該單位挂在網上進行公示的案件處理情況進行了地毯式搜索,發現一些疏漏。其中有一起民事案件處理結果公示顯示時間為2014年11月,而當時才2014年3月,很明顯是工作人員將公示時間寫錯。進駐該單位后,巡視組將這一情況向黨委領導班子反映,指出其錯誤所在,有損司法機關的公信力。對方很快對這一情況進行核實並整改,進一步對網絡公示等程序環節進行了全面規范。

談話善抓“話外音”

巡視組進駐被巡視單位后,將通過聽取工作匯報,受理來信、來電、來訪,個別談話,走訪調研下屬單位等形式開展工作。這其中,談話是發現問題線索的重要手段。

巡視組會挑誰來談話?省委巡視辦負責人介紹:“一般是領導班子成員都要談一遍,另外如紀檢機關、組織部門的也要談。此外,還會挑選別的談話對象,如單位的普通干部職工,特別是曾反映過問題線索的同志。談話內容主要包括反映領導班子成員廉政方面的問題,另外也有選人用人等多方面的問題。”

談話講究技巧。巡視組成員與被巡視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談話時,既要說“硬話”,一言中的,戳中“軟肋”,又不能說過頭的話、沒有根據的話。同時,還要有聽“話外音”的本事。

一次,一名巡視組組長在一個單位談話時,聽聞該單位存在亂發福利獎金的現象。該組長敏銳地抓住問題線索:福利獎金的錢從何而來?巡視組隨即展開調查發現,獎金是由礦權轉讓所得而來。而礦權轉讓是否規范?巡視組繼續順藤摸瓜,最終發現這類單位普遍存在礦權轉讓不規范的深層次問題。

還有一次,巡視組在另一個單位巡視時,與領導班子一名成員談話了解到,該單位有一家二級公司,之前單位提出要把該二級公司收回由單位經營管理,卻遭到公司法人代表的拒絕。這段話立刻引起巡視組負責人的警覺,懷疑該公司很有可能存在問題。經過核實調查,巡視組發現該公司已經演變成“家族式”企業,存在化公為私、侵吞國有資產、私設小金庫、套取資金等嫌疑,該公司負責人涉嫌貪污犯罪等案情漸漸浮出水面。

除此之外,巡視組還要善於觀察,從工作及工作之余的日常細節中發現問題。

2014年的一天中午,一個巡視組在某單位食堂准備吃工作餐時,看到該單位工作人員從辦公樓提了兩瓶酒進入食堂的一個包廂。該巡視組負責人憑直覺認為,可能有該單位干部違反中央和省委有關規定中午飲酒。他們隨即對食堂包廂逐個暗中查看,果然發現是該單位一名副廳級領導干部在違規宴請飲酒。在巡視組的督促下,這名領導干部不僅自己掏錢支付了餐費,還向全機關公開做了檢討。此后,該單位依紀對該干部進行了處分。

邀請專業人員協助核查

巡視過程中,巡視組不僅會有針對性地查閱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情況,認真調查填報不實等問題,對一些專業性較強或重要問題的了解,還會及時商請審計、國土等專業部門予以協助調查。

2013年下半年,省委巡視組對省科技廳巡視期間,接到干部群眾舉報,反映省科技廳某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涉嫌存在違紀違法問題。巡視組經過調查初步掌握了該單位財務管理混亂的問題后,請來2名熟悉財務的專業人員,對該單位財務賬目進行深入核查,最終發現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在單位隨意開支,且數額較大,一張白條就領取幾萬元等明顯違紀違規問題。

據統計,僅2014年,巡視組就商請檢察、公安、審計等單位,抽調財務、會計等專業人員,核查了20多件具體問題。

省委巡視辦負責人告訴記者,巡視組巡視期間僅負責搜集線索,並不直接查辦案件。一些重要線索還會嚴格遵守紀律要求進行保密,不走漏風聲,以免打草驚蛇。巡視組在掌握了相關線索后,會根據相關規定,將線索移交給相關部門處理。

晒“問題單”,殺“回馬槍”

每輪巡視結束后,巡視組會在媒體公布巡視情況反饋,並通報巡視整改情況等,向全社會晒“問題單”,接受群眾監督。同時,督促單位充分利用巡視成果,進行整改落實。

2014年6月,省委巡視組剛進駐省教育廳就接到舉報,稱省教育考試院的幾名干部借考察之名,繞道內蒙古海拉爾公款旅游。經查實,省教育考試院對該問題進行了嚴肅處理,不僅追繳所有費用歸還財務,還對相關人員給予嚴肅批評,並在全院公開通報。針對該現象,省教育考試院進一步規范完善了干部職工外出審批、差旅費管理等制度。

“全面公開巡視情況有效督促了被巡視單位的整改落實,增強了群眾對黨委政府的信任。”省委巡視組第二組組長陳克鑫告訴記者,2014年9月,該巡視組在省司法廳巡視時發現,有的監所黨委主要負責人對黨風廉政建設認識片面。巡視組將該問題公開后,省司法廳立即部署開展了“禁違拒腐嚴管隊伍”專項活動,兩名省直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因抓黨風廉政建設不力、執紀不嚴被調整崗位,1名副監獄長受到行政處分,1名政委、1名紀委書記接受誡勉談話。

省委各巡視組還通過收集干部群眾對整改情況的意見建議,對整改落實不力的地區和單位適時殺“回馬槍”,以鞏固巡視整改情況公開的成效。

2014年11月,省委巡視辦組織巡視整改督查督辦組,對株洲、湘潭、益陽和常德等市殺“回馬槍”,發現某市對巡視組移交的3條問題線索一直沒有核查結果,省委巡視辦於2014年12月再次發出督辦函,省委主要領導也專門作出批示。在強有力的督辦下,目前該市正對存在的問題積極整改。

鏈接一

中央巡視組歷史

1996年1月,十四屆中紀委六次全會作出 “選派部級干部到地方和部門巡視”部署。中紀委隨后啟動巡視制度。

2002年11月,“改革和完善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建立和完善巡視制度”寫入黨的十六大報告。

2003年8月,“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正式成立,設立5個巡視組,標志著巡視工作進入正式運作階段。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頒發《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對巡視工作作出明確規定。

2007年8月,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工作辦公室表示,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共設立了11個巡視組。

2009年7月,中共中央印發 《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

2009年12月,“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更名為“中央巡視組”。

2010年6月,全軍巡視試點工作部署暨巡視干部培訓會議召開,意味著黨內巡視制度擴大至軍隊。

2013年5月,王岐山在2013年中央巡視工作動員暨培訓會議上提出巡視工作四個重點。

鏈接二

省委巡視組歷史

2004年7月,省委設立省委巡視辦、省委巡視第一至第四組,標志著巡視工作正式進入運作階段。

2006年4月,省委印發《中共湖南省委巡視工作若干規定(試行)》,對省委巡視工作作出明確規定。

2009年4月,省委組建省委巡視第五組、第六組。

2009年12月,省委印發《中共湖南省委巡視工作規定(試行)》。

2014年6月,省編委為省委巡視機構增加12名行政編制,用於組建4個巡視組。

2014年8月,省委決定建立省委巡視組組長庫、改革巡視干部管理體制。

2014年12月,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印發《中共湖南省委巡視組組長庫人員管理試行辦法》。

鏈接三

巡視組工作程序

為確保巡視工作程序的規范,省委制定了巡視組工作流程、關於做好選擇被巡視地區和單位工作的暫行規定等10余項制度,規范巡視各個環節,確保巡視工作有章可依、有據可循。

巡視前,巡視組了解被巡視地區、單位輿情信息,必要時提前向被巡視地區、單位調取領導干部名冊、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等材料,制定巡視工作方案。

巡視組進駐后,通報巡視工作計劃,說明巡視目的和任務,召開巡視動員會,並通過新聞媒體公布巡視時間安排及巡視組聯系方式等。開展巡視工作的主要工作方式:聽取工作匯報﹔受理來信、來電、來訪﹔個別談話,對重要問題進行了解﹔抽查核實,調閱或復制資料﹔走訪調研下屬單位等。對於巡視期間發現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嚴重影響工作問題,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重大事項等將及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匯報。

巡視結束,巡視組寫巡視報告,並在向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后的15個工作日內向被巡視地區、單位分層次進行反饋,提出改進意見。反饋工作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巡視組要向對需要移交省紀委、省委組織部以及其他有關單位的材料進行分類整理,提出移交的部門和了解關注、參考、組織處理等具體建議。

被巡視單位自收到反饋意見之日起2個月內,要報送整改情況報告。必要時,巡視辦、巡視組人員將赴被巡視地、單位對其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匯總巡視情況,形成巡視成果運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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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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