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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監局原副局長受賄百萬受審

高健

2015年01月15日08:12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市安監局原副局長受賄百萬受審

通過職務便利,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錢款、房產等好處,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副局長丁鎮寬因涉嫌受賄134萬余元,昨天在市二中院接受審判。對於檢方的指控,丁鎮寬表示:基本認可。

檢方指控丁鎮寬共涉及三起罪行:1993年至2003年間,丁鎮寬先后分別利用擔任北京煉焦化學廠副廠長、總經濟師及北京市經濟委員會委員,主管原材料採購、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的職務便利,為楊某向北京煉焦化學廠銷售煤炭、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廠生產經營提供幫助,收受了楊某一套價值59萬余元的房產,並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購買了一套房屋,差額為41萬余元。2007年至2009年間,丁鎮寬利用擔任市安監局副局長、主管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的職務便利,為北京中油房山燕賓油料銷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証提供幫助,收受劉某以34萬余元為其女兒購買的奧迪汽車一輛。

受賄的房產登記在丁鎮寬妻子名下。丁鎮寬交代,楊某說要在北京設立一個辦事處,為了方便就買了這套房。“為什麼房子登記在你愛人名下?”“他(指楊某)對北京不熟,所以用我愛人的名字買的。”丁鎮寬揉了揉臉,承認道:“這確實屬於變相受賄。”

“低價”買到的房產,位於朝陽區北苑路北辰綠色家園拂林園,這套房產是三角債中,其他單位抵給琉璃河水泥廠的。“我知道水泥廠有內部價,就找到相關領導,問能不能買一套。”丁鎮寬說,當時房子市場價大約80多萬元,他隻花了一半的價錢。

奧迪車得來的也很“巧妙”。丁鎮寬在一次會議上認識了劉某,由於安監部門對加油站有檢查權,對劉某的企業有制約關系。在一次飯局上,丁鎮寬說女兒在房山上班,每天奔波很辛苦,有輛車就好了。劉某領會“弦外之音”,很快把一輛奧迪A4送給了丁鎮寬的女兒。“我當初只是想借錢買一輛車。”丁鎮寬如是說。“這麼多年過去了,為什麼不還錢?”“他(指劉某)沒要過。”丁鎮寬這樣回答檢察官的問題。

該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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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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