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晚,省紀委監察廳通報了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例。
3起案例分別為:閩侯縣科技文體局副主任科員陳繼強、閩侯縣甘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吳俊建、閩侯縣甘蔗街道辦事處科技服務中心副主任詹丹、閩侯縣文藝演出管理站站長姚萬金、閩侯縣畜牧漁業局水產技術推廣站干部范朝勝及陳超等6人,在項目驗收過程中收受業主禮金各300元,除詹丹外其余5人當天又接受業主的宴請,陳繼強、姚萬金、范朝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吳俊建、詹丹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陳超受到行政記過處分,同時,收繳6人的違紀所得﹔武夷山市上梅鄉煙草站站長陳坤正於2014年10月21日在一大酒店為兒子大辦生日酒席,違規收受禮金66340元,陳坤正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退還所有違規收受的禮金﹔福鼎市委台辦副主任詹建忠(挂職福建玄武石材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於2014年10月7日駕駛公車送兒子到車站乘坐動車,並在當天再次駕駛公車搭載妻子及朋友參加私人聚會,詹建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上繳使用公車的相關費用。(記者何海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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